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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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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原创 | 走近孟非先生设立的国内首个“慈善先行信托”

作者:
郑海丽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2019年6月19日,主流媒体报道了著名主持人、国民月老孟非先生作为委托人设立的国内首个“慈善先行信托”(以下简称本例信托),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将根据他的意愿,从家族信托中将每年分配所得的100万元信托利益直接用于慈善捐赠,在首个为期4年的捐赠周期内,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作为捐赠执行人,以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给100名云南大学贫困新生直至本科毕业,总计捐赠400万元的慈善目的主要为了教育事业。本例信托或将开启明星做慈善的新模式。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慈善和财富传承模式

慈善先行信托(Charitable Lead Trust 简称“CLT”)是指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的同时设立慈善信托,约定在一定期间把信托财产中的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优先支付给慈善机构,在设定年限到期后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受领剩余的财产。像美国慈善先行信托可以在委托人生前设立,也可以作为家族信托或遗嘱的一部分而后设立。

慈善剩余信托(Charitable Remainder Trust简称“CRT”)是指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的同时可以先设立慈善信托,在委托人生前或信托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把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部分收益支付给特定的受益人,在委托人死亡或慈善信托存续期满后,剩余信托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

慈善先行信托和慈善剩余信托属于兼具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特征的“利益分割信托”,但这两种信托在我国并非慈善法立法范围,是实务操作模式。慈善信托中的财产需全部用于公益目的,根据信托协议或委托人的意愿确定的财产捐赠时间的先后,来判断是慈善先行信托还是慈善剩余信托。不同国家针对这两种“利益分割信托”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

 

二、本例信托的本质是家族信托而不是慈善信托

中国的慈善先行信托源于欧美,本例信托是由孟非先生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永久存续的家族信托,将家族信托中的信托利益优先用于公益捐赠。既然孟非先生已作出捐赠承诺,则该承诺具有一定的优先性和强制性,未来无论该信托利益能否达到100万元的捐赠额,信托公司都要从家族信托的本金中优先抽取100万元直接用于慈善事务的。

我国慈善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签订慈善信托文件之日起七日内,应当在信托公司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完成慈善信托备案,慈善信托才算成立。2019年6月20日14:00,笔者通过登录“慈善中国”官网查询,输入“孟想非凡或孟想非凡慈善信托或孟想非凡-慈善先行信托”等关键词,如下图所示并未找到任何备案信息,所以本例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慈善信托。

(在慈善中国网站查询慈善信托是否已备案的页面截屏)

家族信托是私益信托,慈善信托是公益信托,本列信托将慈善元素融到了家族信托中,且又将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慈善机构)列为项目执行人,让人误以为本例是慈善信托,或是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混合模式,但由于未完成慈善信托备案,故其实质仍只是家族信托。

慈善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如果未完成慈善信托备案的,则税务部门不会给于孟非先生个人所得税收的优惠待遇。另外,即使本例是慈善信托,但由于我国慈善优惠税制缺位,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是无法出具税前抵扣的捐赠发票的,故孟非先生仍不能享受到个税方面的优惠。除非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和中信信托作为慈善信托的双受托人管理模式,共同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由慈善组织开具捐赠发票给孟非先生,或许还能享受个税方面的优惠。

 

三、慈善子信托(TOT)

针对既有设立家族信托需求又有从事慈善需求的委托人,目前信托公司给予二种业务模式供其选择:

一是收益捐赠型信托,即用家族信托的收益来做公益,委托人先设立家族信托,并约定信托财产本金和收益分配给家族成员,部分收益用于捐赠给慈善事业。如本例信托就属于该类型,但尚不是慈善信托;

二是慈善子信托,即用家族信托的部分收益单独设立慈善子信托,该子信托中全部财产和收益捐赠给慈善事业,需在民政部门完成慈善信托的备案。可以简单理解为家族信托下设立了慈善信托。

如下图所示的结构图中,慈善机构可在信托中担任慈善项目的执行人,也可担任项目监察人,或作为共同受托人,或自行定义角色。

(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结构图)

在国外设立慈善先行信托或慈善剩余信托这样的“利益分割信托”,主要是为了解决收益捐赠型信托的部分税收优惠不足,而在中国家族信托下设慈善子信托的目的主要也为了能享受税收优惠。由于我国税收制度缺位,在设立慈善子信托前,尤其需与银监会、民政部门、税收部门等主要监管部门作好全面沟通,以便落实税收的优惠。

 

四、家族慈善信托

慈善子信托作为家族信托下设的慈善信托,其架设结构可与一般的慈善信托结构相同,在委托人是个人或家族时,其实质可理解为家族慈善信托。

家族慈善信托是由委托人以个人或家族的名义直接设立的慈善信托,需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下图是慈善法实施后中国首例家族慈善信托结构图,该信托在杭州市民政局备案,由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举例说明家族慈善信托架构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五、结语

慈善信托的慈善传承功能可以说是家族传承的最高境界,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只是种财富传承的工具,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模式是我国社会的一大进度,但仍有待实务界的不断实践和创新(如本例创设了慈善先行的模式),也亟待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前行。

在高净值客户有意愿从事慈善的情况下,信托公司有意愿帮助其实现传承财富与社会价值的目的,这才是真正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