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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新闻 | 金道所首席合伙人胡祥甫、权益合伙人赖振华律师参加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律师服务进枫桥”主题

2019年12月11日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13年10月11日,习近平同志亲笔批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9年12月9日,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爱警8号”暨“律师服务进枫桥”活动在绍兴诸暨举行。浙江省警察协会主席华乃强、浙江省警察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鲍浩东、省警察协会办公室主任黄燕颖、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团长胡祥甫、副团长胡红星及服务团成员祝双夏、沈向明、王欣、毛爱东、赖振华参加活动。

上午,律师服务团在诸暨市公安局,与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俞流江,诸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潘海波,诸暨市公安局副局长、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等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座谈。

浙江省警察协会主席华乃强开场发言指出,枫桥经验已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枫桥经营在立足基层、整合力量、就地化解、保障民生的道路上,不断引领全国同行稳步向前,开创了减少矛盾、综合治理、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将“枫桥经验”写入党的决定。警察协会和律师协会创建律师服务团的出发点,就是要进一步促进警律良性互动和警律依法协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其实就是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

俞流江通报绍兴市公安局2019年工作的情况,绍兴市公安局开年就定下“赶超发展”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开年就起跑,起跑就领跑”总要求实施工作。始终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营作为主线,很好地完成了祖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同时着眼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打造最具安全感的城市。对于犯罪行为,绍兴市公安局全体干警秉承打得狠,防得严,控得牢的工作方针,同时注意平安创建——民警面对诱惑要平平安安,对敌斗争要平平安安。通过以不出事为目标的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少发案为目标的治安防控体系,快破案为目标的合成作战体系的“三大体系”,使得绍兴市公安局的工作稳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胡祥甫提出,“爱警8号”已经开展了三年多的时间,本质目标就是组建一支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专家律师团。公安机关作为一个整体,依法执法时比较强势。但民警作为个体在执法过程中,会发生老百姓不理解甚至怀疑的情况,所以需要第三方的力量来对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价。除了工作之外,公安民警在生活中可能也会碰到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律师服务团汇聚了方方面面的人才,涵盖刑事、婚姻家庭,公司法、知识产权、房地产、互联网等业务领域,可以为民警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浙江省的法治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的排头兵,浙江省委的法制文化建设,枫桥、越城等先进的经验被不少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枫桥经验也经过实践,结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不断发扬光大,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希望我们这次“律师服务进枫桥”活动能够更进一步促进警律良性互动,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座谈会后,律师服务团在诸暨市公安局开展了“爱警8号”法律咨询活动,得到了前来咨询的公安民警的一致好评。

下午,省警察协会领导班子和律师服务团成员,在俞流江等陪同之下,听取2018年度全国法治人物杨光照介绍先进经验,参观了诸暨公安史迹馆、枫源村为民服务中心、枫源村文化礼堂、诸暨枫桥红枫义警协会、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派出所。学习了“枫桥经验”中的为民服务举措、多元化调解机制、安全教育等,对今后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