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加载中...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ICP备19028487号

语言切换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连续四年荣获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推荐
2020年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榜单
荣获《商法》杂志2021卓越律所大奖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金道原创 | 律师如何借助人工智能开展法律业务



推动律师服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是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态势、推动法律服务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人工智能在赋能律师业务的同时,也在深刻重塑着律师工作的范式,包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作为信息化时代一种高效的工具,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行业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其正从多个维度为律师开展相关业务赋能。本文从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两个方面介绍人工智能技术在律师业务中的具体应用。律师必须深入学习如何运用智慧、经验驾驭人工智能技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实现人机间的高效协同。律师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涵盖拟定合适的提示词,输入全面、精准的参考资料,选用正确的工具,拆解工作的流程,调整输出的内容。需要提醒的是,律师必须充分认识人工智能工具在输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能动调整其输出的内容,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力求严谨,追求精进,切忌一味地依赖技术,否则恐得不偿失。


一、人工智能驱动律师服务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1人工智能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日益融合,对中国各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2这一部署不仅为人工智能技术在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也为法律服务行业的智能化发展提供了遵循。推动律师服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是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态势、推动法律服务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当前,人工智能在赋能律师业务的同时,也在深刻重塑着律师工作的范式。在提高工作效率方面,人工智能辅助律师完成部分基础性的法律事务,显著优化业务流程,工作效率实现数倍跃升。在保障服务质量方面,律师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获取广泛的信息支持,有条件把握法律问题的全貌,提升法律意见的全面性,制定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分析方案。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律师研发定制化的法律服务产品,支持律所搭建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基于此,如何让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助推律师提供更高质效的法律服务,已成为备受律师行业关注的重要课题。


二、人工智能在律师业务中的具体应用


囿于人脑有限的知识和记忆,法律实践不得不引入新的思维工具以弥补人类相关能力的局限。早在1983年,龚祥瑞和李克强就在《法律工作的计算机化》一文中提出了一个极富前瞻性的观点,即“计算机技术已经运用于法律方面,而且不断地发展,显示了其客观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3作为信息化时代一种高效的工具,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行业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其正从多个维度为律师开展相关业务赋能。笔者从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两个方面介绍人工智能技术在律师业务中的具体应用。


(一)诉讼业务





1.

法律检索


在诉讼业务中,法律检索是案件准备阶段的关键环节,通过检索获取的法律资料和案件信息是否齐全、准确,往往关乎案件的代理效果。传统的检索需要律师在繁杂的法律规定、案件材料中投入大量精力。人工智能长期致力于从法律法规、案例文本语料库中自动提取有关信息。目前,人工智能在数据、算法、算力等技术要素上已取得重大突破,人工智能工具极大地降低了律师的检索成本。


2.

生成诉讼文书


多款人工智能工具能够迅速扫描、读取法律文档,自动甄别关键信息,根据律师输入的内容,按照既定模板格式,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转化成为规范的要素式诉讼文本。律师若能熟练借助人工智能工具辅助起草诉讼文书,自然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满足委托人个性化需求的法律服务之中。


3.

其他诉讼业务环节


人工智能技术在诉讼业务中的应用环节还包括预测案件结果、制定诉讼策略。有学者指出:“机器学习技术的另一重大应用领域是预测。……计算统计学(粗略来说就是处理海量数据的算法)对法院可能行为的预测比从事传统法律研究和推理的律师的预测更加正确。”4“通过分析历史数据以及识别诸多模式,人工智能驱动的工具将能够预测案件结果,并为法律专业人士推荐最佳策略。”5此外,人工智能技术在分析案件、调查取证等诉讼业务环节也得到了长足的应用。


(二)非诉讼业务





1.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律师最常见的法律业务之一,该业务对律师的知识储备、服务经验提出了较大的考验,而人工智能最明显的优势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律师于特定专业领域的知识局限。在律师业务日益专业化的趋势下,律师不得不选择将主要精力用于深耕特定的专业领域,但企业日常咨询涉及的法律问题往往涵盖多个专业领域,颇具综合性。人工智能依托海量知识储备,有条件即时向律师提供参考信息,助其从容地应对客户提出的跨领域法律问题。具体而言,律师可以在综合把握客户提问的基础上,向人工智能工具输入协议文本、法律条文等相关信息,并辅以基本的分析框架与核心观点,指引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法律咨询意见书的初稿。律师继而核对、修正初稿的观点和内容,最终形成完备的法律咨询意见。可见,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可以协同发挥律师的专业判断能力和人工智能的高效生成优势,客观上提升了法律咨询服务的响应速度与内容质量。


2.

合同审查


传统的合同审查方式需要律师投入大量的时间研究合同条款,凭借专业素养、实践经验作出分析,并根据法律规定、交易事实逐一作出审核。尤其在审查复杂合同时,这项工作不仅耗时费力,而且难以完全规避人为疏漏或研判失误的风险。人工智能工具在合同审查技术方面已不断成熟,其能够快速识别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依托大数据较为精准地指出潜在风险,大幅节省了律师的审查时间,并减少无谓的疏漏和错误。


3.

其他非诉讼业务


在律师的非诉讼业务中,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持续拓展,已深度融入尽职调查、企业合规管理、法律文件起草等领域。以尽职调查为例,该业务工作涉及大量文本、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传统的人工核查方式既低效,又容易遗漏重要信息,而律师借助人工智能可以高效地分析大量相关的企业文档,自动识别关键信息与潜在风险点,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律师使用人工智能的思路与方法


“人工智能的本质依然为工具,即使人工智能具有自我意志也无法改变其服务人类社会发展的属性。”6人工智能注定无法彻底取代法律人,前者只能作为后者的得力辅助工具,为法律人办理业务提供信息参考。有鉴于此,律师必须深入学习如何运用智慧、经验驾驭人工智能技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实现人机间的高效协同。具体而言,律师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一)拟定合适的提示词





人工智能若想和律师一样执行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检索等任务,律师需要“将法律推理的计算模型及表示法律知识的技术直接连接到法律文本”。7同时,律师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交互对话是后者得出结论的基础条件,人机对话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人工智能工具输出的结果,即提示语越完备,所得的结果就越可靠。如何提供恰当的提示词,是律师在运用人工智能工具时须掌握的一项必备技能。


律师在拟定提示词时,首先应明确提示词的基本框架,如采用“背景+角色+预期结果”的架构模式。具体而言,律师通过描述背景的提示词,帮助人工智能理解问题所处的法律语境,进而使人工智能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来源。律师通过设置角色的提示词,使人工智能工具立足于律师所希望的立场去生成答案。律师通过标明预期结果的提示词,阐明律师期望借助人工智能工具所要达成的预期成果,可涵盖本文格式、文字风格和内容规范等要求。


在确定提示词的基本框架之后,律师可根据实际需求对提示词的具体内容予以优化,通过提供示例、运用肯定性指令、使用标点符号等方式,以期从人工智能工具处获得更准确的结果。其中,以提供示例的方法拟定提示词,可以提高生成内容与案件/项目情境的契合度。采用肯定性指令的方式,可以避免人工智能对问题产生理解上的歧义,使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答案限定在特定的方向上或范围内。需要提醒的是,律师可以总结客户特征和具体需求,将其一并纳入提示词中,使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更易于被客户理解的内容。


(二)输入全面、精准的参考资料





律师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人工智能大模型经由检索大数据提供的结果里出现“幻觉”的现象极为普遍。“AI幻觉指的是AI会生成貌似合理连贯,但同输入问题意图不一致、同世界知识不一致、与现实或已知数据不符合或无法验证的内容。”8常见的情形是,当律师要求人工智能工具收集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时,人工智能工具会基于全网的信息进行搜索,却不会核实所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而是将虚构、编造的信息连同正确的信息一齐提交给律师。


降低“幻觉”风险的有效路径之一是提高参考资料的质量。建议律师在输入参考资料时着重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尽量向人工智能提供法律问题所涉全部法律法规的原文,确保法律依据的准确性。二是同步输入权威的学理观点、实务操作指南等参考文献,夯实论证的基础。三是提供尽可能多的由律师本人撰写的相关法律文书,提升输出内容的可用性。为最大限度地提升参考资料的利用率,增强人工智能对参考资料的解析能力,建议律师将上述资料作为提示词的组成部分,一次性全部输入给人工智能,而非使用附件上传的功能进行输入。


试举一例。笔者借助人工智能工具梳理某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合规要求时,预先整理了多个层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原文作为输入的参考资料。在提示词中严格限定人工智能仅能依据上述参考资料,提取其中与境外投资直接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合规要求,生成包含条款原文与出处的《某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合规要求一览表》。以上操作可以避免人工智能经自行全网检索所引发的虚构、编造信息的风险,由此提高输出结果的可靠性,也凸显了优质的参考资料对抑制“幻觉”的关键作用。


(三)选用正确的工具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上涌现出一大批能够满足多元化需求的人工智能工具。不同的人工智能工具可能搭载不同的语言模型,且不同的语言模型在功能方面亦存在显著的差异。是故,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擅长的领域有所不同,绝不存在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全能型工具,律师应根据具体问题审慎选用最适宜的工具。


建议律师在筛选工具时遵循以下三个标准:第一,是否搭载了优质的语言模型。语言模型的效能对人工智能的输出结果有着直接影响,而优质的语言模型是保障人工智能工具性能的基础要素。第二,是否具备确切、全面的数据。不完整的数据如同营养不良的养分,数据来源和质量参差会影响人工智能决策的正确性。第三,是否操作便捷。对于律师而言,人工智能工具的易用性无疑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另建议律师树立多工具协同应用的意识,在运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处理业务时,采用多工具并行使用、交叉验证的方法,将不同人工智能工具的输出结果加以优化整合。如此,既能有效规避应用单一人工智能工具可能出现的疏漏风险,又能增强该业务环节的整体质效。


(四)拆解工作的流程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通常由一系列流程构成,绝大多数案件的准备阶段得经历案件事实识别与梳理、证据收集与整理、法规及类案检索、诉讼策略制定、法律文书制作等多个环节。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源于律师对每个环节的精耕细作,律师唯有对法律服务的各环节倾注心力、力求至臻,方能确保服务成果的卓越品质。合理拆解法律服务工作的流程,并将人工智能技术嵌入法律服务的全过程,既有助于法律服务工作各步骤的有序推进,也可以实现法律服务各环节的精细化操作。


在拆解工作流程的过程中,律师首先应宏观把控整体的任务目标,其次将复杂的案件准备工作拆解为若干子环节,再将可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完成的环节去匹配相应的工具。例如有的工具的核心功能是信息检索、文本阅读,适合辅助律师提炼案件焦点;有的工具专注于法律检索与分析,帮助律师开展类案检索和法规检索的工作;有些工具相结合可自动生成流程图和思维导图,辅助律师绘制诉讼策略的可视化图。总之,律师应科学拆解工作环节,匹配恰适的人工智能工具,促进二者的协同运作,实现法律业务的流程化作业。


(五)调整输出的内容





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内容的可信度、实用性存在一定的局限。律师务必借助自身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积累,细致地甄别、核验人工智能工具输出的内容,剔除其中不准确、缺乏可操作性的部分,保留并运用有价值的内容。


如前所述,语言模型的效能直接影响人工智能的输出结果。笔者认为,决定工作成果质量的关键仍在于律师人工介入调整的程度。因此,律师必须对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作详尽、周密的后期优化。首要之务是删除或修正与客户特定需求相脱节、与项目具体背景不匹配的内容。其次,围绕论证薄弱或信息不足的部分,可要求人工智能工具有针对性地扩写、补充,不断强化论证、优化内容。值得注意,要求补强的对话轮次不宜过多,否则易导致人工智能工具后续输出的内容与初始回答的内容在逻辑或风格上发生割裂,甚至产生前后矛盾之处。同时逐字逐句地润色生成文本的表述,去除“AI味”,使之符合法律文书的专业表达习惯。最后,应依据实际应用的工作场景,对文本格式作出规范的调整。


据此,律师必须充分认识人工智能工具在输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能动调整其输出的内容,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力求严谨,追求精进,切忌一味地依赖技术,否则恐得不偿失。



注释:向上滑动阅览

1.习近平:《坚持自立自强 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载《人民日报》2025年4月27日,第1版。

2.《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载新华网: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50312/a71e63d66967404e8e644f9753c65fc9/c.html。

3.龚祥瑞、李克强:《法律工作的计算机化》,载《法学杂志》1983年第3期。

4.[英]理查德·萨斯坎德:《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第二版),何广越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67页。

5.[美]丹尼尔·D.李等:《法律与人工智能:用ChatGPT塑造法律实践的未来》,管斌、宋博文译,载《财经法学》2023年第4期。

6.袁曾:《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审视》,载《东方法学》2017年第5期。

7.[美]凯文·D.阿什利:《人工智能与法律解析——数字时代法律实践的新工具》,邱昭继译,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译者序言第Ⅲ页。

8.罗云鹏:《AI为何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载《科技日报》2023年11月24日,第6版。



作者简介


赵青航,法学博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工会主席,兼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品牌与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团队负责人,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理工大学律师学院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核心期刊发表《数字时代下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建构》《律师持令取证的实践现状与制度构建》等数十篇学术论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治日报》摘编。在《人民政协报》《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等报刊杂志发表逾百余文章。出版独著《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业务:原理·方法·应用》《民事诉讼代理:方法与应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等5部,出版合著《内幕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国际比较与本土实证》。主持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招标课题、民政部部级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多项省部级课题,联合主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重点课题,主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业委托的多项横向课题。撰写的多份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和杭州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编写的案例入选“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0期),并被评为浙江省法院优秀案例。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转载或引用文章任何内容,欢迎私信沟通授权事宜。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金道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