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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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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所应盼律师就宠物医疗损害责任问题接受《小强热线》栏目采访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3月13日,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小强热线》栏目播出了“宠物医疗乱象”专题报道,并就宠物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问题对金道所应盼律师进行了采访。

应盼律师提出: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医疗损害,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侵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情形,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我国目前暂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宠物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法规,动物作为非人类客体,尤其是被饲养的动物通常被视为饲养人的财产,因此无法直接适用上述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

当宠物主与宠物医疗机构就医疗损害问题发生纠纷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一方面,宠物医疗机构作为诊疗服务提供方,如其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操作侵害了宠物主合法权益,宠物主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另一方面,宠物主可以了解一下该宠物医疗机构有无依法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其聘用的医疗从业人员有无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如不具备上述资质,宠物主可以向该宠物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兽医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如双方最终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赔偿问题,则宠物主可依双方成立的诊疗服务合同关系主张宠物医疗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