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喜讯 | 陈能达、王韬律师被任命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近日,杭州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正式公布了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名单。金道所高级合伙人陈能达、王韬被任命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30年10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5年11月27日下午,杭州市市级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在浙大城市学院开班。杭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屈吕敏和浙大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陈锋出席开班式。杭州市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举行了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代表证书发放仪式。金道所高级合伙人陈能达参加培训,并作为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代表上台领取证书,同时作表态发言。
人民监督员由人民群众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作为律师,被赋予这一身份,既是对我们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公众信任与法治期许。未来,陈能达、王韬律师将恪尽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与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守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