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杭州洁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9月14日裁定受理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9月17日指定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层;联系人:郑梁;联系电话:156699687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杭州神州眼镜城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