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原创 | “可信时间戳认证”在网页证据固定中的使用示例
作者:
龚家勇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
王玲洁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可信时间戳认证”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第二章数据电文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此后,“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业务逐渐发展起来。
什么是可信时间戳?一般解释是由权威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一个能证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在一个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可信时间戳主要用于电子文件防篡改和事后抵赖,确定电子文件产生的准确时间[1]。
在民商事诉讼领域,2008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利龙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08)深龙法民初字第5558号],被誉为国内首例在司法审判中应用时间戳的案件[2],网上相关资料很多可以查阅。
在浙江省范围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明确确认:
“2017年11月4日,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向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证据保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三份。
经当庭登录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网站(××),上传光盘中存储的视频文件和时间戳文件可验证成功,显示该文件自申请时间戳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
经查看该视频文件,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对网页证据保全的过程同时进行了同步屏幕录像和外部摄像,对取证的电脑进行了清洁性检查并确认接入互联网,由此取得并经时间戳固定的证据真实、合法,可证明同年11月4日,冠一公司在天猫店铺的被诉侵权产品链接显示总销量为25530,评价8980,价格14.9元。”
此后,该一审判决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498号二审判决进一步确认。由此可见,法院对于“可信时间戳认证”在证据固定中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持开放态度,认可程度在不断加强。
司法实践中,与时间戳相关的案件多数集中在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案件,尤其是信息网络传播侵权、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此类案件的特性决定了电子证据保全的紧迫性、普遍性和必要性。
目前,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区,选用时间戳作为证据保全手段的案件粗略估计占全部数量的2/3以上,这与以上地区发达的互联网经济及创新性的司法环境息息相关。
二、“可信时间戳认证”在网页证据固定中的使用示例
关于“可信时间戳认证”,笔者办理相关案件时经常使用的是由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开发的“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
经无讼网站查询,从2015年至今,浙江省范围内法院裁判的涉及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可信时间戳认证”做证据固定的有328个案件,其中基层法院有150个判例,中级法院有174个判例,高级法院有4个判例。
假设笔者想固定“鹿鼎记(1992年周星驰主演电影)百度百科”这个网络页面,“可信时间戳认证”在网页证据固定中具体怎么操作呢?
以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为例,说明如下:
1. 登录“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sa.cn)。
2. 点击“电子证据固化保全服务”。
3. 注册账号。
4. 账号注册好后,再一次点击“电子证据固化保全服务”。
5. 在“网页取证”页面申请人处输入:龚家勇、王玲洁,再输入要取证的网址:
https://baike.baidu.com/item/鹿鼎记/9411239?fr=aladdin
6. 点击在线充值,1条、10元、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7. 点击取证。
8. 取证好后,点击立即固化证据。
9. 点击下载证据,下载的证据表面看好像只有一页“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实际不止这些(下述)。
10. 再使用Adobe PDF阅读器打开认证证书[3] 。
11. 找到“曲别针”标志查看证书附件,将.tee格式文件保存到电脑中。
12. 将.tee格式文件重命名为.zip格式。
13. 解压缩后即可查看证据内容。
综上,网页取证完成后,下载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pdf格式),在通过Adobe PDF阅读器打开、下载电子证据文件(*.tee格式)和可信时间戳证书(*.tsa格式),再刻入光盘,A4纸打印出来,就是一份证据了。
开庭时,若对方对该证据有异议,可当场在电脑上通过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的网页对如上证据做验证,以证明其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三、结语
证据在诉讼中关乎着权利人的主张和法院的裁决,可信时间戳作为一种新兴的固定证据方式和证据形式,其固定一条网页证据的费用一般是10元,当事人或律师在自己电脑上即可操作,不用去公证处或某机构的现场,故便捷高效、费用节省。
然而,仍存在一些法院对时间戳证据的效力会不予采信,其理由通常是“电子签名或者证据固化由第三方进行时应当提供第三方合法经营以及相关资质的文件”。
当然,这种观点已越来越少见,但稳妥起见代理人在使用时间戳证据时,最好先查阅所在法院以往案例中对时间戳证据的态度、采信程度,或与承办法官联系确认,或事后通过公证等方式补强时间戳证据的效力。
无论如何,在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下,“可信时间戳认证”固定证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法院认可,相信其未来会有广泛的应用。
注释:
[1] 引自:https://baike.baidu.com/item/可信时间戳/9338605?fr=aladdin
[2]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电子证据“可信时间戳”的合理运用》,作者:张怀印、马然,网址:http://www.chinaiprlaw.cn/index.php?id=5253
[3] 10-13步骤引自:http://evidence.tsa.cn/zhi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