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所高级合伙人黄耀律师为丽水市国资委进行法制培训
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1月16日,由丽水市国资委主办的“市国资委法制培训会”在丽水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国资委机关、市属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100余名参加了培训。
受主办方的邀请,金道所高级合伙人黄耀律师担任此次会议的法制专题讲师,就宪法、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方面的热点话题及实务经验进行分享。
黄耀律师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并将宪法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新动态进行了讲解。特别指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的“三个没有变”,11月6日最高检党组会提出了要结合《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三个文件,明确统一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的要求,以及最高检最高法近期将平反一批民营企业家冤案。把对民营企业家及其财产慎抓慎封的最新司法精神传递给了与会人员。
另外,建设工程是国资委及下属各大国资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其中的一些法律实务问题也一直是关注的重点,黄耀律师为此做了深入细致的讲授,特别是建筑工程承包和招投标环节中的相关问题。此外,黄耀律师还就法人担保、保证人资格、合同变更、公司股东方面的常见问题、法院执行方面的最新规定等12个实务要点逐一说明,以案说法,借助相关案例进行了生动的阐述。
丽水市国资委主任杨雷对黄耀律师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认为黄耀律师的授课颇具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国资委及下属公司开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希望以后能够再次组织类似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