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回眸 | 金道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2025年度《国资资讯》十大新闻综述及解读
《国资资讯》作为金道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月刊,从2022年首发以来,已发布44期,是专委会对内梳理总结、对外交流的电子刊物。《国资资讯》内容涵盖每月行业资讯、专委会动态、一问一答及新法速递等栏目。专委会从2025年12期《国资资讯》及搜索热点中根据新闻重要性、影响力、相关性等维度,按照时间顺序,筛选出“2025年度《国资资讯》十大新闻”进行综述及解读。
1.持续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值管理 202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袁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5年将持续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0万亿元,同比增长5.9%;实现增加值10.6万亿元、利润总额2.6万亿元、上缴税费2.6万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81.2万元/人,同比增长3%;研发经费投入1.1万亿元,连续三年超过万亿元。
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学习时报》发文指出,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支撑扩大内需的有力抓手,用好“两新”政策、加大“两重”投入,加快规划项目落地,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推动落实一批强链补链重点项目,更好发挥投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值管理,支持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更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中央企业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的优势,持续深化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牵头组建产业联盟,高效推进供需对接,带动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解读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作为集团运营主体和市场竞争核心平台,兼具经济属性与资本市场稳定器功能。提升其发展质量是当前深化国资改革的关键切口,实施路径涵盖: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健全现代企业治理、加速科技创新转化、强化市值价值管理,目标是培育一批行业引领力突出、资本市场认可度高的头部企业,协同实现央企提质增效、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与国家战略布局的有机统一。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正式发布,交易规则体系全面升级 2025年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下称《新规则》),作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的配套制度,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予以全面规范。新规将适用范围扩展至“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突破地域限制,明确产权交易机构对转让方和受让方资料的审核责任从“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缩减为“完整性、规范性”双重要件,并要求正式披露公告中必须说明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规则特别规定,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披露公告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新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90%时需经转让行为批准单位批准。
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出台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的重要制度保障。《新规则》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制度约束体系,为国有资产交易营造了更为规范、高效的制度环境。展望未来,随着《新规则》的落地实施,国有资产交易将步入更加规范、透明的新阶段,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运营效能亦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规对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能定位作出重要调整:取消其对交易资料的实质性审核要求,明确其回归形式审查本位。这一变革将深刻影响国有资产交易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责任配置,倒逼交易各方强化前期合规审查力度,亦为法律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国有资产交易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操作指南。
3.央企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增持中国股票资产 2025年4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将全力支持推动中央企业及其控股上市公司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增持回购力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持续巩固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充分彰显央企责任担当。
同时,加大对央企市值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中央企业持续为投资者打造负责任、有实绩、可持续、守规矩的价值投资优质标的,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数十家中央企业宣布增持回购。
解读 2025年4月7日市场剧烈波动之际,“国家队”迅速启动三维度稳市机制:以直接资金注入平抑异常波动,以政策协同形成调控合力,以预期管理稳定市场信心。这一系列果断举措不仅有效遏制了恐慌情绪蔓延,更充分展现了中国资本市场应对外部冲击的系统性韧性,为后续完善极端情形下的风险处置机制提供了实践参照。
4.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抓紧推进国资央企三级规划编制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 第45号)(下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建立国资央企三级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国资委表示,此次印发的《办法》是加强出资人监管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中央企业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落地的顶层制度安排,对推动中央企业坚决服务国家战略、履行使命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办法》从宏观层面明确了国资央企的整体发展方向,为中央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战略指引,确保所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通过三级规划体系,国资央企能够更加精准地配置资源,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在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解读 《办法》的落地实施,是完善规划体系纵向贯通机制的重要抓手,标志着央企发展规划管理正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也是对2004年《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系统性迭代升级。在权责架构上,《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统筹三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依据上位规划编制本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重点领域规划和子企业规划,这一体系确保了国家战略与企业规划的有效对接。
5.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历史地位,是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国企,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十五五”时期,国企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续写两大奇迹”这一大背景下,国企必须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继续发展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与“十五五”时期国家历史使命同频共振。
国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在科技与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内需、全面深化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对外开放、公共服务、战略安全支撑与国防军工十大重点方向发挥引领作用,做发展的主导力量、稳定安全的“定海神针”,将更好履行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的功能使命。
解读 “十五五”规划建议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坐标,坚持系统观念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以改革创新破解关键难题,以人民为中心凝聚奋斗合力,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行动纲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只要全国上下紧扣目标任务、保持战略定力,必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阶段取得标志性进展,为民族复兴伟业夯实制度根基与物质基础。
6.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十五五”规划工作座谈会、规划编制专题座谈会 2025年10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十五五”规划工作座谈会,听取军工、应急行业部分中央企业对“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此次会议为央企未来五年的发展定下基调,指明了方向。座谈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科学谋划国资央企“十五五”规划,并明确要求准确把握积极进取总基调,突出产业导向,强化目标导向,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调研了解企业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听取企业关于国资央企“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
解读 “十五五”时期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节点,亦是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攻坚的战略机遇期。国务院国资委近期密集召开央企规划专题研讨会,为编制工作明确了主攻方向。面向未来五年,国资央企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稳增长、调结构、提质效中担当更大责任。布局结构上,国有资本向国家安全、产业命脉、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及未来产业加速集聚;体制机制上,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纵深推进,协同驱动国有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7.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解读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时隔5年,党中央再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接续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擘画,站位高远、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字字千钧,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来源:司法部)
8.《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发布 2025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下称《实施办法》),明确将中央企业重大决策纳入终身问责体系,划定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涵盖虚假贸易、薪酬管理不规范、违规金融操作等重点领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确立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度,打破“岗位变动免责”“退休离职免责”误区,将资产损失程度分为三级(一般500万元以下、较大500万—5000万元、重大5000万元以上),责任类型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类,处理方式包括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及移送司法机关等。
解读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迭代,标志着国资监管逻辑的根本性重塑——监管理念由“结果导向”转向“行为导向”,防控重心由“事后追责”前移至“事前预警+过程纠偏”。相较于旧版37号令,新版《实施办法》将追责情形由11类72种扩充至13类98种,单列科技创新、跨境投资、金融业务等新兴风险领域。制度层面首次确立“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实现容错机制与问责机制的有机统一,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性保障。责任认定上,细化分层分类标准,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追溯精准的立体化问责架构。程序设计上,同步强化权利救济与处置效能,在合规框架内寻求价值平衡。
9.习近平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5年12月23日,习近平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骨干和支柱作用。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勇担社会责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立足实体经济,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基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决惩治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解读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系统总结了2025年及“十四五”阶段发展成效,前瞻性谋划“十五五”战略路径,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会议传递出央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信号,核心聚焦于四大能力构建:一是强化原创策源能力,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二是增强产业主导能力,引领现代化产业生态塑造;三是提升安全兜底能力,筑牢关键领域风险防线;四是深化党建融合能力,把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10.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 2025年12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宣布,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前,6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二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各中央企业、各地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改革任务平均完成率已超过80%。强调2025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要把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作为今年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务求取得实效。
9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5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指出要坚决打赢高质量完成深化提升行动攻坚战,着力抓好布局结构调整的关键任务,着力破解科技创新的瓶颈障碍,着力补强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的薄弱环节,着力攻坚国资监管的重点难点。
解读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多重战略功能:既是国有企业履行使命责任的制度保障,也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枢纽环节,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和夯实国民经济微观基础的固本之策。实施过程中,需重点强化国资国企的战略支撑效能,激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同步优化国资监管体制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有利于企业价值创造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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