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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浙ICP备19028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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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连续四年荣获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推荐
2020年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榜单
荣获《商法》杂志2021卓越律所大奖

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尤黎明

尤黎明  律师 

教育背景: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大专学历(现更名为浙江省警察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历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从业经历:

2014年5月至2021年3月 在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律所副主任职务。

2021年3月29日,入职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

典型业绩:

裘某某案诈骗案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无罪处理

周某故意伤害罪一审八年八个月,二审改判缓刑

钱某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辩护未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

周某某容留卖淫二审改判缓刑

万某某非法侵入住宅相对不起诉

王某某非法拘禁、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缓刑

刘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存疑不起诉

何某某诈骗罪,涉案金额1000余万,存疑不起诉

李某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2.5亿,后变更以骗取贷款罪起诉,判处缓刑

裴某某组织偷越国边境,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闻某某开设赌场罪,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吴某某诈骗罪,累犯,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徐某某贩卖毒品,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高某某贩卖毒品,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毕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处理

裴某某组织偷越国边境,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闻某某开设赌场罪,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安吉某村书记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42万元,受害人为安吉某政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最终判缓刑

莫某某非法拘禁案,受害人死亡,后在检察院阶段不起诉

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郎某某涉嫌虚假广告罪,推销保健品,夸大功效,消费者中有人死亡,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陶某某虚开发票罪,虚开金额三百余万,后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马某某销售伪劣产品罪,涉案金额七十余万,侦查阶段取保,最后判决缓刑

刘某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后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联系方式:
手机:15057132161

电邮:ylm@zjbl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