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所承办的杭州富阳新兴纸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18年12月21日
2018年12月20日,由金道所高级合伙人黄耀律师和周蕾律师带领的破产管理人团队承办的杭州富阳新兴纸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
杭州富阳新兴纸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因经营不善引发资金链断裂,进而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直至2018年10月17日,杭州富阳新兴纸业有限公司被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因三企业存在财务混同、人员混同、经营场所混同等情况,2018年11月2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三企业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金道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团队凭借在杭州金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杭州美凯西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杭州雷泰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多个破产案件中的丰富经验,推动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本次会议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管理人首先对执行职务的工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等进行了汇报。随后,会议就《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方案》等进行了表决,全部表决事项均以高票顺利通过。
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忠实勤勉地处理破产企业的各项事务,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