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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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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创新模式做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内容写入党代会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关注和支持。众所周知,在浙江,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经济组织体中数量最多、所占比例最高(99%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也最为紧密,一定意义上讲,支持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就是最直接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大环境的影响,当前,我省中小微企业正面临“融资难、融资贵、招工难、成本高”等诸多困难,也遭受了“用工荒”、“互保链危机”引发的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诸多法律问题困扰。如何帮扶中小微企业尽快走出困扰、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我们浙江来说,显得尤为迫切,这也是我们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一项重大课题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为落实省委“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要求,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律协制定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积极开展了如“律师走访中小企业”、“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举办了“律师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系列论坛、组织了“法律服务与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了不少难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相对于中小微企业庞大的、急切的法律服务需求而言,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今天,借着学习“十八大”精神之东风,我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者、律师及企业界朋友齐聚一堂,共商“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大计,这无疑是对“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又一次有益探索,非常及时,也非常的有意义。借此论坛机会,我谨代表律师行业主管部门——浙江省司法厅,就“律师如何创新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谈几点看法:  一是要明确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的目标与目的。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目标,就是通过推进企业行为的合法化及规范化,减少违规或缺少长远规划而产生的风险和不必要成本。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具体法律问题,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法律服务方式与服务目标的内在联系,有的放矢,有效服务,标本兼治。  二是要了解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中小微企业因其所处地域、所处行业、所处阶段不同,对法律服务内容、数量等也是大不相同的。律师一定要通过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搭建的各种平台,深入到中小微企业去,面对面地了解中小微企业对法律服务内容、形式的要求,跟踪调查,量体裁衣,制定出最切合实际的法律风险预防方案和化解预案,帮助企业真正做到处变不乱、化危为机。  三是要创新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中小微企业因为其法律服务成本承担能力低、法律服务意识弱等缘故,对法律服务需求往往缺乏主动性,经常到了无计可施时才会想到接受律师的法律服务。所以,律师要在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的基础上,主动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来创新法律服务模式。除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等形式外,还可以尝试集约化服务,同类业务打包服务;也可以同企业的行业协会联络,分行业建立法律顾问团等。总之,律师行业要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创新和探索团队化、分工化、菜单式的法律服务模式,研制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规律、广受中小微企业欢迎的法律服务新产品,切实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的成功。谢谢大家!
俞世裕,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