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梓惠
赵梓惠 律师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
教育背景: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
执业经历:
2017年执业至今,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务经验。长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擅长精细化辩护策略,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社会职务:
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主要荣誉:
2021年获中共鹿城区委、区政府“区域治理暨扫黑除恶工作突出个人”通报表扬
2023年被评为“鹿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先进个人”
典型案例:
周某某涉嫌敲诈勒索110万,经辩护,证据不足不批捕,后撤销案件;
王某敲诈勒索案,经辩护,证据不足不批捕;
南某故意毁坏财物价值25万多,最终适用缓刑;
包某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1亿多,一审获轻判;
周某某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侦查阶段以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罪移诉,审查起诉阶段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罪;
郑某入室盗窃案,经辩护,检察院作不起诉;
洪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最终适用缓刑;
郑某某开设赌场案,最终适用缓刑;
吴某开设赌场案,最终适用缓刑;
张某赌博案,最终适用缓刑;
周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最终适用缓刑;
尤某强制猥亵案,最终适用缓刑;
温某某因“套路贷”被控诈骗罪,全案涉案人员54人,审查起诉阶段认定主犯,经辩护最终被认定从犯,适用缓刑;
刘某某涉嫌“传销式”诈骗,全案涉案人员100余人,在犯罪集团内处最高层级,被起诉时排名第四,审查起诉阶段被认定主犯,量刑10年6个月到12年,经辩护最终被认定从犯,判处有期徒刑8年;
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变更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面临刑期增加的风险,罪名变更后受托介入案件,经辩护,按轻罪确定的刑期判刑;
联系方式:
电话:138687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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