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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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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金道新闻 | 金道律师受邀参加杭州市网络安全协会主办的“直播与合规”沙龙活动

2021年1月27日

12月23日,金道所管理合伙人史源律师,高级合伙人侯志会律师,金道温州分所管理合伙人潘爽爽律师以及金道所律师金琪琪、张国华,实习律师王宇锋,受邀参加杭州市网络安全协会主办的“直播与合规”沙龙活动。活动中史源、侯志会、潘爽爽、张国华律师分别做了关于直播合规的主题分享,并且和参会嘉宾分享了金道所主编的《直播与合规》一书初稿。

《直播带货热潮下的法律冷思考》

  分享嘉宾:史源

直播与电商的融合给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和便捷的购物体验。但在法律上,直播商业模式变现却给各方权利义务界定提出了新的挑战。直播行业应当根据行业属性建立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带货合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税务筹划、网络安全、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

《直播行业的涉刑风险及合规规划》

  分享嘉宾:侯志会

直播行业涉及的刑事犯罪的风险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愈发加重。从目前直播行业高发的犯罪情形和该行业特性来分析,直播行业中直播企业和直播人员可能会涉及到的刑事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利用直播的便利条件而实施的传统犯罪;二是基于商品质量而侵犯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三是基于冒用商标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类的犯罪;四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的侵犯计算机网络安全类的犯罪。在直播行业刑事合规的路径规划前要明确本行业刑事犯罪风险的来源、特征、类型等方面,针对犯罪风险制定合规规划。

《直播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分享嘉宾:潘爽爽

直播商业模式中,较为常见的涉不正当竞争纠纷包括虚假交易、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等四种。其中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行为争议较大,司法实践中,对于衡量是否具有“正当性”的标准存在争议,尤其是在新兴网络产业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未成型,更多地裁判者倾向于全面地衡量经营者、消费者、社会公众的利益,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为新型市场行为划定一条消极义务的红线。

《直播行业诉讼案件大数据分析》

  分享嘉宾:张国华

随着直播行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商机,但同时亦伴随着违法违规的经营风险。而具有“治未病”功能的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则可以为直播行业筑起一道风险防控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