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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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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六审,来之不易的抗诉再审改判

2018年12月29日

感谢所有忠于法律的法律人

近日,由金道所权益合伙人南秋萍律师、郑梁律师代理的某借贷纠纷案件,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原审错误判决,依法维护了两委托人超过千万元的合法利益。

2013年,两委托人作为保证人,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历了一审判其败诉,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其胜诉、重审二审又判其败诉的多审经历。法院判令两委托人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张某某人民币4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12月5日起按年利率21.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6年12月6日,利息已产生432万。二审判决生效后,两委托人向浙江省高院递交了申请再审,但因再审申请事项不足以应当再审,被驳回再审申请。两委托人已是“山穷水复”。

2016年底,两委托人委托南秋萍律师、郑梁律师、李阳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律师们接受委托后,前往原法院调取起诉状、证据、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在山一样的卷宗中寻找突破口。代理律师认为原审判决存在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相关问题,具体包括存在原审判决对证据的故意歪曲理解、证人证言与在案证据存在矛盾,最终导致重要事实认定错误,以及举证责任分配错误等问题。办案律师以逐个证据、逐句庭审笔录、逐笔利息进行分析的方式,以案件争议焦点为主线,整理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之处,拟定监督申请书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最终,浙江省高院裁定提审该案。在提审中,代理律师依法出庭参与庭审,并递交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终于在两年后的近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再审改判,采纳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及两位代理人的意见,改判两委托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本案从申请检察院审判监督至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已逾两年。在抗诉、提审中,原审错误判决仍然在执行中,委托人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被拍卖处置数套预售商品房,法院甚至已通知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况十分紧急,代理律师与委托人都承受着巨大压力。代理律师一方面加紧审判监督工作程序,另一方面不断向执行法院作出说明,以减轻执行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