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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所高级合伙人申柱石律师在中瑞国际仲裁论坛发言:国际仲裁与中国律师的角色和机遇

2018年11月20日

2018年11月3日,由杭州仲裁委员会、瑞士商会仲裁院和瑞士仲裁协会共同举办的中瑞论坛“一带一路与海外仲裁 中国企业的机遇与挑战”在杭州梅苑宾馆隆重举行。与会者有来自中国和瑞士的政府官员、仲裁和审判实务从业者、律师及企业法务人员。

受举办方的盛情邀请,金道所高级合伙人申柱石律师围绕论坛主题作“国际仲裁与中国律师的角色和机遇”的分享。征得发言人同意,将发言稿附上:

感谢主办方与承办方的邀请,有幸来参加杭州仲裁委员会的活动。作为杭州市涉外律师中的一员,同时也是杭州仲裁委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和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特约调解员,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下在担任这三个角色时我的一些感悟。

每当认识新朋友,说到我是律师,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你们律师一定很忙吧!为什么律师这一职业总会给人以这样的感受呢?因为我们除了开庭以及跟客户开会不敢迟到外,与朋友吃饭、聚会却常常迟到。有时候,往往因为突如其来的客户电话会议、咨询和合同修改,亦或者案件出现了新的进展,原本的日程安排都会被打乱。临时无奈爽约也渐渐成为家常便饭。即使参加了聚会也会时常被许多事情打断。其实,谁不愿意跟朋友们一起享受美食惬意地闲聊呢?但是律师的职业性质要求我们需要在当事人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服务,给予有效的法律帮助,这既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挑战。

我做律师已有20年,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过许多次开庭。思路清晰、感觉敏锐的法官和仲裁员总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迅速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也能在双方代理人的举证质证及辩论过程之中发现薄弱之处,从而发出的提问总是一针见血,使得双方代理人哑口无言。不管是我自己代理案子还是平日里观察其他的律师,我们事先准备好的代理词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却见法官和仲裁员面无表情、似听非听的,实在难以在他们的微表情上感受到他们对案件的判断。最后大笔一挥,做出了判决或仲裁!说实话,我也很想享受一下这个过程。

后来有幸得到了仲裁委的邀请,我光荣地成为一名仲裁员。从边裁、首裁,到独任仲裁。我渐渐发现,当仲裁员绝对比当律师还要辛苦。开庭之前,我都会对案子做比较认真充分的准备。在刚开始做仲裁员的时候,我还会做一个书面的案情分析,但是对案件事实仍然基本上是处于懵懂的、雾里看花的状态。

现在律师的起诉状都写得很短——因为不知道对方会准备什么,怕起诉状落下把柄。开庭前,许多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代理人为了突袭也很少会提交书面答辩状。有一次开庭去的比较早,办案秘书让我填写一份案件预测,内容包括预测争议焦点,甚至好像还要预测裁决结果。我觉得有可能是仲裁委想要测试一下我们仲裁员是否提前看过案卷,我当然是看了。不过那个案子的被申请人证据以及答辩状都没预先提交,在这种情况下确实难以判断。为了完成办案秘书的任务,我还是填了。结果我运气比较好,案件的后续进程居然被我蒙对了。庭后,我与办案秘书交谈说,庭审前填这种表格像是在赌博,代理人这样的做法,确实给仲裁员们带来许多压力。不过后来仲裁委也没再让我们填这种预测了。

做首裁,特别是独任仲裁的时候,在开庭过程中,确实有种驾驭庭审的感觉,看上去比较放松,但其实我比双方代理人都要紧张。因为庭审结束后,要由我作出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裁决。因此,在庭审过程中我不能漏掉任何一个与裁决有关的细节。甚至,我还要经常刨根问底地追问当事人很多细节问题。因为从细节之处进行挖掘可能会窥见另一番天地,细节不问清,事实就难以查清,仲裁员就不能轻易做出裁决。在一次次做仲裁员的经历中我终于感受到,为何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在宣读代理词的时候,仲裁员会露出似听非听、面无表情的神情,其实是因为他们脑子正在飞快运转,陷入思考之中。

当律师做代理人的时候,常常是律师觉得怎么有道理,甚至知道证据不太充分可能不一定特别有道理,都会在诉讼材料中写上,也都会在庭审中提出,反正最后对不对,由法官或仲裁员来决定。角色互换后,我突然发现做仲裁员可没有机会如此“随意”。裁决必须得有理有据,法律依据必须得清晰,利息后面的小数点儿也得精确。特别是有时候案件事实确实无法查清,但我们还是得写出裁决书。记得有个股权转让的案件,双方签署了一份预约合同,支付了部分转让款定金,约定一个月以后签署正式协议。结果过了一年都没签,双方也不能再达成一致,只能申请仲裁。庭审中,申请人说他怎么怎么积极履行,被申请人就是不肯签约;被申请人也说一次次亲自到申请人单位请求履行,申请人各种推脱。双方都说得那么真实,让人同情。我就问,那你们要求对方履行的证据呢?两方都是两个字——没有!我当时都被气笑了,双方的代理律师也露出了礼貌而不失尴尬的笑容——他们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怎么裁由你仲裁员看着办吧。

做律师很辛苦。自己凑上来想做一下仲裁员,享受一下当发号司令、最终说了算的角色,结果发现做仲裁员更辛苦!后来我又担任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特约调解员,常常两边不停打电话撮合,听双方的抱怨,还得帮忙解释,给他们草拟调解书。而且大家都知道,做仲裁员和调解员的报酬,跟代理人的律师费真的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

说了这么多,做仲裁员、调解员后悔了吗?我扪心自问,不后悔,而且以后还准备好好做下去。

做仲裁员让我看到了从律师的视角所看不到的东西。

一方面是对案件的把握,做律师的时候多数是从己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然后预测和防范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和观点。而仲裁员是从一个更高的,超然于双方当事人的视角来看待整个案件的发展脉络。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做律师的时候,有点类似“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觉。

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了律师专业水平的差异,特别是对案件准备认真与否,对案件结果产生的差异。有时候问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案件事实的相关细节,仲裁请求的法律依据,对方却完全无法回答的时候;有时候感觉一方本来更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但是在庭审中陈述或者回答错误的时候,我真的替他们着急,但是作为仲裁员也没办法给予帮助。当然,有的时候,我看到一些律师,案件材料准备得整齐美观,对案件准备得非常充分,争议焦点的把握准确而有力,庭审表现大方得体,侃侃而谈……这时,作为同行的我又觉得非常敬佩,收获颇多。做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这些经历,使我作为律师担任代理人时绷紧了脑中的弦:要对每一个代理的案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真实全面了解案情,准确把握法律的相关规定。

当然,很多的时候,我从坐在我身边的各位资深仲裁员身上,学到了更多。今天我说了这么多做仲裁员的感受,其实是有些班门弄斧,因为在仲裁员的队伍里,我完全是个新兵:在今天的会场上,有很多仲裁委的领导,和很多资深的仲裁员。不过作为律师来说,我已经执业20年了。所以作为律师的身份,我还是想再多说几句:

首先,做律师真的很幸运:律师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去钻研,有的律师靠一招“独门绝技”就能出类拔萃;律师可以选择自己的客户和案件,不想接的客户和案件可以选择不做,而大部分别的职业都缺少这份自由。

律师还可以在本职工作以外,担任仲裁员、调解员,拥有裁判者的不同体验。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律师的发挥空间越来越大。

但是,我们律师不能辜负了这种幸运,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机遇和责任,我希望有更多的优秀律师,也能参与到仲裁和调解之中,与仲裁行业、调解业务一同成长。

另外,我作为杭州涉外律师中的一员,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落实向更广阔的全球发展时,更感到无限的机遇,等待我们去把握。我们金道律师事务所在东欧的保加利亚设立了自己的办公室,最近又有多家客户因为中美贸易战的原因,需要到越南投资设厂,我们也在为这些客户们提供服务。

但是,作为律师,在国外单打独斗开辟市场是很辛苦的。我在国外常常感觉,外国人对律师是尊敬的,但仲裁员在他们心目中地位和信任度更高。我们为什么不能和仲裁委携手前行呢?

我很感谢也很敬佩杭州仲裁委在创新和国际化方面的魄力和真抓实干的精神。在提升仲裁员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裁判质量方面敢于创新;在国际化道路上,去年杭州仲裁委就举办了“国际仲裁论坛”,与多家境外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今年又与瑞士仲裁机构共同举办了本次“一带一路与海外仲裁”论坛。

我希望并相信,杭州仲裁委国际化的道路将越走越广阔,希望我们杭州的律师也能够借此东风,发展得越来越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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