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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ICP备19028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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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连续四年荣获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推荐
2020年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榜单
荣获《商法》杂志2021卓越律所大奖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2012年度工作总结(节选)

2012年,是金道所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第一年。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全体金道人齐心聚力,各部门精诚合作,事务所在新的起点上奋发有为,在业务开拓、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参政议政、社会公益等各项事业中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新成绩。现将2012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13年的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12年事务所的整体发展概况  一、人员情况  1. 金道所凭借规范、诚信、专业、和谐的品牌声誉,吸引了众多人才加盟。截至2012年底,事务所共有107人,其中高级合伙人14人,普通合伙人18人,专职律师33人,兼职律师8人,律师助理25人,行政后勤人员9人。事务所现有执业证的律师、助理共86人。目前,事务所共有博士3人,15名律师具有在境外留学或培训的经历。事务所有一级律师3名,除了胡祥甫主任及知识产权法律部负责人童松青律师外,本所副主任、民商事法律部的黄耀律师于2012年度被评为一级律师。张延来律师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  2. 2012年新增人员19人,包括加盟投融资法律部的专长于服务日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茅玮民律师,从其他品牌所加盟知识产权法律部的朱宇亮、张奕律师及加盟建筑房地产法律部罗弘韬团队的陈丽媚律师,另外新招聘了律师助理12人,客服主管、出纳、前台等行政人员3人。新进人员均很快融入金道大家庭,并充分施展才华,为金道所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业务情况  1. 2012年金道所共受理案件1790件,其中刑事案件174件,民商事、行政案件1028件,非诉讼案件261件,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收入比例为3:2。2012年全所业务创收达5400万元,比2011年的4400万元增长了22.72%,上缴税收达820万元,比上一年的596万增长了37.58%。  2. 截至2012年12月底,金道所共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314家,2012年度新增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金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空港快客有限公司、矢野电子(杭州)有限公司、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分行、杭州亨德利珠宝有限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等客户单位。金道所的客户基础更加雄厚,金道所的法律服务也已触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律师发挥作用的舞台更加宽广。  3. 2012年,金道所在服务资质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获得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中介机构资格,二是成为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金道所将在破产、重整、清算、股权投资等新业务领域开拓进取,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三、主要荣誉  2012年,金道律师继续秉持“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的执业理念,在各个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事务所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及“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被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先进单位”,金道所网站荣获杭州市律师事务所优秀网站一等奖;律师个人获得的荣誉有:胡祥甫主任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授予“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荣誉称号,王全明律师荣获司法部“全国律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崔海燕律师被评为“浙江省首届优秀女律师”,朱智慧律师获得“杭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钱雪慧律师获得“杭州市第二届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王晓辉律师获得“2011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  2012年的工作回顾  一、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难题,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2012年,浙江中小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融资难、用工难、成本上升、资源紧缺等难题,帮扶中小企业成为全省经济工作的大局和重心。金道所举全所之力,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送去法律人的关爱和帮助。  1. 通过承办论坛和现场咨询服务中小企业  2012年12月,本所连续第四年承办了以“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的“2012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省司法厅、省经信委的领导高度重视,亲临论坛。论坛邀请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博导姚先国,省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吴博及专业律师分别从经济、行业、法律等角度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风险防范献言献策。本所副主任、投融资法律部负责人王全明律师牵头论坛的承办工作,并作了题为“企业债务危机的司法处理与防范”的演讲,胡祥甫主任作为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致闭幕词。  除举办论坛外,本所侵权法律部的合伙人夏家品律师、公司法律部的吴红亮律师及国际经贸法律部的何钰萍律师还应省中小企业局的邀请,参加了在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举行的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的“中小企业服务日—杭州下沙开发区专场”活动。省中小企业局、杭州市经信委、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等应邀出席,杭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及所属园区负责人、中小企业代表近150人参加。本所律师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代表,为企业代表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专利无效申请”、“劳动合同”等方面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并分发本所编印的《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由于本所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丰富的活动载体以及突出的表现,2012年12月,金道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本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法律部负责人朱智慧律师被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 通过服务各商会协会服务中小企业  (1)浙商律师服务团  为满足海内外、省内外浙商的专业法律服务需求,搭建浙商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浙商创业创新,在浙江省工商联(省商会)和浙江省司法厅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省工商联与省律协推荐了各专业领域的百名优秀律师组成了“浙商律师服务团”。本所胡祥甫主任及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胡东迁、省律协涉外委员会副主任崔海燕、省律协金融与保险委员会副主任黄耀、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童松青共5名律师成为服务团成员,本所副主任崔海燕律师作为10名“浙商律师服务团”的成员律师代表,在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十届二次执委会议上接受了聘书。  (2)温商律师服务团  2012年4月,在朱智慧律师与其他在杭温州籍律师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杭州市温商律师顾问团顺利成立并组织举办了首届温商法律论坛。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智慧律师当选为温商律师顾问团副团长,本所合伙人徐旭升律师担任律师顾问团知识产权部部长,南秋萍、林罗斌等多名律师成为顾问团成员。朱智慧律师在该论坛上作了题为《从缺钱找熟人到缺钱找市场——温商融资的法律风险及转型发展》的主题演讲。浙江法制报用半版篇幅,以《律师应当好温州金改的“保姆”—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防范金融风险》为题,介绍了朱智慧律师的演讲。  (3)杭州市嘉兴商会  2012年7月,杭州市嘉兴商会隆重召开成立大会,会议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聘请了嘉兴市委书记李卫宁先生等数十位领导担任商会高级顾问和顾问,本所副主任王全明律师被聘为商会法律顾问。  (4)杭州瑞安商会和杭州苍南商会  2012年,为了向在杭瑞安籍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杭州瑞安商会成立了法律顾问组,本所副主任崔海燕律师和李俊凤律师应邀担任法律顾问组成员,崔海燕律师作为组长在12月份的商会10周年庆祝大会上接受了匾牌。此外,本所林罗斌律师也积极为杭州苍南商会提供法律服务。  (5)浙江省典当行业协会  本所投融资法律部凌栋律师,应浙江省典当协会邀请,为浙江省新开业典当行业务培训班的300余学员作“典当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并鉴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典当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讨论意见》后全省典当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因法院审理意见变化产生的新的法律风险,凌栋律师应浙江省典当行业协会邀请,就这些法律风险的发生原因、应对方法作出提示,提示全文被商务部网站在动态信息中转载。  除以上商会外,本所其他律师也积极为浙江家乡城市在杭州成立的各种商协会提供法律服务,以面带点为浙江经济发展尽心尽力。  3. 通过服务外贸行业服务中小企业  2012年浙江出口形势严峻,企业面临客户取消订单、不提货、拒付货款、无单放货甚至被骗等各种法律问题。本所连续第三年作为省商务厅组织的律师驻外贸预警点服务团成员,继续为省内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12年5月,本所副主任崔海燕律师作为服务团的副团长兼第三组的组长,与本所合伙人、涉外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江力以及国际经贸法律部的何钰萍律师共同参加了为期4天的赴义乌、浦江、东阳、武义、金华、衢州六地16个外贸预警点的服务活动;童松青律师作为第五组的组长,带队前往天台、三门、临海、黄岩以及丽水市进行法律服务。参加的企业代表达200多人。本所律师制作了调查问卷,在活动中发放了国际经贸法律部编制的《国际经贸法律服务手册》。  由于本所律师在3年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崔海燕律师作为浙江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邀请的唯一一名浙江律师,参加了为期两天的“浙江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十周年暨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总结交流会”,共计180余人参会。会上,崔海燕律师作为律师服务团的副团长,就2011年律师团驻预警点的法律服务月活动向大会作专题汇报,并向与会者作了题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外贸出口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的专题讲座。  活动后,本所国际经贸法律部每月编辑和发放《国际经贸法讯》,为外贸预警点的企业送去最新的政经新闻、法律政策、案例提示等信息。崔海燕律师为武义和丽水两地300家外贸企业作外贸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申柱石律师受省贸促会邀请为外贸企业作“外贸风险提示与防范”讲座。2012年,基于对本所律师3年公益服务的认可,位于浦江的浙江省绗缝工艺协会、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以及武义国际商会等三家商协会聘请本所崔海燕、申柱石、王嫣律师团队,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近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正式聘任崔海燕律师为调解员。   4. 为其他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1)为现有常年客户举办法律培训班  2012年8月,本所举办了2012年企业法律培训班,参会企业达138家,企业代表200人,是本所举办的历届以来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会议。会上,本所胡祥甫主任、刘艳芳、朱智慧、崔海燕、王嫣、张延来律师作了关于最高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薪酬篇、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重点与提升、企业境外投资及大客户财富管理、网络经济环境下的游戏规则等讲座,并现场为广大企业答疑解惑。  (2)举办丰富多彩的讲座,提升企业法律意识  朱智慧律师分别为浙江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浙大宇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作法律风险防范讲座;王全明律师为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作法律讲座;本所高级合伙人罗弘韬律师作为浙江大学MBA创业交流沙龙的特邀嘉宾,在沙龙上作“创业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题发言;本所高级合伙人钱雪慧律师与徐杨超律师为浙江大学总裁班的企业家学员们讲授法律课;钱雪慧律师为浙江省旅游饭店第二十七期总经理培训班讲授“饭店企业如何避免法律风险”课程;刘艳芳律师应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杭州市人才市场邀请,作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的专题讲座;赵箭律师应邀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艾芬达卫浴有限公司等作知识产权、买卖合同等方面的法律专题讲座;李政律师应邀为浙江浙大网新工程有限公司作合同风险防范讲座。  二、努力服务社会和民生,履行律师社会责任  金道律师在办案之余,不忘肩负的社会使命和职责。在本所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7名民主党派人士的带动下,金道律师活跃在立法、参政议政、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建设法治浙江发挥着法律人独特的作用。  1. 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胡祥甫主任作为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近10部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建议;王全明律师参加《继承法》、《浙江省农业机械化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及立法专家论证会,提出立法建议;钱雪慧律师指导、张洁实习律师主持并由黄河律师、来晶晶实习律师参加的《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立法模式探析》课题以及廖志松律师主持的《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与制度保障—以杭州为例》课题获2012年度杭州市法学会研究课题立项。  2. 踊跃参政议政  2012年,胡祥甫主任当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并在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1个议案,高级合伙人张子年律师连任杭州市政协委员,高级合伙人朱智慧律师担任新一届西湖区人大代表,夏家品律师担任下城区政协特聘委员。  朱智慧律师负责调研并撰写的《关于推进我市公立医院产权改革与法人治理的建议》荣获2011-2012年度民盟杭州市委会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并通过民盟杭州市委提交给政协杭州市十届一次会议作大会发言;史源律师负责的《杭州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定位及发展模式研究》被评为2011-2012年度民盟杭州市委会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朱智慧律师作为西湖区人大代表、西湖区人大常委会翠苑工委委员,积极参加了人大会议及各项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西湖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议案》、《关于改进西湖区法院立案工作的建议》等多项议案建议,参加了“区人大翠苑组定向视察区住建局”、“翠苑人大代表组督查第66号议案的活动”、“西湖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会”等视察、评议活动;合伙人、公司法律部副主任赵箭律师被评为九三学社杭州市委2011年度信息工作积极分子,其撰写的《对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建议》被杭州市政协录用,并且受邀担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法律服务顾问团副团长;国际经贸法律部合伙人胡浩明律师参加了民革浙江省委会组织的“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  3. 广泛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2012年,胡祥甫主任被聘为市人大内司委及城建环保委两个专委的专业组成员,为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讲授新刑事诉讼法,为桐庐县委、县政府作题为《多元调解机制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讲座;胡祥甫主任及钱雪慧律师继续担任上城区政府法律顾问;胡祥甫主任担任拱墅区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部张延来律师受聘成为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特邀调解员;赵箭律师被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聘请为首届江干区消费维权律师顾问团成员;夏家品律师受聘担任下城区政协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参加下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星火园区)2013年迎新春座谈会暨政协法律服务站挂牌仪式。  4. 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  (1)参加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专家评审  为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杭州试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专家评审制度。高级合伙人王晓辉律师及合伙人胡浩明律师受杭州市法援中心邀请分别作为刑事组和民事组专家参与了评审工作。  (2)积极投身律师进社区(农村)活动  何钰萍律师、公司法律部的黄亮律师与邱华律师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活动,分别担任文锦社区和花园亭社区的社区律师,为文锦街道和西溪街道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谈判以及调解等法律服务。胡祥甫主任作为杭州市律协会长、杭州网络律师团团长带队30名杭城知名律师参加在富阳举行的杭城名律师(网络律师团)走乡村暨富阳市“律师进农村”启动仪式,并作了题为“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演讲。下午,胡祥甫律师又带队深入有关乡镇和中心村走访。崔海燕律师作为杭州支援律师代表在启动仪式上发言,并与富阳市新桐乡签订顾问协议,何钰萍律师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此外,本所侵权法律部的廖志松、麻策律师以及民商事法律部的邱斌、周蕾、张婷律师均积极参加市信访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工地送法活动及市看守所的值班活动等。  (3)关心弱势群体,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帮助  钱雪慧、夏家品、徐杨超律师受邀参加《浙江老年报》“乐悠游”旅游俱乐部成立大会,为现场的老年会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刘艳芳律师受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邀请,为其离退休人员作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法的专题讲座;钱雪慧律师作为杭州妇联志愿者到杭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向收容教育所的妇女同胞们献爱心,参加杭州市西湖区妇联“携手希望.关爱明天”活动,为在押少年犯送上法律知识,到富阳市新登镇中心小学为一千多名小学生上法律课,还受邀参加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于杭州桐庐举办的同心•知联服务团“双服务”活动周启动仪式。2012年,钱雪慧律师被授予“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三星级志愿者”荣誉称号。  此外,吴萃律师为浙江省政法系统军队转业干部作《刑事诉讼法》的专题讲座;何钰萍律师为武警浙江省总队直属支队的武警官兵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夏家品律师参加杭州大学生创业“律师服务团”工作座谈会并作为大学生创业导师代表作主题发言;黄亮和廖志松律师赴德胜东路(江干段)02标项目部民工学校参加由杭州市建委组织的“献真情、送温暖、促和谐”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三、在服务经济和社会中承办的典型案例/项目  1. 跨部门合作的重大案例/项目  金道所目前有9大业务团队,在术业有专攻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和委托事项,开展跨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既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又确保了办案效果。  (1)胡东迁、朱智慧、申柱石等律师承办的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项目。该项目为本所2012年最大的非诉讼项目,由公司法律部、国际经贸法律部、刑事法律部共同合作办理,胡东迁、朱智慧、申柱石、张蜂、吴红亮、刘大佳、姚杰、来晶晶共8人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履行了进驻管理、债权债务登记及处理、职工安置等多项职责,最终通过协调各方利益,促使已经陷入僵局的公司股东达成妥协,通过股份转让与业务合作等方式成功实现公司重组,停产半年多的企业因此恢复了生产。  (2)崔海燕、刘艳芳、王嫣律师承办的某中法合资企业500余员工遣散劳动专项服务项目。国际经贸法律部负责人崔海燕和副主任王嫣律师与劳动和人力资源法律部的合伙人刘艳芳律师合作,受广西某中法合资铁合金公司法方股东的委托,为企业员工遣散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介入后的短短半个月内,即帮助合资企业成功遣散500多名员工,除1名工伤员工因法定事由需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外,其余员工均全部顺利解约。  (3)胡东迁、俞菊明、南秋萍等律师共同合作办理的萧山某集团系列纠纷案。  (4)罗弘韬、陈丽媚、任怡律师协同崔海燕、乙笑牛律师接受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两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工程工期、质量、保修、转包分包、利息损失、违约责任等诸多诉请。  2. 各专业领域的典型案例/项目  (1)刑事辩护:承办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和社会热点案件;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原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张某受贿案,胡东迁律师承办的原某县副县长杜某受贿上诉案,胡东迁、顾炳鑫律师承办的原杭州某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郭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胡东迁律师承办的原杭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余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顾炳鑫律师承办的新昌“毒胶囊”案及浙江省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邪教(“法轮功”)信息案。  多起案件最终作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无罪处理:王晓辉律师承办的美国某电器公司副总裁蔡某涉嫌行贿案;陈云丰律师承办的朱某涉嫌职务侵占案;顾炳鑫律师承办的陈某非法经营案(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戴某抽逃出资案;很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高某涉嫌挪用资金、妨害作证上诉一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对高某挪用资金部分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比一审减少4年刑期);胡东迁律师承办的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走私款数额达9000余万元,通过辩护人的沟通和努力,侦查机关认可陈某提供的线索依法可构成重大立功,该案目前仍在审查起诉中);王晓辉律师承办的刘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通过律师努力,最终为刘某争取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结果);胡东迁、王晓辉律师承办的公司及胡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终捷豪公司及胡某被法院减轻处罚,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适用监外执行);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杭州宏都宾馆凶杀案(受被害人家属委托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该案经重新鉴定,对被告人何某判处死缓、限制减刑。同时,获判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73.5万元);胡祥甫、顾炳鑫律师承办的苏某盗窃上诉案,通过律师不懈努力,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从轻改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邱斌、周蕾律师承办的西湖区某执法局局长涉嫌受贿案(受贿金额高达113万,经过两位律师的努力,最后判决十年零六个月);周蕾、张婷律师承办的涉嫌合同诈骗案(后改为伪造公章罪,判处缓刑);夏家品律师办理的故意伤害案(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十四年有期徒刑)。  (2)公司非诉讼项目:除前述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项目外,还有朱智慧、俞玲丽、李佳律师共同承办的某集团公司架构重组项目;朱智慧、邱华律师承办的国有控股浙江某信息网络公司解散清算项目;朱智慧、邱华律师承办的安徽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李政、邱华律师承办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支公司尽职调查项目;邱华律师承办的安徽宁国某投资公司尽职调查项目等。公司诉讼:朱智慧律师承办的陈某与沈某隐名持股合同纠纷再审获得调解案;王全明律师代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一、二审均获法院支持,帮助委托人避免了数千万元的损失;朱智慧律师承办的浙江某投资公司诉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投资合作合同纠纷案;南秋萍、俞菊明律师承办的徐某、李某与杭州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黄亮律师承办的林某与俞某诉浙江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案;李政律师代理的闻某诉杭州某公司解散纠纷案、撤销股东会决议纠纷案等。   (3)投融资非诉讼项目:王全明律师携投融资法律团队帮助浙江某生态农业科技公司和杭州市某房地产项目成功融资;投融资诉讼: 胡祥甫、王全明律师代理的两起民间借贷案件,总标的1600余万元,再审获得支持改判;投融资法律部高级合伙人来晓明律师及方圆律师成功帮助杭州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理资金链断裂危机;赵箭律师承办的宁波某股份有限公司13起系列委托贷款纠纷案,涉案标的逾1500万元,8起案件均当庭判决;方圆律师代理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再审获得支持改判。  (4)建筑房地产  1. 为顾问单位服务:罗弘韬、陈丽媚、任怡律师团队为德信集团及旗下各项目建筑房地产业务,为伟星集团在湖北公安、湖南常德、江西抚州等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远洋公馆一、二期房地产项目中施工方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钱雪慧律师团队受浙江一统实业有限公司的聘请,为该公司的“钱塘航空大厦” 楼盘的交房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 新型非诉讼业务:罗弘韬、沈国勇律师为某集团在湖南常德市的地王项目提供解除土地出让合同非诉讼法律服务;罗弘韬、沈国勇、魏勇强律师为上市公司华峰集团位于钱江新城的华峰中心商业楼宇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罗弘韬律师团队为杭州市江干区云峰社区村留用地项目,罗弘韬、夏家品律师为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松合社区村留用地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罗弘韬、沈国勇、任怡、哀韬光律师受绍兴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该集团公司重庆某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事宜及该集团施工建设的某项目甲方资金链断裂相关事宜分别提供非诉法律服务;罗弘韬、陈丽媚、魏勇强律师成功签约坤和集团,为该集团开发建设的某项目相关事宜提供专项非诉法律服务。  3. 诉讼:来晓明律师代理的某楼盘“房地产项目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迫使开发商与业主达成巨额赔款协议;钱雪慧律师处理的常州某楼盘精装修商品房集体业主维权纠纷案,最终通过律师的工作和谈判得以获赔和圆满解决。  (5)民商事诉讼:胡祥甫、崔海燕、李俊凤律师为浙江省某国贸公司成功办理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亿元委托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近期客户债权已获优先受偿;罗弘韬、陈丽媚、任怡律师团队办理的浙江省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诉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某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崔海燕、胡浩明律师代理某餐饮公司成功处理其宁波餐厅一疑难承租纠纷案,该餐厅作为次承租人面临限期腾退的危机,该诉讼不到1个月即获调解结案;马利峰、张奕律师代理的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与乐购各地子公司的联营合同、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批案件共四十多起,遍布江浙沪三地;侵权诉讼:魏勇强、麻策律师办理的韩雪梅诉长安福特马自达公司安全气囊质量纠纷案,嘉兴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福特公司承担责任;魏勇强律师办理的毛某植物人案,终获数百万元赔偿;魏勇强律师办理的大股东侵犯小股东近2000万元侵权案;魏勇强、廖志松律师办理的连云港特大交通事故和解案;黄河律师代理的某著名影星肖像权案(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6)涉外诉讼:崔海燕、王嫣律师历时3年,帮助美国某公司在代理协议被违法解除后通过省高院二审调解终获赔偿;胡祥甫、崔海燕、吴海珍律师代理的历时4年半的浙江某进出口集团子公司诉某国际报社巨头名誉侵权终告调解案(2012年11月,该报纸最终刊登了本所客户的广告,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客户品牌形象)。涉外非诉讼服务:崔海燕律师承接的浙江某公司收购世界500强公司斯洛伐克工厂的资产收购项目;申柱石律师协助桐乡某大型化纤企业境内上市团队制作该集团旗下香港公司及BVI公司等海外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司全套公证认证文件。  (7)知识产权诉讼:童松青律师代理的北京某公司炒股软件“×××”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二审;童松青、朱宇亮律师代理的某控股公司和浙江某啤酒有限公司应诉百威英博的反不正当竞争案;马利锋、张奕律师代理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办理了五起驰名商标的侵权案;胡祥甫主任、张延来律师代理的淘宝与某公司商标侵权案,该案相同判例已写入最高院公报,在先判例对淘宝公司非常不利,经代理人努力,淘宝公司仍取得胜诉判决;徐旭升律师代理的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40多件动漫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诉浙江某电工实业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案;马利峰律师代理的温州某洁具有限公司、温州某洁具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该纠纷最后得到满意和解;赵箭律师承办的赵某诉宁波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以及陈某诉赵某技术合同纠纷两案,法院最终采纳赵箭律师观点,以投资协议涉及专利为由,确定以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目前该两案正在一审法院合并审理中;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国际经贸法律部的副主任、合伙人江力律师代理的日本“樱桃小丸子”著作权纠纷案,庭审后,原告自动撤诉;崔海燕、江力律师代理的英国某公司商标异议事务;国际经贸法律部副主任王嫣律师及李俊凤律师代理的国际知名拉链生产企业日本某株式会社诉义乌某拉链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该案在2012年初以十余万元赔偿金额调解结案,是义乌当地赔偿金额较高的一起案件。  (8)行政诉讼:俞菊明律师承办的新昌毒胶囊事件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某企业诉浙江省药监局行政诉讼案。  (9)网络纠纷:由黄亮、张延来律师合作承办的淘宝争议非诉讼处理项目。在时下非常火热的网络购物背景下,该项目开创了新的非诉讼领域,即网络商户与客户、网络服务商之间的纠纷调解处理。  (10)劳动诉讼: 茅玮民律师代理的某外资企业解雇病假员工案,获得胜诉;冯嘉律师承办的某公司改变用工邀约致员工索赔案。  四、着力提升事务所整体品牌,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  1. 举办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和评选活动,为事务所的宣传提供产品素材  事务所的宣传需要载体,如何让社会各界了解金道所的专业特长,我们需要将法律服务产品书面化,引导客户消费,从而带来事务所新的业务增长点。2012年5月-6月,事务所紧锣密鼓地组织和完成了首次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和评选活动。事务所管理层和各部门非常重视,并专门举行评审会,由高级合伙人对上报的26个法律服务产品进行评审。通过此次活动,本所不仅总结了成熟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和成果,如公司法律部研发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从公司成立到消亡的系列法律服务产品;劳动和人力资源法律部开发的人力资源系列非诉讼法律服务产品等,而且涌现出一批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具有广阔前景的新型业务产品,如企业境外投资、电子商务企业法律支持计划、大客户财富管理-资产与身份跨境流动、房地产项目融资、新三板企业上市、连锁及特许经营等。活动后,建筑房地产法律部罗弘韬律师团队又开发了房地产PE投资、建设工程专项服务、留用地、业主自建项目共4个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产品;公司法律师部的赵箭律师开发了中小企业融资现代化—新型融资法律支持计划的产品。截止2012年底,事务所共研发了31个法律服务产品,并已陆续在发放给客户的《金道法讯》上刊登。  2. 事务所启动VI设计项目  金道所在2011年底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后, 2012年9月,在金道所副主任崔海燕律师的提议下,金道所VI设计正式提上日程。经过层层筛选,最终在11月中旬与中国顶尖的品牌设计公司——北京柏林视觉品牌设计顾问公司签订合同。目前该公司已完成VI基础设计、环境系统应用设计、简介的风格稿设计等,现已进入简介的后续整体设计及应用部分设计,预计在2013年第一季度完成。届时,事务所将拥有提升后的LOGO、改版后的简介及统一的委托文书及法律文书范本等。  3. 成立品牌宣传工作组  事务所的品牌宣传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日益凸显其重要性,需要金道律师的群策群力。在崔海燕律师提议下并经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事务所内部成立了由崔海燕、王晓辉、夏家品、茅玮民、黄亮、方圆、王嫣、黄河、黄诗尧等9人组成的“金道品牌宣传工作组”,定期商议金道所的品牌宣传工作。2012年,该小组已召开4次会议,会议对崔海燕律师起草的《青年律师和助理工作规范提示》、简介的内容形式、《金道律师》和《金道法讯》版式内容等事宜进行了讨论。为维护事务所的整体品牌,加强对年轻律师的办案指导,避免出现客户投诉和执业风险,在崔海燕律师建议和审核下,品牌宣传工作组已完成3个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分别是李俊凤律师起草、胡浩明律师提建议的《律师办理民商事诉讼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由王晓辉律师起草的《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以及茅玮民和王嫣律师起草的《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业务风险防范提示》,近期将提交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分发给律师和助理并开展培训。  4. 通过各种展览和研讨会宣传事务所  2012年9月,国际经贸法律部参加了由浙江省商务厅主办的“2012中国浙江商务服务博览会”,该博览会云集了沃尔玛、阿里巴巴等一批境内外知名的服务性企业和机构,还有来自美、德、英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家境内外商务服务机构和企业。继前两年参展后,本所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再次参加本次博览会,并向参会人员赠阅《企业境外投资法律服务手册》、《国际经贸法律服务指南(第二辑)》、《电子商务企业法律支持计划》、《优质品牌网络维权计划》等法律服务产品。  2012年,除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外,事务所还举行了2场专业研讨会:国际经贸法律部与美国在华各州协会、芝加哥商会联合举办2012年投资/移民美国高端研讨会,并与美国PROMINENT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莫萨克.冯赛卡律师行、德勤杭州联合举办“国际贸易与投资之新形式离岸架构设计研讨会”。   5. 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展示律师专业和风采  (1)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撰写文章:朱智慧、刘大佳律师撰写的文章《律师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在《法治研究》2012年第1期发表;两位律师还共同撰写了《从挽回损失到创造价值——谈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重点与提升》,在《中国律师》2012年第9期发表;2012年6月的《法治内参》(2012年第2期)刊登了朱智慧律师的文章《温商融资的法律风险及转型发展思路》;朱智慧、李政律师办理的某公司系列股东诉讼案被《浙江法制报》第6版以《历经两年半的官司一波三折 律师让企业“起死回生”》为题进行了大幅报道;《每日商报》刊登了崔海燕律师撰写的《境外投资,您准备好了吗》及钱雪慧、张洁律师撰写的文章《“最终解释权”已成过去式》;201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浙江法制报》全文刊载胡浩明律师撰写的专题文章《开发商逾期交付资料,购房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黄亮律师撰写的案例分析《联合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可否调整内部份额?—安徽某合伙协议纠纷案评析》在北大法律信息网首发,并在首页推荐,该文是黄亮律师作为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文献作者所撰写的第十篇文章。  (2)媒体点评:胡祥甫主任在杭州电视台录制“12.4“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宪法与人权”;童松青律师作为浙江省政协办公厅的特邀信息员,参加《政协视线》的点评7次;童松青、张延来律还参与《经视看地产》、《浙江法制报看法栏目》和新蓝网等媒体的点评若干次;魏勇强律师接受浙江经济广播电台采访,就唯冠和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之争发表律师意见;魏勇强律师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对浙江民间借贷发表观点;钱雪慧律师接受文广电台FM89《民情热线》采访,受邀参加FM89《民情热线》开播八周年恳谈会并作客杭州电视台《我们圆桌会》节目,参与访谈《物管条例修订如何“有的放矢”》和《物业管理 如何让业主积极参与?》两期节目;胡浩明律师受浙青传媒集团的邀请,在《青年时报》、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为“3.15安全消费”系列节目接受专题访谈;浙江经视就法国某村庄整体低价出售新闻采访了王嫣律师;王晓辉律师受浙江法治在线邀请,就毒胶囊案件发表点评意见。  (3)在新业务领域的频频亮相。动漫产业:作为2012法制动漫大赛的支持律师,本所童松青、徐旭升、江力、张延来律师为大赛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咨询,童松青担任了支持团首席律师;电子商务:申柱石、张延来律师参加首届“网规与中国互联网治理”学术研讨会,张延来律师撰写的《微博:一个更难管控的第三方平台》一文被收入研讨会优秀论文集;申柱石、张延来律师组织了“企业走近国家标准”专题研讨会,邀请了中国国家标准化研究院领导及研究员、相关政府领导及天下网商、现代集团、宇天科技等十余家各行业知名企业共同参与;张延来律师入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受邀《天下网商》杂志,录制了以“互联网品牌保护”为题的《网上课堂》节目,受嘉兴市工商局邀请,在嘉兴七个地区作网络经济巡回讲座,就国内电子商务涉及到的诸多法律问题,以及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接受《中国日报》记者的采访,参加杭州市西湖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落成仪式,为西湖区六十余家电子商务企业作题为《电商企业品牌保护法律筹划》的讲座,就苏宁易购“撤销订单”纠纷一事接受《法人》杂志采访。  6.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扩大事务所在境内外的知名度  英国:崔海燕、张延来律师接待英国UDL专利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此次与UDL的会谈有助于本所律师与更多欧洲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从而为前往欧盟、美国等地开展业务的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香港:2012年8月,胡祥甫主任和崔海燕副主任接待香港律师会副会长一行12人,崔海燕、茅玮民、王嫣等律师参加了由香港贸发局主办的主题为“转型升级•香港博览”的展会及主题为“促进国际合作 全球管理典范”的研讨会,与香港多家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马来西亚:崔海燕、王嫣律师接待马来西亚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此次与马来西亚律师会谈有助于增强本所为企业投资东盟提供跨境法律服务的能力。通过几年的努力,金道所积极与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中介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目前建立联络或开展合作的中介机构分布在英、美、德、澳、加、日、意、比、新加坡、香港、韩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  五、党建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  1. 开展红五月创新活动  2012年5月,本所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多做公益事业,多为社会和谐尽责尽力,由事务所党支部牵头,联合团支部、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在 “红五月”面向园区和社区开展了为期1月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创新地将网络媒介充分运用到咨询和推广活动中。共接到近百次电话咨询;郭力、吴贤德等25位专业律师、助理轮流值班咨询,安排律师进九莲社区,上门为社区群众分发公益法律资料;安排8次法律讲座,主题涉及企业管理、债务危机与管理危机处理、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房产新政、车辆保险、投资理财、婚姻等领域。共有二百多人次听取了法律讲座,部分学员甚至8次课程全部参加。本次公益法律服务月是本所党员律师争先创优、担负社会责任的深刻体现。本次活动持续时间长、范围广、活动形式多样,有效地引导全所律师钻研业务,既锻炼了队伍,又服务了企业和群众,将2012年的事务所党建工作推向高潮。  2. 发放金沙民工子弟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  2011年12月,金道所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学校签署了《共建协议书》,设立了“金道奖学金”,每学年将有45名品学兼优的学子获得奖学金,如遇学生家庭特别困难需要帮助,金道所还将结对助学。2012年12月,金道所党支部书记王全明律师带领党支部委员邱华律师及其他党员一行8人参加了金沙学校“金道奖学金”的发放仪式,向金沙学校递交了2012年度“金道奖学金”及助学金。  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党支部组织全所人员收看现场直播并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2012年金道所新增1名党员,转正2名,全所现有43名党员律师及助理。由于党支部在带领律师进社区(农村)、法律援助、服务中小企业等方面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获得了司法部、省司法厅授予的各种荣誉。  六、积极参加行业活动,为行业建设贡献力量  1. 2012年,胡祥甫主任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胡祥甫主任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全面领导律协各项工作,在全市律师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包括赴京参加有关《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研讨会,多次指导开展律师进社区(农村)活动,为全市律师争取更有利的税收政策而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等。  2.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也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1)刑事业务委员会:刑委会胡东迁主任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法学博士周加海为全市律师解读新刑诉法修正案;成立杭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胡东迁主任及秘书长王晓辉律师等55名刑辩律师在工作站轮流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件;邀请杭州市中院刑二庭及七城区法院刑庭的庭长召开“构建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机制”座谈会议;举办首次杭州刑辩论坛,邀请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刑法研究所所长高艳东博士作《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与困境》的专题讲座。  (2)民事业务委员会:2012年6月,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召开“民间借贷法律实务论坛”。委员会副主任王全明律师作了题为“规范民间借贷操作,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主题发言,李俊凤律师代表杭州市律协国际贸易与涉外投资业务委员会作主题发言。  (3)知识产权委员会:童松青律师作为省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参与修订了省律师协会的《知识产权办案指引》中的商业秘密指引,并参与了201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司法厅组织的知识产权巡回演讲。  (4)涉外业务委员会:崔海燕律师担任主任组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研讨交流会”,与美国律所合办“中美律师实务研讨会”,举办“国际贸易与投资之新形式离岸架构设计研讨会”。  3. 参与杭州律协对欠发达地区律师的支援工作  根据杭州市律协对口支援衢州市律协的安排,朱智慧律师为衢州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00余人作了《从挽回损失到创造价值—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实务》的专题讲座;胡东迁律师为丽水律师作刑辩实务讲座。  4. 积极参加律协各项活动  崔海燕与张阅律师合著的《股东知情权诉讼若干实务问题探析》获杭州市2012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二等奖;夏家品律师撰写的《论非法吸储担保帮助犯的认定—以宁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获优秀奖;2012年7月,本所胡祥甫主任、崔海燕、童松青、夏家品、张阅、吴林凌律师参加在义乌市举行的第二届浙江律师论坛;本所涉外律师崔海燕、申柱石、江力、王嫣、茅玮民、吴海伦律师参加了浙江省律师协会与日本静冈县律师协会联合举行的研讨会;夏家品律师成功当选为市律协第三届团委书记;王冰洁律师作为青年律师代表参加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温州市律师协会协办,以“坚守•探索•展望——青年律师成长之路”为主题的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钱雪慧律师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运动员代表参加了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律师羽毛球友谊赛,喜获羽毛球女子双打第二名。  七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服务  1. 多渠道开展事务所内部培训  2012年度事务所共组织培训和沙龙活动共计10次。沙龙主题主要包括:新法速递(刑诉法修订、民诉法修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律师职业规范及执业心得分享(律师职业规范指引、律师执业与幸福感)、热点社会法律问题解读(物业纠纷与业主委员会法律服务、私募股权投资人权益保护)、司法与律师实务分享(伤残司法鉴定法律实务、民事案件执行程序心得交流)、法律顾问服务心得分享(日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交流)等。各部门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如投融资法律部举行了14次部门学习;国际经贸法律部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学习4次并研讨疑难案件,继续出资1万元成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会员,定向培训律师和助理10人次;建筑房地产法律部钱雪慧团队定期举行咖啡沙龙,分享执业经验和心得等。  2. 律师和助理积极参加外部培训  (1)多名律师参加中国行为法学培训中心的课程:陈丽媚律师参加为期四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实务操作暨商业计划书制作技巧专题讲座”;黄河律师参加“融资租赁业务创新、投融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律适用”专题讲座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务管理暨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业务实践高层研讨会”。  (2)多名律师参加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举办的研讨会:沈国勇、哀韬光律师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务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何钰萍律师参加“信托投融资实务操作与项目尽职调查暨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江力律师参加“矿产能源投融资实务操作与法律风险防范暨清洁发展机制(CDM)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张阅律师参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与新类型公司诉讼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张延来律师参加“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和商标权司法保护暨网络侵权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李俊凤律师参加“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实务操作与股权纠纷法律适用暨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制作”专题讲座;崔海燕律师参加“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公司治理暨股权激励法律实务”专题研讨会;王嫣律师参加”并购重组、并购融资、财税管理、PE股权投资暨并购管理整合”专题讲座;黄河律师参加“股权转让、托管、交易、融资及股权激励实务操作暨股权管理与股权纠纷法律适用”专题讲座;崔海燕、胡浩明、李俊凤、王嫣、黄河律师参加“破产法司法解释及破产法重整实务”专题研讨会。  (3)崔海燕、申柱石律师以及本所其他律师和助理参加了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4)崔海燕律师作为省律协推荐的三名涉外律师代表之一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国际仲裁实务及模拟法庭”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40多位涉外律师代表参加培训。由于在分组进行的英文模拟法庭中表现出色,崔海燕律师被主办方挑选为4名代表(申请人律师和被申请人律师各2位),参加最后一天下午全程录像的英文模拟法庭并担当了申请人律师的角色。  (5)赵箭律师作为具有全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的浙江省律协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赴京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联合举办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培训班”。  (6)经筛选,本所公司法律部俞菊明律师赴美国培训3个月,成为本所第15位有境外培训经历的律师。  3. 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并收集历年典型案例  2012年底,事务所连续第四年举办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共征集文书40篇,现已经评委无记名评审,结果将在今年的年会上揭晓和表彰。此外,事务所为纪念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宣传事务所历年办理的各类案例/项目,通过整理4年来的优秀法律文书,已收集文章40余篇,在进一步编辑后计划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4. 多种举措提升事务所管理和服务  (1)圆满完成接待任务和重大活动:2012年协助承办各种论坛、研讨会;先后接待了市司法局、西湖区统战部、翠苑街道、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西湖地税局的领导及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等嘉宾;顺利完成3月份的百分考核及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事务所被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先进单位”;组织事务所员工赴张家界旅游。  (2)增设客服主管岗位,努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客服工作是2012年行政部新增的工作内容,招聘了黄诗尧担任客服主管,对常年客户资料进行整理,建立信息库;配合王全明律师处理事务所投诉;配合做好事务所网站信息的及时上传及更新;配合事务所VI设计工作,制作对外宣传的PPT资料、杂志宣传页;配合《金道律师》做好排版工作等。  (3)推出《金道法讯》  2012年,事务所成立各部门通讯员队伍,推出电子刊物《金道法讯》,旨在为客户提供实时、实用的法律咨询与风险提示,把金道的新动态和法律的新变化及时地传达给客户,成为与季刊《金道律师》互补的金道刊物。目前已经制作八期,2013年计划由客服主管统一发送给有需求的客户。  (4)完善各项制度  2012年底修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统一收结案制度》,制订了《营改增后开票及报销制度》,已于2013年1月开始执行。2012年下半年开始修订《员工手册》,将增加《青年律师和助理工作规范提示》,民商事、刑事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风范防范提示,以及修订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目前正在最后完稿中,计划2013年第一季度完成。  (5)强化服务,提升硬件  2012年,行政部采取多种举措,提升服务,如执行周例会制度;统一采购工作服及工作证;事务所全体员工对行政后勤工作实施监督等,均体现了行政工作的新作风。为整合资源、方便律师,根据征求意见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行政部汇总了省内法院通讯信息、查档担保信息、律师的执业证号、事务所工作流程注意事项、订餐住宿等各类信息资讯。  2012年底,事务所在园区B座增加了半层的办公场地,计划春节前投入使用。金道所软环境和硬件的全面提升为2013年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浙江省新一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金道律师要始终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金道律师应有的作用。新年伊始,我们将更加踌躇满志,秉持务实作风,通过提升个体、资源整合、开拓进取达到事务所的整体提升,努力把金道所建设成为内功强劲、大气兼容的强所。只要每位金道人都发挥各自所长,为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积极贡献才智,相信金道所的2013年是美好的,也一定能够离我们建设品牌化、专业化、有品质、有幸福感的律所的金道梦想越来越近,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期待、共同祝福。
*受本所管理委员会授权,本文由本所副主任崔海燕执笔。* 崔海燕,本所副主任、国际经贸法律部负责人,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曾赴英国培训一年,赴美国培训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