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诉讼研究发展中心 | 李阳律师分享行政诉讼代理经验
2018年7月10日
2018年7月4日中午,金道诉讼研究发展中心举行第十次会议。李阳律师结合其代理的多起行政案例就行政诉讼代理经验进行了经验分享。
会议由高级合伙人胡浩明律师主持,在李阳律师开讲前胡律师先介绍了自己对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解。他指出行政诉讼既是规范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也是保护人权、产权的制度。胡律师认为,社会大众关心的诉讼案件类别顺序应为:首先是行政诉讼,涉及到“民与官”的冲突;其次是刑事诉讼,特别是一些需要将天理、人情与法律相协调的案件;最后才是民商事诉讼。鼓励大家掌握并熟悉运用行政诉讼代理技能。
接着,李阳律师从如何确定被告、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原告如何举证、法律如何适用四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例,分享了他的诉讼经验。
在李阳律师经验分享后,来晓明律师进行了点评,来律师指出李阳律师在行政诉讼方面经验丰富,既代理过原告,又代理过被告,还代理过第三人,经验总结得也十分到位。
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安排的在浙江学习交流的内蒙古律师同仁也一起参与了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