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确定为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
2007年12月24日
2007年12月20日,经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司法厅研究决定,本所被确定为首批五家“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之一。
确定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的目的,是探索中小企业法律维权,建立中小企业法律辅助制度,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创业创新。
本所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积极参加公益性法律服务,获得了省中小企业局、省司法厅的认可,从而荣幸地被列为首批“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