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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ICP备19028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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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连续四年荣获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推荐
2020年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榜单
荣获《商法》杂志2021卓越律所大奖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突出重点统筹发展再创金道新局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总结

2009年转瞬即逝,回望过去的一年,如果用一个词描述,可以说是“风云激荡”。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同时也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我所在各级司法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律师协会的悉心指导以及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方面紧紧围绕省委“两创”总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积极履行服务经济服务社会职责,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我所始终坚持“守信如金、为业载道,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的所训,目标明确、行动果敢,全力创品牌、增活力,实现了事务所结构日趋成熟、业务平稳较快发展、事务所品牌知名度日益提高的既定目标。
2009年,我所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共1061件,担任政府、企业等法律顾问共212家,全年实现业务创收3010万元,同比增长18.7%,位居杭州市第五名(包括省直所)。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443万余元。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共72人,其中高级合伙人12名,普通合伙人3名,律师28名,律师助理24名(其中有执业证的10名),行政辅助人员5名。2009年新加盟金道的人员17名(其中律师7名,律师助理10名)。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政府工作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努力为省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组织律师团队深入企业,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如罗弘韬律师团队为下沙××社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自建筑公司进场开工至工程款结算为止的服务项目,及时防范风险、避免损失;参与十余家企业的重整重组,为企业债务危机制订化解方案,如朱智慧律师团队参与的××集团等企业重整重组项目,有效处理了企业债务与资产融资;主动参与省市司法行政开展的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全省巡回宣讲活动,胡祥甫律师在金华、丽水、温岭、龙泉、东阳等各市、县(市、区)做宣讲报告会共20余场,各地党政领导、公务员、企业家和法律服务人员等近万人听取了宣讲报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胡祥甫律师本人亦获得省司法厅“全省律师公证服务企业巡回宣讲活动”先进个人的表彰;主动深入顾问单位,通过举办讲座、提供法制培训等方式,如黄耀律师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所作的法律培训,崔海燕、申柱石律师应浙江省商务厅邀请为全省外经贸系统企业讲授防范国际贸易和投资风险的法律讲座等,及时向企业提出法律建议,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水平,指导企业依法应对金融危机。  (二)关注民生维护和谐。积极参与司法行政与工、青、妇、老龄、残联等部门联合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活动,维护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9年,我所李俊凤、方圆、史源等年轻律师共参与法律援助值班18日次,接待当事人180人次左右,参与信访值班20日次,接待当事人120人次左右;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5起,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离婚、损害赔偿等民生问题。主动配合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同举办的律师行业促进大学生就业现场会,提供律师见习和聘用岗位10余个;响应省律师协会通知,尽量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不裁员、不减薪,最大限度地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积极参与“千名律师进社区”活动,组织邱华、唐月梅律师为牵头人的律师团队进驻花园亭、求智社区,坚持调解优先、平衡利益、促进共赢的方针,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求将纠纷了结在最基层,在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由陶海英律师参与筹备成立的“温暖都市、母婴平安”公益基金,针对我省在城市打工的农村孕、产期母亲与婴儿这一弱势群体,与省红十字会共同设计推出这一公益基金,以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资助和关怀。该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由陶律师起草,期间为完善方案还多方走访电视台、医院、计生委、企业等单位,目前该基金已进入良性运作阶段。  (三)顾全大局维护稳定。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时刻不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诉讼代理工作,如魏勇强律师代理的“5.7飙车案”,由于触及“富二代”、“政府信息公开”、“漠视生命”等种种社会焦点问题,本案原本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魏勇强律师接受谭卓父母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积极与司法行政沟通,一方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133万元赔偿款,另一方面,配合司法行政做好当事人的情绪安抚工作,理性办案,不人为制造、扩大矛盾,坚持履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中立公正的法律工作者角色,在随同党政领导下访约访中,切实履行职责,既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同时帮助百姓依法诉求。胡祥甫律师作为杭州市市长蔡奇的随访律师,2009年陪同市长蔡奇先后前往拱墅、上城、西湖等地约见信访联络员及群众,就百姓提出的平改坡、高架噪音、公交车站等问题提出专业妥善的建议。蔡奇市长肯定律师的参与为信访工作带来新的力量,律师的法律分析作为第三种声音,是政府与百姓沟通的良好润滑剂。
二、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一)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  通过外来引进与内部培养,2009年党支部新增党员5名,目前共有党员28名,约占事务所在职员工总人数的40%;尤其在高级合伙人中党员更是占了半数以上。2009年,党支部进行了换届,从青年律师中选拔了党员信任、业务过硬的党员律师王晓辉、邱华进入支部委员会,充实了组织力量。党支部把加强组织建设作为了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支部书记王全明的领导下,支部委员会委员各司其职,使支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我所基层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2009年4月,我所党支部被评为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  (二)组织全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在上级党委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后,我所党支部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由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全所人员举行集体学习会议,并组织大家积极讨论。同时,按业务部门成立学习小组,灵活开展学习活动。经过学习比照,查摆问题,进行整改,从各方面着手对内对外全面提升事务所的软实力和硬件办公环境。我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受到了各级司法行政的高度重视,司法部巡视组、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市委组织部领导分别莅临我所考察,充分肯定了我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倍受鼓舞。  (三)拓展业务表先锋,彰显党员律师先进性  1.争做业务的“排头兵”。全所党员律师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事务所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南秋萍等五位律师被批准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员律师示范岗”。作为律师行业,法律业务拓展是党员律师体现先进性的重要方面。2009年,事务所创收3010万元中,党员律师创收1864.8万元,比例高达62%。金道所党支部及党员律师在业务拓展方面,充分展示了先锋模范形象,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既实现了一路领跑事务所发展的目标,又为事务所争当全市“领头羊”积聚了力量。  2.党员律师争当行业先进和表率。2009年,党员胡祥甫律师荣获“杭州律师行业建设杰出贡献奖”,党员王全明律师荣获“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荣誉称号,党员崔海燕律师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杭州市首届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党员夏家品律师担任了杭州市律师协会团委委员,党员胡淑莉、麻策律师分别荣获“杭州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杭州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积极向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提出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党支部不仅注重事务所律师和助理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同时关注我所的建设和发展,以促进事务所的发展和完善为己任。党支部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包括青年律师的培养方案、律师之间定期的业务交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事务所团队化建设以及提高事务所行政效能等方面。这些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的高度重视,在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领导事务所团支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支部顺利完成了事务所以及党支部交给的各项活动,充分提高了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了团的组织生活,加强了青年对事务所和党组织的热爱和支持,在事务所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2009年5月,金道所团支部被评为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团支部。
三、强化专业团队理念,着力提升竞争能力  认真贯彻我所“守信如金、为业载道,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的办所宗旨,坚持深化分工,坚持团队合作,将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客户满意、社会效果良好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尺度,高度关注专业结构的优化与法律服务的高质。  (一)深化专业分工,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2009年度,各业务部门发挥部门专长,办理了一系列有效果、有影响的案件。除本报告另有提及的外,还有:  刑事诉讼案件:  1.胡祥甫、胡东迁、王晓辉承办的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及其女婿裘××受贿案。其中,裘××涉嫌受贿数额20万元,辩护人关于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对其减轻两档量刑,判三缓五。  2.胡祥甫、王晓辉承办的省监狱局长田×涉嫌受贿案被减轻处罚。田×涉嫌受贿一案涉案数额60余万元,经辩护后得以减轻处罚,判处7年有期徒刑。  3.胡东迁、王晓辉承办的上海××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得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举办北京奥运会的背景下,××公司因涉嫌经营兴奋剂物质被诉,数额达1.4亿余元。在代理本案中,辩护人适时调整策略,“寓无罪理由于从轻辩护中”,要求减轻处罚并使用缓刑的意见被法院采纳,达到预期目标。  4.胡东迁、王晓辉承办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案被免予刑事处罚。本案系杭州首例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受到杭城司法各界的高度关注。在代理本案中,辩护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细致、深入分析案情,多次与司法机关沟通,以无罪辩护为基础,以免予处罚为底线,最终取得比较好的结果。  5.胡东迁、夏家品承办的柯××受贿案被减轻处罚。原浙江大学基本建设处副处长(副处级)柯××受贿案,经辩护后,法院依法认定柯××自首等情节,在认定受贿金额24.65万元情况下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  6.胡东迁承办的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上诉一案改判死缓。经辩护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胡东迁律师辩护意见,撤销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改判郑某死缓。  7.黄耀承办的丽水市吕××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人员人数多,关系复杂,层次高,涉案金额高达2.6亿元人民币,是一起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引起国内众多知名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通过努力,案件获得较为满意的结果。该案案例介绍、辩护词和办案体会已经收录在《浙江省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经典刑事辩护案例》中,近期将获得出版。  民事诉讼案件:  1.胡祥甫承办的宏立钢构诉置地公司、张××确认优先购买权不成立纠纷案。一审法院采纳承办律师意见,确认置地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不成立。二审宣判前一日,置地公司撤回上诉,宏立钢构受让股权合法性得到确认。  2.胡祥甫、胡淑莉承办的宁波某经贸公司诉浙江某控股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该案诉讼标的达3亿余元,承办律师在二审中提出,协议书的性质及效力,应当依照协议书本身的条款加以分析,而不是根据协议书签订以后的履行情况予以认定。二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认定原一审判决关于借款合同的定性错误,发回重审。  3.王全明、胡祥甫、吴贤德、方圆承办的宏厦房产民间借贷系列案。该系列案涉案标的总额达1.5亿余元,涉及杭州、金华等多地三级法院,案件中存在虚假诉讼,私刻印章、借款履行担保效力等民间借贷中疑点难点问题,通过代理取得了部分案件“担保无效”、“驳回诉请”的良好法律效果,保障了这家巨额诉讼缠身的房开公司平安前进。  4.来晓明、方圆承办的嵊州××服饰有限公司重组案。该案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后,债务重组如何操作,以及银行抵押优先与建筑施工工程款优先权冲突时如何解决等实务难点,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5.吴贤德承办的陆某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当事人饭店就餐后,下楼被关电梯达半小时之久,救出一小时后猝死,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受到中央电视台报道。承办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最终通过司法鉴定认定饭店与电梯管理人在本案中存在过失,构成导致当事人死亡的诱因,一审法院判决饭店和电梯管理人承担3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6.朱智慧、俞玲丽、李佳承办的××集团股东会决议纠纷案以及股权回购纠纷案。案涉当事人对章程制定的自主权,凸显了公司章程差异化的合法性与重要性,其中股东会决议纠纷案已经二审判决胜诉。  7.南秋萍、李政承办的郑某与王某股东出资纠纷二审案。该案主要牵涉到股东出资的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挂名股东和实际股东等问题,温州中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本所律师的观点,依法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  8.赵箭、俞玲丽承办的桐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桐庐××制笔厂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该案于2009年4月被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中的十大专利侵权案件。  9.胡祥甫、崔海燕承办的美国燕拜尔仪器制造公司应诉浙江金华某工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案。成功帮助美国公司解冻其在华子公司400余万元的银行存款。  10.崔海燕代理某酒店管理公司应诉境外公司申请法院承认伦敦国际仲裁院作出的外国仲裁裁决一案。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11.陶海英、唐月梅承办的浙江省某钢铁进出口公司与天津中盛公司粮油盗卖案(“中国粮油第一案”)。该案系典型的利用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进行融资过程中引发的合同诈骗,并由此揭开“中国粮油第一案”的序幕。该案涉及国际贸易融资、信用证、保险以及刑事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与实体问题上的交织,对于进出口企业及金融机构防范国际贸易融资等法律风险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  12.陶海英、唐月梅承办的因金融海啸引发的我省某钢构集团与尚德能源公司在迪拜项目的国际建设工程争议仲裁案。因金融危机等原因造成迪拜业主解除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而引发的国际仲裁案,涉及到两个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该案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13.郭力承办的宁波汤圆生产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诉讼案。承办律师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提起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该案主审法官审判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案件意义不在于谁胜谁败,而是“唤起了宁波市政府和市民对本地特色产品的重视程度。”  14.罗弘韬承办的翡翠城地块拆房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在无法取得关键性证据,面临败诉的情况下,改变诉讼策略,使案件柳暗花明,一审胜诉。  15.钱雪慧、崔海燕承办的某涉外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类似案例在多个城市败诉,承办律师通过深入研究、认真论证,一审获得全胜。  16.黄耀承办的李××诉纳爱斯集团名誉侵权案、曹××诉纳爱斯集团不正当竞争案等案件。该些案件是近年来出现的针对大型知名企业提起的典型恶意诉讼案件,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承办律师从恶意诉讼、诉讼目的不正当等角度进行反驳。经过努力,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民族企业的良好形象。  非诉讼项目:  1.朱智慧、钱雪慧、黄亮、王冰洁、俞飞武承办的华鼎集团收购钱江新城某房产开发公司29%股权的项目。该项目为一起典型的基于房地产开发的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收购资金达2.5亿人民币。  2.朱智慧、罗弘韬、李政、施飞飞承办的华和公司收购某机械厂股权项目。通过尽职调查,本所律师及时发现了被收购方土地资产上的重大瑕疵,收购方为此决定放弃收购,避免了重大风险。3.朱智慧、黄亮承办的某外资投资公司收购某软件公司股权项目。作为一起外资风险投资类的收购项目,该项目采取基于知识产权的溢价收购模式颇具典型意义。  4.邱华承办的温岭某鞋厂出资转让项目。该项目涉及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转让问题,律师接受收购方的委托,参与谈判,为双方拟定了出资转让合同及法律意见书。  5.李政为杭州某茶叶公司、浙江某置业公司和杭州某建材公司制作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东协议文本。分别涉及市场经营资质的处理、公司增资并吸收新股东在公司财务处理安排以及新股东之间的合作约定问题等,形成了各种情况下独具特色的股权转让法律文书。  6.罗弘韬、崔海燕、王嫣为法国埃赫曼集团旗下的无锡奥伯杜瓦公司厂区拆迁重建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现已完成前期调查、出具法律意见、设定谈判方案等工作,顺利进入与拆迁相关部门的谈判阶段。  7.陶海英承办的浙江某进出口公司与新加坡某船舶公司造船合同纠纷的代理,涉案金额9000万美金。本案是非常典型的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船价大幅下跌而引发的案件,涉及国外船东与国内造船企业之间船舶价款、融资税务等问题。  8.朱智慧、慎凯承办的嘉兴某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项目。承办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向省市国资委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协助企业制定股东会决议,并提供见证服务。  9.慎凯承办的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与全球第二大独立实验室LABCORP合资建立CRO(新药研发外包)企业项目。承办律师全程代表企业参与与外国投资者的谈判、文本拟定,并对外资在华CRO相关管制政策进行有益的探索。  10.慎凯承办的阿里巴巴集团有限公司与万向集团等合资设立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11.陶海英、慎凯承办的德国艾库乐森公司在华碳排放权交易项目。为客户使用离岸工具在华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法律论证,并为该独资企业合并其区域项目权益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为开拓碳排放交易法律服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2.崔海燕、申柱石团队赢得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通过投标、面试、讲课、实地考察等四道严格的筛选程序,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确定本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崔海燕、申柱石、李俊凤、王嫣组成律师团队具体承办该项目。该公司所属集团是2008年浙江省百强企业第1位,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额272亿元,进出口总额11亿美元,目前拥有参控股公司18家。  (二)加强团队化建设,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积极整合律师资源,加快专业化团队建设,坚持以团队为主体承办业务,既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也提升了市场竞争力。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百分考核”为契机,开展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对合伙人和执业律师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以及有关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我所律师的集体观念、团队意识,调动、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内动力。对于刚刚独立、案源较少的年轻律师,由合伙人或骨干律师负责帮、带、促,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业技能,全所上下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协作局面,推动了团队化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所共有专业法律部门共9个,分别形成高级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聘用律师、律师助理等较好的团队结构,有效保证了团队化建设的组织需要和长远发展。  (三)积极探索新型业务,业务领域不断扩大  在业务范围上,积极探索从传统刑、民业务向公司、金融证券、保险理赔、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现代新型业务的过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拓市场,如江力律师致力于知识产权业务的拓展,目前被聘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顾问、杭州市版权保护管理中心法律总监;黄耀、崔海燕、陶海英律师被新聘为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开拓业务领域的具体操作中,坚持横向业务领域的拓宽与纵向服务内容的细化相结合,一方面,扩大介入服务的领域和提供服务的项目类别,另一方面,不断将法律产品做精做细。我所在最初的六个法律部门迅猛发展后,又陆续新设了侵权法律部、知识产权法律部、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部等部门,使得本所的部门结构更趋合理、业务领域更趋广泛、深入,本所正向着专业化、综合性的事务所的目标迈进。这些新设部门目前正积极寻求拓展,服务需求日增。此外,各法律部也在本部门内积极研发新型法律服务产品,探索更加系统、完整、丰富的服务内容。如国际投融资法律部对船舶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注、公司法律部研发的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清算等系列法律服务产品,均成为新型业务的亮点。
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塑造良好品牌形象  (一)改善办公环境,提升硬件形象  2009年,我所经多方选址,从学院路旧址搬迁至西湖国际科技大厦新址。这一直观改变,不仅大大提升了金道的士气,彰显了金道的实力,也显露出金道继续发展壮大的信心。如今,我们坐拥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采用更加完善的理念进行管理,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更加优越的工作环境,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大有改善的办公环境同时也是金道文化的重要载体,多位领导视察的照片、名人名家题写的词画,事务所图书馆摆放的各项荣誉证书及奖杯,都蕴含着金道浓厚的人文气息。  (二)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  网站、所刊,作为金道文化的载体,在2009年出彩颇多。首先是网络全新改版,并配备专门负责人员,界面内容更加丰富,更新更为及时,体现了网站在宣传展示方面时效性、丰富性的特点;其次,《金道律师》所刊继续办刊良好,一年四期杂志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此外,通过制定宣传册、贺卡,购置礼品等,在更多载体上宣扬了金道文化。  (三)加大媒体宣传,提升社会形象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我所在开展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公益事业等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有关媒体的相关培训,积极参与电视台、电台等节目,如王全明律师团队参与的“金剑说法”节目、夏家品律师等年轻律师参与的“城市之声”节目,大大提高了律师的出镜率及知名度;我所律师还就典型案件办理、公益活动宣传等主动与媒体沟通,提升我所的社会形象;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评述,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方向。  (四)投身公益事业,担负社会责任  始终保持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继续保持与杭州市儿童福利院之间的长期帮扶关系,多次看望并捐赠;年末由党支部牵头开展为困难群众捐款行动,体现了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对困难群众的关爱之心;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5起,自主受理免费的援助案件40起;组织律师前往翠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2次。  (五)积极参政议政,热心行业建设  充分行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发挥职业优势,大胆建言献策,积极参政议政。胡祥甫律师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加快地方立法,强化非诉讼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案被评为杭州市政协2009年度优秀提案。热心支持并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各项活动。在杭州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控辩大赛中(初赛由崔海燕律师主持),胡祥甫、胡东迁律师作为指导老师现场辅导,魏勇强、夏家品律师作为辩手积极参与,其中魏勇强律师最终获优秀辩手称号,律师辩论队取得团体第一名、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杭州市庆祝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颁奖仪式暨文艺演出中,我所律师积极参与服务工作,其中钱雪慧律师的精彩主持更是获得了一致认可。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我所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改进法律服务意识  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我所实际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全所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富省”总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能力  开展事务所内部培训辅导活动,拓展民商论坛、法律沙龙、英语角等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疑难问题讨论机制,由胡东迁律师分管的教育培训工作在2009年开展得如火如荼,全年邀请高等院校和各级法院、检察院的专家授课指导五次,事务所内部学习交流九次,组织我所律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论坛数十次,如西湖金融峰会、北京中小银行结汇业务论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法律培训等。加强律师适用法律、写作文书的评比考核,在我所组织的法律文书写作比赛中,共收到辩护词、代理词、法律意见书共31篇,很好地调动了我所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的学习积极性,提升了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全年有五篇文章在省市各级理论研讨会上获奖,分别是胡东迁律师作为课题组成员撰写的《刑事律师的为与不为———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律师刑事法律服务之影响》在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二等奖,在浙江省律师协会刑委会论文研讨中获一等奖。胡东迁、王晓辉撰写的《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的困境和路径》在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三等奖,在浙江省律师协会刑委会论文研讨中获二等奖。陶海英律师撰写的《独立保函中受益人欺诈索赔的救济与预防》一文获得浙江省金融法研究会年会二等奖。钱雪慧律师撰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之出让方土地信息披露义务探析》荣获浙江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黄亮撰写的《论股东代表权的行使》一文荣获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管理  为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和运作,促进我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司法行政关于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建立了完善业务、人事、财务三大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制度落实,推动了事务所工作科学发展。尤其是顺利完成“百分考核”。在收到《关于开展2009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的通知》后,为顺利协助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完成2009年度百分考核的任务,以及为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展现我所经过四年的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我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百分考核”的项目以及考核的标准,制订了考核项目资料整理的计划,并且组成不同的工作小组,分工合作,各担其责。在党支部的带领下,我所及时完成了百分考核的资料准备工作,并且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2009年,在全体金道人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荣获了一系列的荣誉。我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省内律所中唯一的浙江省优秀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被司法部授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同时我所也涌现出一批在各领域、各行业有所建树有所成就的个人,如朱智慧律师被市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称号,等等。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市司法行政的正确指导,确保了我所发展的正确方向;离不开省市律师协会的大力引导,为我所顺利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我所阔步前行给予了信心;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在事务所发展中体现出的拼搏精神、过硬本领和饱满干劲,形成了全体金道人凝心聚力共同前进的良好局面。在此,我谨代表事务所,向所有关心、支持我所发展的领导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事务所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一些业务部门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团队运作有待加强;二是收结案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包括登记管理不够完善,案卷归档不够及时;三是对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模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统一;四是个别业务部门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对新的法律服务产品研究得不够,影响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六是对助理培养方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持事务所发展壮大、自身服务能力加强提升的同时,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2010年我们将以下列几方面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我所品牌建设,通过各种方式提升金道品牌影响力;  (二)进一步提升业务层次,加强事务所团队拓展业务的能力,不断加强对高端、新型非诉讼业务领域的研究和开拓;  (三)进一步加强各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业务联系与合作;  (四)进一步提高事务所管理规范化程度,提升各部门的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关注年轻律师及助理的培养,深入开展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竞争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事务所行政服务的人性化,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事务所内部凝聚力,使金道成为金道人的大家庭。  各位同仁们,新的一年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奋力拼搏,相信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省市律协的支持及全体金道人的齐心协力、持之以恒,金道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