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加载中...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ICP备19028487号

语言切换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连续四年荣获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推荐
2020年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榜单
荣获《商法》杂志2021卓越律所大奖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钱文中

钱文中 律师 

专  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业务等
学  历:杭州大学法学学士
荣  誉:2004年杭州市律师协会新星奖

执业经历:
1993年年7月毕业于杭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并同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先后在淳安县经济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正风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0年与他人合伙创立浙江智贤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及副主任,2007年7月转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任刑事法律部副主任。

执业感言:无论案件大小、难易、收费高低,都应付诸100%的努力。

法律顾问服务:
担任或曾经担任杭州淳安长运发展有限公司、淳安县对外贸易公司、淳安县二轻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华力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苑苑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淳安县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淳安中学、淳安县妇女联合会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典型业绩:

从业二十二年来,承办了大量的各类刑事和民商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如:

1.杨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成功辩护改判死缓;

2.临安市农业局副局长方某某受贿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二审依法改判六年;

3.临安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周某某受贿、行贿一案,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接受委托,中院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为被告人辩护,法院判决受贿罪名不成立,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4.宋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5.陈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检方指控“情节严重”并为主犯,成功辩护后法院认定指控“情节严重”依据不足,并且不予划分主从犯,判处一年六个月并宣告缓刑;

6.某职校校长童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在侦查阶段介入,出具法律意见书,在争取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7.杭州市某区采购办主任孙某受贿案,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为其出具律师意见书,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8.杭州棋院原院长董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成功辩护从轻判处;

9.湖州市某县交通局副局长沈某某受贿案,检方指控受贿数额28.5万元,律师成功辩护,法院认定受贿8.5万元。检方提起抗诉,后撤回抗诉;

10.余杭区常务副区长杨某某受贿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担任辩护人;

11.王某某放火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12.叶某某、金某某等人盗窃、收购、销售赃物案,担任金某某辩护人,盗窃罪名不成立,以销售赃物罪判处缓刑;

13.买苏吐然木·某某贩卖毒品上诉案,上诉期间时逢“新疆七五事件”,律师从政治维稳的角度进行辩护并抓住案件的细节,成功辩护改判缓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4.千岛湖郑某某抢劫致死案,成功辩护轻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15.吴某某与淳安某建筑有限公司工伤认定案,为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同类案件开创先例;

16.王某平诉王某功民间借贷案,代理被告出庭,提出原告伪造证据,进行鉴定,原告请求驳回;

17.淳安县某信用社诉徐某、童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抵押)案,代理童某出庭胜诉,检察机关抗诉维持;

18.淳安县二轻某建筑有限公司与杭州某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历经一审、二审,跨时两年有余,以委托人全面胜诉告终;

19.某外贸公司诉宁波某远洋运输公司海事赔偿案,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胜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2楼
电话:0086-571-87007160
传真:0086-571-87006661
手机:13706719266
邮箱:qwz@zjblf.com或158759673@qq.com
网址:http://www.zjxblawyer.com       www.zjbl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