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所成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9年4月3日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3月22日当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单位。这是金道所担任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后取得的又一荣誉。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成立大会。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破产管理人的自治协会组织,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浙江省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对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身发展,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加快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有重要的意义。
金道所先后共承接了近二十件破产管理人案件,有八件为房地产、建筑企业破产案件。金道所承办的第一个破产案件——网新实业重整案就办成了典型案例,被评为杭州两级法院十年来的十大典型案件和杭州律师十大影响力案件(五年来仅两件破产业务类案件当选)。金道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在新的工作年度中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在业务上屡创佳绩,今后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