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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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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江省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编者按

近日,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品牌与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赵青航和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陈振华在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主办的《中国宗教》(系北大核心、CSSCI扩展版)发表论文。文章内容主要如下:

2022年1月,《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省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指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改革,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简言之,即把牢“一个口子执法”改革方向,将多个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多条线行政执法队伍能统尽统,并在此基础上按需给乡镇(街道)赋权,将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给予浙江省光荣而重大的改革任务,是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一、浙江省在宗教领域推进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实践探索

浙江省民宗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关键抓手,促使浙江省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领会精神、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

浙江省宗教事务部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要求宗教工作干部要吃透改革精神,深入理解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内在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列入工作重点

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宣传贯彻工作写入年度《省民宗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年度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并列入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年度教育培训的计划课程,线下联合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开设培训班,线上谋划开发“之江同心云学院·民宗云讲堂”,努力提高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深入政策宣传

浙江省民宗委组织召开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和业务骨干培训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重点讲解宣传《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各地市民宗局成立宗教工作系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研宣讲团赴各地做好政策理论宣讲,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消除思想顾虑,明确任务目标,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梳理可划转行政处罚事项

浙江省民宗委按照《关于做好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等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针对全省宗教工作系统执法任务繁重、执法案件敏感性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细化梳理除依法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设立许可之外的,基层经常发生的,如: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等26项行政处罚事项,积极与省综合执法办沟通协商,全部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三)加强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检查执法能力

针对宗教工作干部不熟悉执法流程,综合执法干部缺少宗教业务知识等问题,2022年6月,浙江省民宗委联合省综合执法办在温州组织了全省宗教工作领域依法行政与网络舆情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民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干部,业务骨干共230人参加了培训。对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作了进一步动员和部署,消除基层思想顾虑,明确任务目标,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浙江省民宗委编写下发《浙江省宗教工作手册(依法行政篇)》(依法行政篇上下两册共1300页、45余万字),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综合执法干部提供业务指引。

此外,针对温州、萧山等宗教工作重点地区,要求其至少按照专职2人或4人,兼职备用2人,即至少2+2或4+2的数量配备,对宗教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选配。以温州鹿城区为例,全区12个执法中队均配1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6名业务骨干成立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办案小组,专门负责相关案件办理和审核把关。

(四)加强数字牵引、监管检查,持续推动执法改革提质增效

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以来,浙江省民宗委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压实属地责任,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突出数字赋能

浙江省民宗委指导各地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统一平台相关要求,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全面实现行政检查和非涉密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全省宗教工作系统贯通使用浙江省民宗委开发的“之江同心·宗教智治在线”重大集成应用,发挥应用平台在数据集成分析、工作统筹协调、执法指挥监督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为执法办案提供数据支撑。推广使用“浙江掌上宗教”App,方便综合执法干部更好地了解属地宗教场所情况,熟悉宗教政策法规,为涉宗执法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提升宗教工作整体智治水平。以温州为例,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成果,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共计开展执法检查280余次,跨部门抽查60余次,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提前参与了宗教工作,熟悉了相关业务,为稳妥办理宗教案件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监管检查

继续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做到处罚事项划转后监管责任不减,依托“互联网+监管”“互联网+行政处罚”模式,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宗教领域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无死角。省民宗委全力抓好牵头或参与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落地落细落实,下发《浙江省民宗委关于印发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通知》,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将各地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积极参与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协商确定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联合检查”事项,其中囊括宗教领域7类,各领域共计25类具体抽查事项,并逐项明确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浙江省在宗教领域推进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工作成效

浙江省民宗委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创新工作举措,有效解决了基层宗教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了全省宗教事务治理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重塑机制,实现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执法模式从“单打独斗”到“协同攻坚”转变

改革前,综合执法等部门发现问题后各自处置和上报,导致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信息获取滞后,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全省宗教事务部门通过成立内部领导组织,健全专班运行制度,会同综合执法部门重塑协同合作机制,再造执法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运行制度,通过综合调度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统筹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一体化”。

(二)形成合力,实现了基层宗教事务执法队伍从“势孤力薄”到“力量延伸”转变

改革前全省宗教工作干部执法力量薄弱,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有心无力”。执法改革之后,各地综合执法部门配置了专职和兼职执法人员,充盈了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秉承“分工不分家”“各进一步,形成闭环”的理念,为综合执法部门提供宗教业务培训和工作支持,让综合执法力量成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力量的延伸。

(三)提振信心,实现了宗教领域执法办案从“敛手束脚”到“常态推进”转变

宗教事务涉及意识形态安全,政治性、敏感性强,在以往工作中,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思想顾虑、畏难情绪,导致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自成立以来均未实施过行政处罚。浙江省民宗委以推进改革为契机,加强思想动员、业务指导和考评问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执法水平,提振执法信心,克服基层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真正把“案”办起来,把“行政处罚”用起来,极大地发挥了法律法规对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的震慑作用。据初步统计,浙江省自开展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已有60个县(市、区)实施了宗教领域相关的行政处罚。

(四)以案释法,实现了社会各界对非法宗教活动从“事不关己”到“共同监管”转变

浙江省民宗委重视做好行政处罚的“后半篇文章”,积极整理办案案例,着重加强以案释法,通过通报警示、普法宣传、走访谈话等,进一步增强宗教界和社会各界法治意识,引导全体宗教界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监管,全面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切实将行政处罚转化为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的有力手段。

三、结语

浙江省宗教工作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浙江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宗教中国化和宗教治理现代化先行省的建设目标,继续深化全面推行全省宗教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开展宗教工作干部法治轮训和现场教学,强化工作指引,抓牢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这些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部门的宗教业务水平和宗教工作干部的行政执法与检查水平,推动各地常态化开展行政检查与执法办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律师简介

赵青航,法学博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在《浙江社会科学》《北方法学》《浙大法律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律师持令取证的实践现状与制度构建》《数字时代下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建构》《协同主义理论下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等学术论文数十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栏目摘编刊登。在《人民政协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民主与法制》《中国宗教》《中国社会组织》《中国律师》等专业报刊、杂志发表百余篇文章。出版《民事诉讼代理:方法与应用》等独著四部,出版《内幕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国际比较与本土实证》等合著三部,主编书籍七部。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项,主参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招标课题一项,主持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浙江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立法研究”“新时代浙江省治理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适用机制研究”等省部级课题多项,联合主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重点课题一项,主持地厅级课题和企业委托课题五项。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兼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品牌与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团队负责人(从教前担任高级合伙人)。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和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逾30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争议解决和专项法律服务,为近10家省级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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