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资讯 | 王全明主任、王杰律师赴皖参加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暨公司法司法解释业务交流会
2025年12月20日

2025年12月13日-1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在合肥共同举办“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暨公司法司法解释”业务交流会。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安徽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谢思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安徽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安徽省律师协会负责人出席交流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部分省市律师协会代表、律师共计350余人参加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道所党委书记、主任王全明和《公司纠纷律师事务指引》编审组成员、金道所合伙人王杰受邀参加活动。

蒋敏副会长代表全国律协对本次业务交流会的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当前我国律师行业已步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处在持续深化实践、夯实基础,以专业能力护航民营经济、彰显法治服务担当的重要时刻。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蓬勃发展,愈发离不开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律师队伍。

会议指出,新《公司法》的实施阶段,对于律师行业既是专业挑战,更是彰显价值、积极作为的黄金期,要求律师行业不仅要做精深的“研究者”,更要做务实的“推动者”和敏锐的“瞭望者”。


王全明主任受邀担任14日上午主题交流环节主持人,王杰律师受邀在13日下午的主题分享环节作《新公司法下清算责任的变化与理解》主题报告。
本次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聚焦民营经济,明确要求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紧扣《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公司法》立法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深入研究、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发挥专业优势,优化法律服务,回应法治需求,不断探索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用实际行动为企业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建立权责分明、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用法律智慧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交流会的深度参与,是金道所积极践行行业责任、持续深耕公司法律领域的生动体现。通过与会学习和分享,金道所进一步把握了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前沿动态与新公司法的核心要义。未来,金道所将继续依托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优势,不断提升律师团队在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等领域的专业水准与服务能力,争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护航者”,以更精深的研究、更务实的服务和更前瞻的视野,助力企业完善治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道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