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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订单换股权危机企业重生

以订单换股权 危机企业重生               
                    ——某竹木公司危机重组纪实
                                      作者:朱智慧、刘大佳

      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的A县城,自古以来物产丰饶、民风淳朴,是驰名中外的渔米之乡,以特有的水乡、古镇和田园风光而闻名遐迩。改革开放以来,这座有着六千年农耕文化的古城,随着滚滚的历史车轮开启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吸引了很多港台商在此投资设厂。
      2011年9月,境外某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当地富商王某在A县城共同投资成立竹木公司,总投资额近亿元,经营竹木地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因上市公司是全亚洲的行业龙头企业,对竹木地板产品有很大的需求,预计每年都可以给竹木公司提供高达十几亿元的订单。同时,当地政府也将竹木公司列为重点扶持企业,给予各类优惠政策。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都预示着竹木公司将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却在成立不到一年时间里,就陷入了资金链断裂、停产停工、债权人聚集逼债和濒临破产等一系列危机。是什么原因让它陷入危机?它又是如何实现重生的?
 
一、危机浮现 临危受命
      2012年7月20日,上市公司的李经理来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与金道所的胡东迁、朱智慧、申柱石及张蜂律师会面寻求法律支持。李经理介绍,他们在之前的内部审计中就发现竹木公司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流动异常等问题,但当时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不料没过多久,竹木公司就突然停产,大批债权人开始聚集逼债,竹木公司目前完全处于瘫痪状态,但由于上市公司并未直接参与竹木公司的经营管理,许多情况并不太清楚,希望全权委托金道所来处理竹木公司的本次危机。由于案情重大,经过认真讨论后,律师建议先对竹木公司开展初步的外部审计和尽职调查,待了解情况后,再寻求解决方案。         
      2012年7月至8月期间,律师根据李经理提供的一些线索,先后数次赴A县城,对竹木公司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工作,了解竹木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银行贷款、土地及厂房的登记抵押情况,以及涉诉情况等;与此同时,外部会计师对竹木公司的部分财务账册也进行了清查。律师调查和会计清查的结果显示,竹木公司与王某个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巨额往来款项,并为王某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了大量的银行贷款担保。律师在调查中还意外的发现,王某还以竹木公司为担保人,向社会人员借了大量的高利贷,数额难以估计,而且部分放贷人已经将王某和竹木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到期借款。
      根据掌握的情况,律师认为竹木公司的情况极为复杂,存在大量债务和潜在债务,竹木公司很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如果爆发债权人集体起诉竹木公司的情况,公司必然走向破产。届时,上市公司的投资将血本无归。律师建议,当务之急是要全面接管竹木公司的管理权,并稳住债权人,以免危机爆发后局面失控。
 
二、全面接管 扭转局势
      为尽快全面接管竹木公司,经办律师首先要攻克的难题就是说服王某暂时交出竹木公司的管理权。虽然竹木公司当时已经危机四伏,王某个人也债务缠身、举步维艰,但王某似乎并没有认清局势,仍然固执的相信竹木公司不会破产,其个人的债务危机也可以顺利“摆平”。为此,律师与王某进行长达几个小时的沟通,为王某全面分析了竹木公司面临的复杂问题,并王某释明,如果竹木公司的危机爆发,破产将在所难免,届时不仅竹木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这些债权人很多都是王某长期合作伙伴)损失惨重,他个人也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打消了王某的种种顾虑后,王某终于认识到竹木公司的混乱局面已经远远超出了他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选择由专业的律师团队接管公司,无疑是挽救竹木公司和他自己的唯一机会。
      次日,竹木公司召开紧急会议,王某通过董事会决议宣布了律师工作小组全面接管竹木公司的决定。之后,金道所迅速抽调专业律师组建了由胡东迁、朱智慧、申柱师、张峰、吴红亮、刘大佳、姚杰及来晶晶律师8人共同成立的律师工作小组进驻竹木公司。为稳住局势,并打消竹木公司管理人员对律师工作小组的抵触心理,律师们在入驻后主动与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十分诚恳的沟通交流,争取他们对律师工作小组的信任和支持。
      律师工作小组全面接管竹木公司的消息传出后,银行、供货商、担保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一时间纷纷聚集到竹木公司,来打听竹木公司下一步的走向。此外,他们还通过各种方式向律师工作小组施压,个别债权人甚至扬言:“如果再不还钱,就强行将竹木公司的存货、办公用品全部拉走”。
为了稳住局面,驻地律师们每天都要不停的接待这些愤怒的债权人,倾听他们的控诉、抱怨和责备。这无疑打乱了律师对竹木公司进行彻底清查的工作计划与进度。但驻地律师敏锐的发现,几乎所有的债权人都希望竹木公司能够尽快恢复生产,并通过今后的经营逐步清偿债务。无独有偶,王某也曾向律师们表达了希望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的强烈愿望。
      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商讨,律师认为完全可以利用王某和债权人希望竹木公司恢复生产的心里预期,来扭转公司的混乱局面。之后,律师工作小组通过各种渠道对外释放积极信号,一是律师工作小组接管公司的目标是让公司能够尽快恢复生产,摆脱困境;二是恢复生产的前提是彻底清查竹木公司的现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状况;三是希望债权人能够配合律师工作,耐心等候清查结果,如果继续聚集逼债或闹事,竹木公司将主动申请破产。这三个信号释放出去之后,很快就收到了成效,大部分债权人都表示愿意等待和配合律师工作小组对竹木公司进行彻底清查,部分债权人为了缓解竹木公司的资金压力,还主动撤销了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至此,竹木公司终于送走了满腔怒火、纠缠已久的债权人,成功扭转了混乱局势。正是律师们的机智,为彻底清查竹木公司赢得了极为宝贵的喘息时间,也为竹木公司后来成功实现重组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内查外调  保护资产
      虽然在接管之前,律师已经对竹木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但对竹木公司的现有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的确切情况,并未完全掌握。律师们知道只有准确完整的掌握这些数据,才有可能帮助竹木公司实现重组、摆脱困境。因此,在竹木公司的局势得到扭转后,律师们迅速拟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启动了对竹木公司全面清查的工作。
      一是清点公司的现有资产。由于竹木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帐上资产与实际资产出入较大,为律师清点公司资产制造了不小的麻烦。无奈之下,负责这项工作的律师只能通过逐一核对这种最原始的方法,清查竹木公司的资产。最终编制出了竹木公司的生产设备清单、存货清单、办公设备清单等一系列资产清单。
      二是核对公司应收应付款。为了方便供货商申报债权,律师工作小组专门设置了债权申报热线,并与五十多名供货商逐一核对采购合同、入库单以及发票等债权材料,对于有异议的货款,律师认真核实、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而与采购商核对应收款的工作则相对困难一些,由于采购商的抵触情绪,律师只能亲自登门拜访,并千方百计的劝说他们配合核对账款,用诚意换取采购商的信任,最终编制完成了应收货款清单。
      三是清查竹木公司的银行贷款去向。为了查清竹木公司银行贷款的去向,律师们审查了竹木公司的全部银行贷款材料。在审查中发现,由于银行自身的操作失误,银行在实现竹木公司土地房产抵押权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律师们及时抓住这一利用条件与银行进行了沟通,最终说服银行转向支持竹木公司的复工和重组计划。
      四是管理竹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为了防止竹木公司的资产被哄抢,驻地律师建议竹木公司加强安保措施,安排人员修复了公司部分破损的围墙和门窗;处理了竹木公司闲置的部分边料,帮助公司补充日常开支;律师们还为竹木公司制定了内部组织机构简化方案,帮助竹木公司精简内部管理机构,并妥善处理和安置了部分离职员工。
      经过律师们连续一个多月马不停蹄的工作,竹木公司的情况终于拨云见日水落石出了。经核实,竹木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权益总额约1.9亿,供货商约有50多名,应付货款约3千万,银行贷款约1.1亿,债务总额约1.4亿;但由于竹木公司有大约7千万的对外担保和大约2千万无法收回的对外债权,竹木公司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如果找不到“解套”的方案,竹木公司破产几乎已成定局。届时,上市公司的投资将全部“打水漂”,银行和供货商也将遭受重大损失。
 
四、巧设方案破困重组
      竹木公司的清查工作完成后,律师们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方案的设计上,目标是在保障上市公司投资权益不受损的基础上,协助其成功退出竹木公司,同时帮助竹木公司盘活现金流,以满足王某和债权人恢复生产的诉求。但由于竹木公司债权债务结构极为复杂,资金链条几乎是环环相扣,动弹不得,只有寻找到愿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新投资人,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但在经历了几轮融资谈判后,有意向的投资者都因害怕被深度套牢先后选择了放弃。
      律师们预感到如果仍然找不到新的投资人,债权人对竹木公司恢复生产的预期很快就会下降。届时,债权人又会聚集逼债,竹木公司又将陷入混乱。律师们决定必须另辟蹊径,从竹木公司的内部入手寻求解决之道。经过深入分析后,律师们认为制约竹木公司恢复生产的关键要素是资金,而上市公司要想成功退股,就必须先解决好竹木公司的资金问题。其次,虽然上市公司已不可能继续为竹木公司注资,但却有条件继续为竹木公司提供订单。经过多次论证和测算后,律师们最终提出了以“订单换股权”的解决方案:一、由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下订单收购竹木公司及王某关联企业的剩余存货,补充竹木公司恢复生产所需的资金;二、作为交换订单的条件,由王某或其关联企业按原价受让上市公司在竹木公司的股权,并说服债权人给予竹木公司三年的偿债宽展期;三、竹木公司恢复生产后,上市公司继续向竹木公司下订单,从货款中逐步扣回王某应付给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款。这一方案可谓“一石三鸟”,既实现了上市公司按原价退股的目标,也为竹木公司复工和后续经营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也将竹木公司的控制权顺利交还给了王某。重组方案提交各方后,很快的得到了上市公司、王某、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一致认可,在谈妥具体的细节问题后,律师工作组为各方起草了重组所需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协助各方完成了方案的执行。
 
五、梅开二度企业重生
      2012年11月底,竹木公司鞭炮齐鸣,人声鼎沸,生产车间又响起了“轰隆隆”的机器轰鸣声,竹木公司终于走出阴霾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公司的董事长王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竹木公司即将以崭新的面貌、蓬勃的生机迈入新的一年——2013年。
      2013年初,李经理再次来到杭州,特地宴请工作小组的全体律师,金道律师们出色的工作成果,赢得了上市公司领导的高度赞许。
      金道律师在竹木公司危机重组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充分展现了金道律师勤勉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团队合作精神。他们的工作成果,不仅维护了客户的投资利益,成功帮助竹木公司走出了困境,还有效保障了五十多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十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体现了律师作为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