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
朱凯 权益合伙人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 法学学士
吉林大学/北海道大学 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与代理、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
2020-2023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2023-至今 浙江金道(嘉兴)律师事务所
社会职务: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曾主讲刑事审判实务课程
嘉兴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嘉兴市南湖区青联委员
主要荣誉:
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典型案例:
陆某等人涉黑一案,检察机关指控50余节犯罪事实,量刑建议23年,经辩护后变为30余节,最终被判18年。
某印染企业5名员工涉污染环境罪,经辩护后全案不起诉。
沈某涉毒品案,起诉两个罪名,经辩护后主罪名贩卖毒品罪不成立,仅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8个月。
杨某等7人“顶榜诈骗”案,起诉两个罪名,经辩护后开设赌场罪不成立,除主犯外的6名被告人全部适用缓刑。
闻某走私毒品案,走私毒品近千克,面临无期徒刑,经辩护后被判刑八个月。
程某兄弟三人“摩托车定金诈骗”案,侦查机关认定诈骗金额数百万元,面临刑期十几年,经辩护后均被适用缓刑。
陈某销售假冒、伪劣糖果案,侦查机关认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罪就应被判处十几年,经辩护后两罪合并量刑八年。
朱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经辩护后在死刑复核阶段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后改判死缓。
论文著作:
《蒉林兵、陆凤金污染环境案——超标污染物排入公共管网行为的认定》一文,获得全国法院典型环保案例征集比赛二等奖。
《网络“跑分”的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刊登于《浙江律师》2021年第3期。
联系方式:
电话:1595738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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