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20周年之纪念文集 | 胡东迁:金道的“变”与“不变”

编者按
本文收录在《为业载道:金道二十周年纪念文集》中,特此刊登,旨在分享我和金道的故事。

斗转星移,日月如梭。不知不觉间,金道所自立所以来,已悄然走过二十载春秋,迎来了二十周年华诞。
作为金道所五位创始合伙人之一,我也从当年满头黑发、意气风发的中青年律师,褪去青涩,步入头发花白、心怀沉淀的中老年。回望这二十年风雨征程,世事沧桑,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唯有感慨万千。
遥想2006年金道初创之时,全所上下(含合伙人、行政人员、聘用律师及律师助理)不足10人,规模尚微;二十载深耕不辍,如今金道所总部人数已达380人,加之省内8家分所以及境外泰国曼谷办公室的同仁,总人数已逾600人,较初创时增长60倍以上,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所”,稳步成长为颇具影响力的“规模大所”。业务营收方面,初创当年仅1700余万元,如今已攀升至3亿多元,增长近30倍;截至2024年底,金道所名列省内前茅,并跻身全国百强所行列。这样的规模与影响力,是当年我们几位创始合伙人,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难以企及的。
在金道所即将迎来二十周年庆典之际,受律所品牌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嘱托,让我以一名“金道老人”的身份,追忆创所之初的点滴故事,为金道二十周年庆增添一份品牌文化的厚重内涵。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此,一家律所亦如是。作为亲历金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老人”,我深知这份嘱托的意义,也明白这是我的责任,便欣然应允。可应允之后,却难免犯难、心生悔意——时过境迁,二十载光阴流转,许多往事或被岁月尘封,或变得模糊不清,迟迟难以落笔。于是,我翻出家中珍藏的当年工作笔记,奔赴律所档案室查阅昔日会议记录,一点点打捞记忆的碎片,逐步回想起初创时的那些人、那些事。现将这些陈年旧事整理成文,权作交差。因年代久远、材料不全,记忆或有偏差,若有疏漏之处,还望各位同仁海涵。
一、文化基因:“金道”与“星韵”的渊源
某种意义上,金道所可谓“脱胎于星韵所”。星韵所是杭州律师界的“老牌名所”,由全国著名大律师曹星于1985年1月创立,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首家被司法部评为“首批全国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至今已走过40年风雨历程,是杭州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从星韵所走出的律师,先后创办了数十家律所,从业人数达数百人,星韵所也因此被业界誉为杭州律师界的“黄埔军校”,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法律人。
2006年1月,金道所创立之时,五位创始合伙人——胡祥甫、王全明、崔海燕、胡东迁、朱智慧,均在星韵所开启了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在星韵执业多年后,奔着共同的理想创办了金道所。其中,胡祥甫律师在星韵所执业16年,曾两度担任星韵所主任;我在星韵所执业11年,曾任所务委员、党支部书记、刑事部主任;朱智慧、崔海燕律师在星韵所执业8年;王全明律师在星韵所执业6年。客观而言,五位创始合伙人的执业之路均起步于星韵,得益于星韵所的培育、曹星大律师的提携与平台赋能,深受星韵文化的浸润与熏陶,身上无疑镌刻着星韵文化的基因。
除五位创始合伙人外,金道所众多资深高级合伙人也源自星韵所,如来晓明、王潭海、王晓辉、钱雪慧、李冰冰等。因此,从历史脉络来看,金道所源于星韵、脱胎于星韵,金道文化植根于星韵文化的土壤,这份历史传承与文化影响,对金道文化的构建意义深远,尤其是在金道初创时期的影响更为明显。这段渊源,是每一位金道人都应铭记的所史。
二、创办新所:精心谋划,大胆开局
2006年,是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逐梦前行的起点。为打造一家高品质律所,几位创始合伙人专程前往北京,考察了金杜、中伦、金诚同达等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律所。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我们系统学习了这些律所在管理运营、专业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其中,“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的模式,给我们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返程后,我们将这一核心理念融入新所的运营机制,明确了创所目标:打造一家专业化分工清晰、团队化运作高效,兼具规模效应与专业特色,上档次、有品牌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每位创始合伙人各领一支团队,明确专业方向、深耕专业领域,以团队作战的模式攻坚克难,力争在各自领域实现突破,逐步在行业内树立金道的专业品牌。第一年的实践的证明,“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是契合金道发展的有效模式,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明确发展目标、确定运营模式、制定律所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后,2006年2月10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为助力律所规模化发展、筑巢引凤,为未来成长预留充足空间,我们在学院路上的中国科学院杭州科技园大楼租用了8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后又扩容至1000多平方米。一家刚成立的律所,便租用千余平方米的写字楼,这在当时的浙江省内并不多见,从侧面彰显了创始合伙人深耕法律事业、成就一番作为的雄心与底气。
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营,2006年5月12日,我们在杭州西湖国宾馆举行了盛大的开业庆典。社会各界160余位嘉宾莅临现场,共贺金道启航。庆典仪式庄重而热烈,时任杭州市政协主席虞荣仁、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市司法局副局长方绍清等领导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给予我们极大的鼓舞与期许;客户代表UT斯达康副总陈亦刚等人的发言,饱含着对金道的信任与支持。全国律协、省律协、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及领导也纷纷发来贺信,送来祝福。
同年6月7日,时任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副厅长吴强军,律管处处长陈伟强、省律协秘书长秦小平,以及市司法局副局长方绍清、律管处处长程银云等领导莅临金道所考察指导。胡虎林厅长对金道所寄予厚望:“金道律师事务所虽是新所,但大部分合伙人与律师都有在大型律所执业、管理的经验,起点高、潜力大,要树立远大目标,努力打造成为上规模、上档次的品牌律师事务所。”这番话,是对我们全体合伙人的肯定,更是鞭策与激励,二十年来,始终指引着金道人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奋勇争先。
三、队伍建设:凝聚人气,汇聚英才
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强,则发展强。对于一家初创律所而言,能否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成长、行稳致远,根本在于能否凝聚一批理念契合、勇于创新、善于实干的高素质人才。为此,我们在人才引进标准、专业业务培训、人才晋升机制等方面,构建了一套开放包容、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明确了从律师助理、执业律师、普通合伙人到高级合伙人的清晰成长路径,为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与长远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人才引进方面,初创之初,张子年律师便从五联所加盟金道,成为高级合伙人,为律所发展注入首批力量。律所人员从初创时的不足10人,迅速发展至26人,其中不乏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生1名、硕士11名,另有3位具备国外硕士学位或海外培训经历。这些引进的人才,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扎实的实务经验,一年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金道的起步发展贡献了坚实力量。此外,我们还聘请了首任行政经理与财务人员,完善内部管理,为律所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始终用心谋划、全力投入。在律师助理培养上,各位合伙人倾囊相授,从接待当事人、调查取证、整理案卷、编写证据目录,到庭审辩论、起草辩护词、代理词及非诉项目法律意见书,每一个业务环节都细致指导,毫无保留地传授办案经验与技巧。同时,我们常态化组织全所业务学习,我与朱智慧、王全明、胡祥甫等合伙人,分别围绕刑事辩护技巧、律师办案程序、新公司法、新企业破产法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助力全体同仁提升专业素养。
在提升合伙人与律师业务能力方面,我们同样多措并举。2006年7至12月,受省政府反倾销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崔海燕律师赴美国开展为期半年的学习交流;我赴上海学习律所风险控制与管理经验;王全明律师赴北京研习企业风险防范相关知识;胡祥甫、张子年律师赴沈阳参加全国律协民委会年会。这些国内外的学习交流,有效提升了合伙人的专业素养与管理水平,为律所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还专门设立培训基金制度,为各业务部拨付专项额度,鼓励同仁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与专业培训,在额度范围内给予相应资助,全力支持大家成长进步。
此外,金道所自创立之日起,便高度重视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2006年4月,经上级党委批准,中共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选举王全明同志担任支部书记。短短数月,党员队伍迅速壮大,从成立之初的5名发展至10名,约占全所人数的三分之一。2006年9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正式成立,共有团员12名,选举夏家品为首任团支书,凝聚青年力量、助力青年成长。
四、业务建设:你追我赶,争创佳绩
经过一年的深耕细作,金道所严格践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模式,先后设立刑事法律部、公司法律部、国际经贸法律部、民商事法律部、建筑房地产法律部、知识产权法律部六个专业部门(团队),分别由六位高级合伙人担任团队负责人,各团队分工协作、齐头并进、互帮互助。六支团队如同联合作战的六支舰队,既有默契呼应,又有良性竞争,凝心聚力朝着共同的发展目标奋勇前行,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初创之时,我们为2006年设定的创收目标是“确保600万元、力争800万元”,而凭借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当年实际创收达1100万元,人均创收68万余元,跻身杭州市律所前十行列。开业仅一年,金道所便从一家默默无闻的新所异军突起,成为杭州律师界备受关注的“黑马”,用实力赢得了行业与客户的认可。
在业务开拓与案件承办过程中,各团队内部分工明确、协同作战,团队之间密切配合、互帮互补,让我们切实尝到了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的甜头。我们不仅在创收上取得突破,更成功承办了一批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胡祥甫律师与我合办的原湖州市委书记徐某某受贿案,王全明与胡祥甫律师合办的原余杭区副区长马某某受贿案,朱智慧与胡祥甫律师合办的浙江省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案件,朱智慧与崔海燕律师代理的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应诉横店集团好乐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张子年律师代理的打假英雄王海状告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有限公司“如烟虚假广告案”等。
金道律师在这些大案要案中,坚守法治信仰,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仗义执言,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扎实的专业素养、严谨的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与司法机关的肯定,也逐步提升了金道律师的专业形象,扩大了律所的行业影响力。
五、文化品牌建设:从零起步,争创品牌
尽管我们几位创始合伙人此前所在的律所,在省内乃至全国都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但金道所是一家全新的律所,我们深知,过往的荣誉与光环皆为过往,唯有放下优越感,虚心学习、从零起步、脚踏实地,才能一步步筑牢金道的品牌根基。为此,我们明确确立了“素质决定品质,品质决定品牌,品牌决定市场”的品牌立所方针,将文化品牌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队伍建设、业务拓展、服务提升的每一个环节。
创所第一年,除了夯实队伍、拓展业务,我们还重点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多措并举营造金道特色文化氛围,全力打造金道品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开办青年律师主题沙龙。以青年律师、律师助理为主体,每周三晚上举办主题沙龙,在轻松融洽的氛围中,围绕法律领域及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律所每期安排1-2名合伙人等资深律师参与座谈、答疑解惑,既为青年同仁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也增进了彼此的友谊与凝聚力。
2. 深耕律师实务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同仁参与2006年度杭州市、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共向市律协提交论文7篇,荣获“组织奖”。其中,李冰冰律师的《土地惩罚性收回抵押权的保护》一文,荣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李冰冰律师还在“全省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上斩获最佳演说奖;崔海燕律师的《间接证据及法定赔偿方法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的具体运用》一文,荣获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并被《律师与法制》刊登刊发。
3. 参与社会活动,提升品牌形象。组织同仁参与辩论赛等各类社会活动,罗弘韬、李冰冰律师作为浙江二队队员,参加“江浙沪律师大撞击辩论赛”,表现优异,活动经上海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杭州电视台转播,扩大了金道的社会影响力;崔海燕律师主持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广电集团联合主办、省律协承办的浙江省检察官与律师对抗辩论赛,凭借专业的主持风格、沉稳的临场表现,赢得了现场嘉宾的一致好评。此外,张子年、王全明等律师多次登上中央电视台(一套)、浙江卫视、浙江经视、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点评案例;郭力律师在《萧山日报》开辟法律专栏,普及法律知识;赵箭律师加入《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组建的“公民律师团”,践行公益初心、服务社会公众;朱智慧律师参与全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月”启动会,助力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4. 开通律所官方网站。搭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及时总结实务案例、交流办案经验、答复大众法律咨询,搭建起律所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让更多人了解金道、认可金道。
5. 践行社会责任,彰显律所担当。2006年8月,律所主任胡祥甫先后跟随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副省长钟山、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副省长盛昌黎,赴衢州、嵊州接访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以专业服务获得省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6. 开展专题授课,普及法律知识。胡祥甫律师应省律协邀请,为全省律师上岗培训讲授“律师办案技巧”;应省律协党委、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律协、湖州市律协、省监狱管理局邀请,先后为全省律师党支部书记学习班、衢州市两级司法行政干部、衢州市律师、湖州市律师及监狱干警,作“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专题讲座;应省旅游局邀请,为全省旅游系统星级宾馆总经理班讲授“饭店与客户的权利义务:对立与统一”专题课程。6月10日,崔海燕律师受杭州市商业总会邀请,在市委党校为各商业企业职业经理人,作《职业经理人法律法规应用能力》专题讲座。我与朱智慧律师也多次走进企业,围绕合同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与防范等内容开展授课,助力企业依法经营。
7. 积极参政议政,投身公益事业。胡祥甫律师作为杭州市政协委员、下城区人大代表,每年都积极提交提案与议案,其中“居民小区健身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议案,受到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胡祥甫律师也被评为下城区人大代表积极分子。2006年11月,张子年、朱智慧分别被任命为市民盟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6年底,张子年律师当选民盟市委委员,并被推荐为新一届杭州市政协委员。同年12月,律所决定向杭州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与款项,用实际行动传递温暖、践行公益初心。
8. 加强国际交流,拓展涉外视野。10月26日、12月6日,英国利兹出庭律师Jeremy Barnett、“连接中国”公司创始人Joanna Lavan女士先后到访金道所,双方就加强中英律师交流合作、拓展合作空间交换了意见,为后续涉外业务开展奠定基础。如今,金道所与英国多家律所的联系持续深化;此外,崔海燕律师通过半年的美国学习交流,与美国多家律所及相关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进一步拓宽了金道涉外业务的发展路径,为律所构建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埋下伏笔。
六、青山湖会议:凝聚共识,谋划发展蓝图
2007年1月6日至7日,金道所在杭州青山湖度假酒店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全体合伙人各抒己见、充分研讨,共同擘画金道未来的发展蓝图,制定了科学系统的发展规划。这份规划,为金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为后续二十年的持续健康发展筑牢了根基,在金道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总体思路:坚持传统业务与现代业务深度融合,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协同发展,实现队伍知识结构与业务结构精准匹配,以规范化运作、制度化管理为支撑,打造一家既有专业特色、又能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目标与定位:第三年业务创收达到1600-1800万元;五年内,确保业务创收跻身省内前八、力争前五,打造成为全省优秀、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发展方针:素质决定品质,品质决定品牌,品牌决定市场。
近期重点:着力开拓涉外业务,重点发展以公司业务为代表的现代化非诉讼业务,推动律所业务结构优化升级。
七、初心如磐:金道不变的执业理念——守信如金,为业载道
“金道”的所名,与金道的执业理念,并非一蹴而就、同步形成。回想创所筹备之初,为确定一个合适的所名,我们五位创始合伙人颇费心思。2005年7月,我们第一次集中开会筹备新所时,大家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要创办一家什么样的律所”“如何拓展业务”“如何建立分配制度”等核心问题上,所名只是简单提及,并未深入研讨。记得最初,有人(具体是谁已记不清)提议取名“开诚”,寓意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唯有对客户诚信守信,才能赢得信任、开拓市场。后来,崔海燕律师提议取名“人和”,大家一致认为比“开诚”更贴合律所发展理念,但又觉得仍有欠缺。于是,祥甫主任提议大家分头思考,再专门召开会议讨论。
在后续的所名专题研讨会上,我提出,所名中应包含一个“道”字——“道”字内涵丰富,既指规则、规律,与律所从事的法律业务高度契合;又可引申为“道路”“天道”,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更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可谓“替天行道”。我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都认为“道”字不可或缺。随后,朱智慧律师提议,在“道”字前加一个“金”字,“金”既指金钱财物,也象征刚健、尊贵、诚信,取名“金道”,既契合儒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理念,也寓意着我们携手创办新所,共同奔赴一条“金光大道”。经过共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金道”这个所名,内涵丰富、朗朗上口、好记好传,“金道所”的名字就此确定。
所名经司法行政部门正式批准后,我邀请从事广告设计的弟弟胡东风,为金道所设计LOGO。他以“道”字为核心,精心甄选“道”字书法作品,搭配金黄色底色,打造出兼具文化底蕴与专业气质的LOGO。设计稿一经呈现,便获得全体创始合伙人的一致认可。如今,这个LOGO经过北京设计公司的优化,已成为金道的“金字招牌”,得到了律师界与客户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这便是“金道”所名的由来。后来,经过全所律师集思广益,尤其是首席胡祥甫律师的精心提炼与归纳,最终形成了金道如今的核心理念:“守信如金,为业载道”,寓意着金道人以诚信为立身之本,以专业为执业之基,用诚信服务与专业精神,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这也是金道始终坚守的初心与使命。
时代在变迁,金道在成长——从一家小所成长为规模大所,从区域新所跻身全国百强,金道的规模、影响力、业务领域都在不断变化,但金道人坚守的执业理念、秉持的专业精神与敬业态度,始终未变,也永远不会变。
八、薪火相传:金道不变的“师承”文化
有法谚云:“法律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律师既是法律之师,更是法律实践的艺术之师。从接待当事人、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到撰写辩护词、代理词,再到法庭上的攻防辩论,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律师的智慧与经验,稍有疏忽或失误,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无法承受的风险,甚至影响自身的执业生涯。因此,律师从实习期到执业初期,离不开师傅的悉心指导、言传身教与传帮带,这是法律行业的传统,也是金道始终坚守的文化。
我们五位创始合伙人中,首席胡祥甫律师,可谓我们所有人的老师。当时,他已是业内知名的大律师,不仅理论功底深厚,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除我之外,崔海燕、朱智慧、王全明三位合伙人,都曾担任他的助理,在他的指导下深耕业务,学到了不少真才实学。我虽未正式担任过他的助理,但他曾带我承办过多个刑事大案要案,毫无保留地传授办案经验与技巧,这份教诲让我终身受益。在我心中,他既是志同道合的兄长,更是值得敬重的老师。而我与朱智慧、王全明之间,也有着一段特殊的“师徒”情缘。在他们二人先后入职星韵所实习期间,我曾担任他们的指导老师,手把手教他们办案、带他们成长,后来,我们又成为并肩作战的同事。
二十载岁月流转,当年的徒弟,甚至徒弟的徒弟,如今都已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师傅,有的还成为了律所的核心领导,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金道后辈,成为律所发展的中坚力量。
因此,从金道的发展历史与文化基因来看,“师承”文化早已深深融入血脉。时代在变,律所的规模在变,业务领域在变,但这份“传帮带”的师承文化,这份薪火相传的初心,从未改变,始终潜移默化地滋养着金道的文化,引领着金道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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