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所高级合伙人李冰冰律师被推选为浙江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8年12月25日
2018年12月22日,金道所高级合伙人李冰冰律师与实习律师杨思佳参加了浙江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此次年会在浙江农林大学召开,来自浙江省人大、浙江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浙江省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从事环境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业界代表共五十余人参与交流讨论。
年会以“新时代下的环境法治”为主题,从“地方环境立法”、“环境法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对当前我省环境法治问题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研讨。
会议开幕式上,李冰冰律师被推选担任浙江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学术研讨环节,实习律师杨思佳作了题为《论环境突发事件中政府应急处置费用的法律性质与追偿方式》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