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彩华
朱彩华律师
198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教授。
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尤其擅长:
民商事纠纷、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合并分立等。
曾成功代理全国首例变性人状告杭州某整形医院案,担任某大型企业破产清算组组长,受聘整形医院、大型国企杭州财开集团法律顾问十余年。
2014年,成功入选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律师备选库。
具有扎实的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功底。
曾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法系主任,出版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浙江省司法厅“科研十佳”称号。主编《经济法》、《破产法释疑与诉讼策略及文书标准格式》;出版《民商法辞典》(副主编)等。发表论文“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壁垒问题研究” “完善财税分配体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