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20周年之经典案例 | 企业环保法律风险识别与合规体系构建

编者按
本文收录在《诉之有道:金道典型案件和项目承办策略与技艺(2025)》中,特此刊登,旨在分享金道律师成功办结的代表性案例。

一、 企业环保合规的时代背景与转型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不断加剧、行政监管压力不断升级,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呈现日益加重的趋势,企业环保合规模式正经历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的深刻变革。这一转变不仅是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等行政监管的被动决策调整,更是企业获取绿色金融支持、加强竞争优势、打造可持续发展品牌的主动战略选择。
在此背景下,环保合规更加注重风险的前端管理,以实现从“灭火式应对”到“防火式防控”的跃迁。传统环保领域的律师多聚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管应对等后端纠纷处理,服务模式相对被动;新形势下,环保领域的律师需深入企业运营前端,协助构建预防性合规体系,助力企业掌握主动权。
二、 企业环保法律风险识别
(一)环保许可管理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预防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企业项目落地的“第一道门槛”,环评文件质量直接影响环保设施验收、排污许可申报等后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报告将被依法撤销,基于失效环评文件取得的环保设施验收批复与排污许可证将因前置审批要件缺失而丧失合法性,甚至可能引发项目停摆。实践中,“未批先建”“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频发,需重点关注。
2.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是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落实“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途径。但实践中,部分企业为压缩成本,存在环保设施建设滞后、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问题。
3. 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生产的“身份证”,是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同时排污许可证的“全周期管理”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中,南通市某公司仅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未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被处以45.6万元罚款。
环保许可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见表2-1。
表2-1环保许可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 环保合规领域 常见违法行为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5年后开工建设),环评文件未重新报批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环评文件造假) “三同时”制度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未编写环保篇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未落实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超期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排污许可证 •无证排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期满未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经批准即排污 •排污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后排污 •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
(二)污染防治管理
1. 污染物排放 污染物排放管理是环保合规的核心领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单行法为主干,结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构建了企业污染物排放义务群。污染物排放亦是行政处罚的高发区,超标排放、逃避监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屡禁不止。2024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7批38个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中,19件涉及污染物排放,占比高达50%。此类行为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可能触发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严重者甚至将面临刑事责任,企业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守排放红线。
2. 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既是污染物排放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执法的必要依据。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两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聚焦“全链条”打击,通过卫星遥感反演、用电监控数据比对等技术锁定违法线索,对篡改监测参数、干扰采样环境等隐蔽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本身只是行政违法行为,但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干扰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属于弄虚作假,涉嫌刑事犯罪。例如,2024年金华某企业因稀释污染物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台账管理 台账作为污染物排放合规的“证据链”的构成部分,既是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的具体记录,也是排污单位自证清白的重要依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台账需至少保存5年,并确保数据可追溯、不可篡改。实践中,未按照规定建立、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等事件频发,成为执法重点。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某企业因未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台账,且后期整改不到位,台账记录的危险废物种类与数量明显少于现场实际暂存量,被处以罚款30万元。
污染防治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见表2-2。
表2-2污染防治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 环保合规领域 常见违法行为 污染防治管理 污染物排放 •超过排放标准或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违法倾倒、转移 自行监测 •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未与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监测数据造假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辅助设施 •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 台账管理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 •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 •台账弄虚作假
(三)环境信息披露
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明确了企业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同时对环境信息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和时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企业而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规有序高质量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合规工作,是谋求企业长续发展的应有之义。
环境信息披露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见表2-3。
表2-3环境信息披露中的常见违法行为 环保合规领域 常见违法行为 环境信息披露 •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 •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
(四)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通过改进原料、技术、设备等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但在实践中由于内生动力不足等,清洁生产面临技术转化难、成本约束强、监管穿透力不足等挑战。
清洁生产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见表2-4。
表2-4清洁生产中的常见违法行为 环保合规领域 常见违法行为 清洁生产 •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 •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
(五)突发事件管理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例如,福建省宁德市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被处以20.125万元罚款。
突发事件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见表2-5。
表2-5突发事件管理中的常见违法行为 环保合规领域 常见违法行为 突发事件管理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三、 企业环保法律风险应对
(一)环保许可管理
1. 环境影响评价 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评文件,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并及时将环评文件提交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对项目重大变更(如工艺调整、产能扩大)及时重新报批。
2. “三同时”制度 企业在项目设计、施工、投产阶段可设立专项小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3. 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同时,企业可建立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制度,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排放限值等关键信息持续跟踪。
(二)污染防治管理
1. 污染物排放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规范设置排污口,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
2. 自行监测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企业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传输异常的,需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进行检查、修复。
3. 台账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明确规定台账记录岗位、责任人及相应责任,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保证记录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规范性,不得有篡改自行监测设备参数、伪造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瞒报产品产能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环境信息披露
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数据通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涉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四)清洁生产
企业应当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同时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依法及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五)突发事件管理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各场景处置流程,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留存相关资料并进行评估改进。此外,企业还要建立应急物资清单并动态更新,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装备、物资有效期。
四、 企业环保合规体系构建路径初探
(一)全生命周期合规体检
合规体检就是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下,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进行风险排查。作为合规管理的前置手段,合规体检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通过风险识别、分析梳理合规风险清单,提前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解决。
合规风险识别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系统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识别环保领域从建设到生产运营再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中水、大气、固体废物等全要素的潜在风险点;二是对本行业、本企业发生过的事件进行梳理,梳理本行业的高频合规风险;三是对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全要素的合规体检,全面摸清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活动以及各岗位职责可能存在的问题,建立体系化的问题清单。
在合规风险识别后,需通过风险分析进一步归类整合,形成合规风险清单。合规风险分析就是通过对合规风险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合规风险产生的原因、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并进一步分析风险产生的频率,从而梳理出一张“定制的”企业合规风险清单。
(二)合规管理体系搭建
合规管理体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律师需要将环保合规融入企业现行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企业需同时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结合企业合规风险清单,明确各部门及岗位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与分工,将识别出的合规义务分配至具体部门及责任人。 合规风险的识别与分配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需要结合法律规范变化、企业方向转变、战略调整等实时更新,因而需要密切协调人事部门,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合规责任分配,确保合规工作实操层面不出现问题。
(三)合规文化培育
环保合规宣传手册方面,企业可以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企业各经营环节可能产生风险的相关典型案例,制作环保合规宣传手册,让企业员工直观理解相关规定在实际中的应用,以增强员工的环保合规意识。
环保知识培训方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岗位需求,邀请律师等开展针对性强、实用价值高的环保知识培训讲座,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法律法规解读、环保合规制度讲解、环保风险防范与应对等。通过与员工交流,律师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在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进而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五、 结语
环保合规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对环保许可管理、污染防治、环境信息披露、清洁生产及突发事件管理等核心领域的系统梳理,我们可以看到,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只有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机制与权责清晰的合规管理体系,才能在动态变化的监管环境中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律师发挥着关键的专业支撑作用:通过合规体检精准识别风险、设计可落地的管理制度,将法律语言转化为员工易懂的行动指引,并动态跟踪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合规策略。律师的持续参与为企业提供了制度保障与动态应对能力,使环保合规真正成为企业提升管理效能、增强市场信誉的战略引擎。
面向未来,环保合规已从单纯的底线要求演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绿色通行证”。在“双碳”目标与绿色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的背景下,谁能率先构建起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环保合规体系,谁就能在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律师作为企业合规建设的专业伙伴,将持续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绿色发展,推动环保合规从风险防控走向价值创造,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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