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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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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业绩 | 金道所王潭海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入选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2023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揭晓。此次入选的十个商事案件均为2022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位列其首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应收账款质权人诉大唐系企业等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系列案”系由金道所王潭海律师带领团队参与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点击上图可跳转关联阅读)

2018年4月,某集团及87家子公司爆发债务危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该集团系案件868件,涉诉金额合计243亿余元。为有效解决全国各地债权人分散诉讼和保全,甚至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不利局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对上述批案进行集中管辖。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应收账款质权人就其与该集团下属沈阳某有限公司、DT系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权纠纷先后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共50余件,诉讼标的高达29.48亿元。

金道所于2019年接受委托参与涉沈阳某有限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及相关案件的处理,组成了以律所管委会委员、商事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潭海律师为负责人的十余人专项工作团队。历时三年多时间,代理并处理了约260个质权诉讼案件及相关联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足迹遍及北京、云南、宁夏、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余个城市。

王潭海律师团队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运用互联网庭审技术,通过网络云间开庭和分拆质证开庭程序等方式,克服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推动了质权及相关纠纷的处理。

为平息各方诉争,实现案结事了,王潭海律师团队一方面坚持案件事实和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充分、深入地沟通,把握各方诉求,设计出灵活可行的调解方案,推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法院进行案涉纠纷的一揽子调解,调解结案数占质权及相关纠纷案件总数的38%,赢得了三级法院及承办法官的肯定。

王潭海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入选“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充分体现和展示了“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最佳解决之道”之金道执业理念。事虽难做则必成,金道律师将始终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以满腔热忱投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贡献金道力量。

附:十大商事案件之专家点评(针对本案例)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为适应处置化解特定金融风险的需要,各地法院在处理涉诉规模较大的金融纠纷案件时往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指定集中管辖的措施。本系列案是在民营债务企业处置中适用集中管辖的案件,体现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

集中管辖有利于提高审判质效,集约化、专业化、高效化解决企业特大债务危机,最大程度避免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该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系列案的处置,充分展示了集中管辖带来的制度赋能。首先是诉讼程序集约化。在该系列案处理中,鉴于案涉质权人及债务人基本一致,而次债务人则分散于全国各地这一情况,法院基于集约化处理原则,采用多案联审等方式集中开庭审理,并多次组织质权人以及涉诉企业跨地区、多层级相关人员进行联合调解,减少沟通环节,最终实现应收账款质权纠纷调解比例达38%,达到纠纷实质化解、企业风险排除的良好效果。其次是裁判尺度统一化。在集中管辖模式下,法院得以充分掌握应收账款质权纠纷及相关基础买卖合同引起的索赔纠纷、涉诉企业其他债权人提起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等诉讼案件信息,全面协调处理应收账款质权优先权、债权人代位权以及次债务人享有的索赔权等权利;通过衔接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兼顾质权人利益和次债务人权益的保障,有效实现了实质公平。再次是信息对接畅通化。法院积极保持与债务人及债委会、执委会开展高频度信息对接,实时追踪企业“瘦身”自救方案及落实情况,有效保障该集团系企业合力配置资源、开展正常经营;针对涉诉企业债务涉及的金融机构、上下游企业和供货商数量多,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情况,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保障案件妥善处理。最后是该系列案处理的专业化。该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系列案涉案主体众多、权利利益冲突巨大,具有高度的复杂性,而且所涉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挑战性强,尤其是关于债权查封是否影响案涉质权的有效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是否以质押登记为准、应收账款质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次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等争议问题,专业性强,法院依据法律、遵循法理,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在该系列案处置过程中,法院强化底线意识、法治思维、系统观念,会同金融机构、属地政府全力帮助集团纾困重建。一方面,从有效帮扶企业生存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持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因案施策,根据涉稳、涉众风险点,逐案制定最优工作方案,避免了大型企业失控而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注重统筹化解矛盾,有效保护权利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形成较强示范效应,为安全规范、井然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依法高效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