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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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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与您分享:关于财务报表的一点心得

吴方嘉宁[1]     加入金道大家庭以前,我在校园里主要学习金融与会计,第一份工作也是在金融行业,后来机缘巧合感受到法律的逻辑之美,怀着极大的热情在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承蒙恩师胡祥甫律师的知遇和关照,在各位师兄师姐的慷慨帮助下,方才顺利地进入到法律行业。上一份工作与现在的律师工作(现阶段为实习律师)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需要大量地与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打交道。这其中,有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分,也有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之分,还有传统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之分等等的种类差别,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便是他们都会编制一套财务报表。
    人们常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句话很在理,但若是放到律师这一行,恐怕又未必能够完全适用——律师不光要做好自己专业的事,有时还需要做到他人专业之事。事实上,法律和会计这两门学科,或者说这两个行业,在很多情形下,是存在着巨大交集的。在实务中,无论是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律师、主攻民商事诉讼的律师,还是处理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都有可能或多或少地接触到企业的财务报表。这个时候,如再去被动地依赖于于会计专业人员,一是会影响自身的工作效率,二是容易让客户觉得律师水平不够、跟不上节拍。因此,对于企业财务报表,我们不求做到“谈笑风生”,但至少应当确保自己在必要时能够从容地应对。
    如何审查企业财务报表,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哪怕是一本厚厚的大学教材往往都不足以涵盖其全部精湛之处。在这篇小文中,我将针对三大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重点展开探讨,并结合相应的实例,尝试着就如何分析财务报表这一问题与读者做一个分享。[2]    
 第一张报表: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的英文名称是“Balance Sheet”,从字面意思理解,这张表重点突出“平衡”二字,把蕴藏在这张表中的核心逻辑关系用下图表现出来,就是一个左右平衡的结构——即“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我们称之为“会计恒等式”,这也是解读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框架。在这一框架下,我们对资产负债表的三大组成部分逐一进行分析,从而对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到底有多少家底)得出一定的结论。

(一)资产
    通俗地说,做企业首先需要投钱(投资、融资),做企业最终又是为了赚钱(盈利),在这两端之间,是企业花钱置办资产做生意的过程(经营)。资产的种类很繁杂,我们根据各项资产变现的速度由快到慢进行罗列,主要归纳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在这两个大项的内部,我们再按照同样的逻辑进行排序,由货币资金起头,到变现速度较快的应收账款等,再到变现速度相对慢一些的存货,一直到变现速度最慢的固定资产等。在这一部分,我们挑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这三项进行详细解读。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与存货正好是企业一般经营中变现的两个步骤: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将存货以赊销的形式卖出,企业先向购买方交付货物,同时允许购买方迟延付款,因此形成了应收账款,这是第一步;购买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应收账款的支付,企业取得相应的货币资金,这是第二步。这个回收应收账款的周期有长有短,我国上市公司平均下来大约一百天左右,也有企业的账期长达一年甚至两年。在如此长的账期内,往往存在无法收回账款的风险,基于会计的审慎原则,就需要对应收账款做一个叫“计提坏账”的操作。对于账期较短的(一年以内),通常计提5%;对于账期较长的,计提的比例会相应地上调;对于多年都还未收回的(比如五年以上)或是存在明显政治风险而很难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则会高达95%至100%。
    坏账,顾名思义,对于企业来说多半是件坏事,而且这件事有时是与诉讼直接挂钩的。当一家企业有一笔应收账款发生了纠纷,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有很大的概率无法收回,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上就要考虑坏账的可能性。涉诉的应收账款,如要计提坏账,很有可能直接按照50%至70%以上的比例计提。如此一来,假若该笔应收账款本身的金额很大,则有可能直接导致该企业当年辛辛苦苦赚来的利润被这一笔坏账的计提给抹平;若该企业是上市企业,则还不得不面对重大诉讼事项披露,进而影响股价的困扰。现在我们再假设,这家上市企业取得了一审胜诉,但二审尚在审理当中,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团队已经进驻企业开始年度审计工作。遇到这样一个局面,如果律师基于案件事实、证据和一审的诉讼情况,能够出具一份比较乐观的法律意见书,除非存在现实的执行问题(即便胜诉也很有可能无法通过执行收回应收账款),那么会计和审计方面一般不会特别计提坏账,或是会相应地调低计提比例。可以说,这类法律意见书在上市企业密集的一、二线城市普遍存在,但如果您在工作中也遇到同样情形,出于执业风险的考虑,还是应当慎之又慎,有必要在对案件进行反复推敲之后,尽可能地使用中立性的词汇来组织语言,避免出现带有主观色彩或个人倾向性的描述,切忌直接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预判。
    回过头来,客观地说,计提坏账本身又是一个估计的过程,企业在计提比例方面不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规则,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几乎就是按照其主观判断来定夺。同时,我们也不排除应收账款在成为坏账之后又被成功收回的可能性,这本来是一个很正常的情况。结合这两个方面来看,若是有人蓄意对坏账计提和收回加以利用,在技术层面就掌握了操纵利润的手段。如果故意在前一年过度计提坏账,然后在次年将坏账收回,这意味着也要把相应的应收账款加回来,那么去年没算的利润便加到了今年,通过去年利润莫名其妙的减少,以实现今年利润凭空骤增的假象。换句话说,就是通过操控坏账的计提和收回,有意识地将利润在会计年度之间进行转移,从而达到呈现虚假增长、避免连年亏损等目的。
2.  其他应收款
    一般来说,其他应收款包括企业应收的财产保险理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项等应收款项。在我国,其他应收款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和其他一些企业或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款项。比如,在很多私人企业之间,因为老板之间的朋友或利益关系,产生大量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拆借,对于出借方来说,这些拆借便放在其他应收款里面。再比如,一家信贷资质较好的企业(通常是国有企业或上市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后,转而出借给其他信贷资质一般的小企业以赚取利息,同样是计入出借方企业的其他应收款。这些拆借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应收款总额的增减变化又体现在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当中,而实际上这些拆借根本就不能代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形成表象与实际严重偏离的后果。更有甚者,如将企业间的拆借包装成贸易往来,佐以购销合同、发票、货物交付单据等书面材料,还能使得拆借款项被冠冕堂皇地计入应收账款,成为主营业务项下的一部分。在供应链贸易中,就存在着不少“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纠纷,如果我们结合其背后的会计原理来理解法律关系,似乎就更容易作出比较合理又符合实际的判断。
3.  存货
    会计上对存货的记账规则,是取成本价或市场价中较低的一个。大多数情况下,存货的成本价是低于或等于市场价的,因此实际上存货一般是按照成本价计入资产负债表。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一下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情况: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其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就是已建成的待售商品房,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的时期,待售商品房的真实市场价值通常会远高于其成本价值,这时,存货这一项实际上是存在被显著低估的可能性的。在一些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中,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会拿出几张财务报表,意图说明项目公司不仅没有取得盈利、不具备分红条件,反而还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巨额亏损,但如果我们把报表中存货的成本价值替换为当下的市场价值来计算,可能就是相反的结果了。
(二)负债
    负债,是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第一个项目,同样也分为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在这一部分,我们同样挑选三项展开讨论,分别是:短期借款、预收账款,以及没有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内的或有负债。

1.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比较典型的就是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一般逻辑,短期借款当然应该用流动性相当的货币资金或其他现金等价物来偿还,但我国还存在一个特殊的情况,我们留到后文“短期偿债能力”部分再详细阐述。
2.   预收账款
    说到预收账款,我们有必要再次提一提房地产企业的特殊性。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买方或接受服务方在尚未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即先预收的款项,但论其本质,其实并不真正具有负债性质。为何?其实,企业收到预收账款后,在交付产品风险不大的情况下,该笔收款距离其被确认为收入,其实只隔了履行交付这一动作。可以说,预收账款虽然被记载为负债的一种,但其本身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偿债压力,而一般的负债,在未来意味着现金的支出。对于房地产企业,主要的预收账款就是商品房预售款项,基于上述原理,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偿债能力(比如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等)时,习惯将这笔款项剔除在负债以外,来减轻自己的账面偿债负担。
3.   或有负债
    除了资产负债表所列明的一系列负债,还有一些负债是企业在将来才可能需要承担的,比如企业为其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又或是企业还有一些未决诉讼、仲裁,我们称之为或有负债。因为这部分负债在我国会计准则范畴内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尽管如此,在对企业的负债情况进行评估时,仍应当将或有负债纳入考虑。通常,我们可以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找到相关的披露信息,也可以想办法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予以核实。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反映的是股东作为投资者投入企业的钱,是资产负债表与《公司法》直接接轨的部分。其中,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投入企业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资金。盈余公积,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法定应当留存的净利润。也就是说,当企业产生盈利,就必须将其中的10%计入盈余公积,不得将这一部分进行分配,而剩下的90%,则可由企业自主选择分配或不分配,如企业选择后者,则该部分盈利进入未分配利润这一栏。当然,盈余公积也不是无尽地提取,当盈余公积的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即可不再提取。

 
   (四)企业偿债能力
    对一家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我们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其中,持续经营能力又可以细分为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通过解读资产负债表,我们首先可以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做一个基本的判断。
1. 短期偿债能力
    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主要采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这两个指标。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 –存货)/ 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的逻辑是,假设所有的流动资产都能够立刻变现,在这一前提下,看是否足以偿还所有的流动负债。速动比率的逻辑略有不同,认为并非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具备立即变现的条件,因此在计算时先在流动资产中扣除了变现相对较慢的存货。按照以上逻辑,无论是流动比率,还是速动比率,其数值都应当大于1,才能确保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我国,有不少企业的这两项比率是非常接近1的,这是否说明企业存在偿债危机呢?这就是我们在前面“短期借款”部分提到的特殊情况:在实务中,流动负债并不完全依靠流动资产来偿还,尤其是其中的短期借款,往往通过“借新还旧”的模式实现循环,最典型的的,就是从银行获取新的贷款,来覆盖在先的贷款。如果一家企业与银行已长期开展授信业务合作,或是银行信贷政策本身比较宽松,那么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相对稳定的。在这一前提下,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分母(流动负债),可以先剔除短期借款的金额,经过这一调整再计算出来的比率,相较原先的比率是更高的,企业真实的短期偿债能力也显得稍强一些。当然,如果遇到国家对企业所在的行业采取限制政策,或是银行收紧银根,那么短期借款就不太可能实现新旧循环。这种情形下,这家企业反而更容易暴露在短期偿债危机当中。
    之前我们还分析过,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和预收账款非常特殊,因此,房地产行业的速动比率也有特殊的算法:
房地产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预收账款)
    这一指标越高,说明该房地产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强;相反,如果这一指标很低,则说明项目楼盘也许在商品房销售方面遇到了困难,在偿还流动负债方面的压力非常大,同时可能还存在不断地借新还旧、饮鸩止渴的潜在麻烦。
2. 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表中,还可以提取出一个非常宏观的指标,用来评估一家企业整体的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也叫作财务杠杆,是总负债除以总资产所得的结果,之所以称之为“杠杆”,是因为负债(尤其是融资性负债)可以撑大企业的钱包,以更多地资金撬动更大的生意。同时,手握优质资产的企业,还能够以之作为抵押,来获取更多的抵押贷款。从这个角度看,资产负债率是资产与负债两端的博弈,反映了企业举债经营的风险把控能力。
 
第二张报表:利润表
    利润表也叫损益表,描述的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经营的盈利情况,体现的是一个时段的概念。利润表编制的样式有很多,我们以下图为例,可以看出,利润表是一张“主要做减法,偶尔做加法”的表:以收入作为起点,通过扣除成本以及各项税费,最终算得净利润,从而了解这家企业的效益究竟如何。关于这张表,我们主要讨论毛利润、净利润、成本、费用之间的关系。

(一)毛利润
    无论企业来自哪个行业,在计算毛利润的时候,都是遵循同样的概念,即毛利润等于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之差,这是利润表的第一个计算步骤。
(二)成本与费用
    成本与费用,都意味着企业现金的支出,那么二者应如何进行区分呢?成本项下的支出可以直接归属于生产产品、提供服务本身,例如采购原材料的成本、运输和存储原材料的费用、在销售以前必须支付的人工成本等。费用的范围很广,大体可以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类,我们在本段重点关注一下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办公场所的租金和水电费用、员工的差旅和培训费用,还包括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的归属问题就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打个比方,对于零售企业来说,研发或许仅占到一小部分的费用支出,基本都属于管理费用;而对于以软件技术、高新电子产品为主的企业,因为这类企业的主推产品就是研发成果本身,因此研发便不再局限于管理费用的范畴,而是更多地与产品相关,这就导致研发费用中有一部分要划入成本。不仅如此,即便两家企业都属于后者,他们在研发费用的划分问题上,仍可能存在明显的差异。
(三)毛利润与净利润
    承接上文研发费用的记账问题,由于营业收入扣减营业成本在先(直接算出毛利润),扣除管理费用在后,如果科技企业A选择将研发费用主要计入管理费用,而科技企业B决定将研发费用明确地记在成本当中,那么两家同行业、同类型、规模近似的企业,很可能会在毛利润与净利润这两项呈现出明显的差别。因为A企业的大部分研发费用被留到费用环节再行扣减,所以A企业在最初计算到毛利润的阶段可能会表现得比较出色。B企业则相反,因为该企业的不少研发费用包含在成本里头,所以B企业的毛利润或许会比较低,但由于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的研发费用比较少,B企业最终算出的净利润也许反倒还不错。
(四)营运能力
    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再结合利润表,我们可以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另一块内容,也就是营运能力进行考查。我们引入资产周转率和周转天数的概念来评价企业运用各项资产赚钱的效率。资产周转率的一般算法是用营业收入除以某项资产,在算得资产周转率之后,再以其作为分母,以360日作为分子,可以算出该项资产的周转天数,也就是该项资产变现平均耗费的天数。比如说我们测算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就以营业收入除以应收账款的年平均值,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流转速度,再算出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便可知晓企业收回应收账款所需要时间的长短。资产周转率的算法,还有一个例外——存货周转率。这是因为每当存货被售出,它便转化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所以会计上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时,习惯以营业成本作为分子来除以存货的平均值。
(五)盈利能力
1. 效益
    “盈利”二字,与之最直接对应的就是效益。计算企业效益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以毛利润和净利润分别除以营业收入,算出毛利润率和净利润率。我们前面总结过,利润表是一张“主要做减法”的报表,如果一家企业的毛利润率较高,说明其营业收入在经过营业成本这一轮损耗之后,还保留了不少的比例;如果一家企业的净利润率较高,则说明其营业收入在经过利润表完整的一系列减法之后,还能剩下不少的钱,效益还不赖。
2. 效益 & 效率
    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不仅要立足于效益,还需要兼顾效率方面的考虑。如将净利润率(代表效益)乘以总资产周转率(代表效率),可以得出总资产报酬率,用来综合反映企业投入总资产后的获利能力。我们再回忆最开始介绍的会计恒等式“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其中总负债代表企业的债权人,所有者权益代表企业的股东,从这个视角看,总资产报酬率实际上也反映了企业股东和债权人共同的投资回报。
总资产报酬率 = 净利润率 * 总资产周转率
=(净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 总资产平均值)
             = 净利润 / 总资产平均值
    第三张报表:现金流量表
    在会计领域,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比喻,就是把现金比作一家企业的血液。一个人如果失血过多会丧命,一家企业如果现金流发生断裂,也就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我们说现金流量表主要是一张描述风险的报表,它告诉我们的是企业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
(一)现金流的状态分析
    企业通常会从事以下三种活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这三种活动各自项下的现金流入与流出相抵,分别可能形成现金净流入(正)或现金净流出(负),对于不同的结果,我们再进行排列组合,一共存在八种组合情形,每一种组合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所处的状态。举个例子,一家初创企业,首先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那么企业的融资活动就会形成现金净流入。企业获取融资款项后,又需要马不停蹄地购置一些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为经营做准备,这就意味着投资活动中的现金基本上以流出为主。同时,为了开展销售、做大规模、扩大影响,企业又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比如营业和营销),因此经营活动同样也会形成现金净流出。所以,在创业初期,企业往往会呈现出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融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入(正、正、负)的组合特征。

(二)净利润与现金流的差异
    对于企业老板来说,漂亮的净利润数据和现金流净额都是他愿意看到的,但这两个美好的结果并不总是同时出现。当净利润和现金流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这其中可能就隐含了财务报表给我们的警示信息。
    有的企业,从现金流的角度看,状况很不错,但实际上并不赚钱。一方面,企业手头的现金,或许只有小部分能够通过日常经营积累而来,而大部分则是依靠融资取得;另一方面,企业的主营业务甚至还是“亏本买卖”。以某共享单车平台公司为例,由于该公司的战略重点在于通过向用户提供补贴来抢占市场份额,业务收入受此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而共享单车本身的账面成本就很高,再加上高损坏率所带来大量的管理维修费用,这一系列因素就共同导致企业的主营业务持续地“烧钱”,而不是赚钱。
    也有的企业,利润表所表现出来的利润水平非常乐观,却偏偏遭遇了资金危机,这里我们以乐视网为例。在乐视网2016年年度报告的第七十五页,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意见不再是前一年度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而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还耐人寻味地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乐视网财务报表附注十二、7.(1)的内容,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本为中性词,并无不可,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提高商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倘若被当作财务工具,用以粉饰或转移上市公司利润,则就变味了。乐视网在2016年将超级电视的销售模式转为通过乐视智能终端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对外销售,该年度销售额前五的交易对手,均为其关联公司,这五家关联公司贡献了乐视网超过四成的销售收入,将近98亿元。乐视网通过关联交易完成赊销,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进而带来巨大的利润,但同时也导致其资产负债表中的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剧增至38亿元,而这一数字,比乐视网在2015年的全部应收账款还要高出将近5亿元,如此一来,净利润与现金流的差异问题就凸显出来了。简单地说,就是乐视网卖东西给关联公司,但有大量的钱没有收回来,自己的利润做得很好看,但缺乏现金流入的支撑,长此以往,出现资金链断裂也就不是十分意外的事件了。
    乐视网利润虚涨的问题,还存在于另一个模式当中。在前文“计提坏账”的部分,我们知道利润可以在时间维度上转移,同样,利润在空间的维度上,也可以通过财务操作进行转移。乐视在打造乐视生态模式的过程中,在销售端采用了捆绑销售的策略,在财务方面动用了不合理的转移定价,使产品价格在上市和非上市体系之间分摊。“买会员,送电视”,消费者看了感觉很好,乐视在做账时感觉也很好。消费者花钱购买了乐视会员,销售收入以及带来的利润装进乐视网(上市公司);乐视向消费者送了电视,相应的亏损放在无需向公众披露财务报表的关联公司(非上市公司)里。可以说,乐视生态构建的成本实际上几乎都被非上市部分的关联公司承担了,而作为上市部分的乐视网则享受到比较可观的利润,但从整体来说,乐视赚取的利润是否有转化为真金白银,是存在问号的。
 
结语
    在我看来,法律与会计,学时深感枯燥,到用时又觉得精妙,这二者之间,隔行而不隔山。律师工作的常态,更多时候,是忙与非常忙的区别,但我还是常常见到律师朋友在工作之余,捧着厚厚的注会教材挑灯夜战。回到实务中,法条、会计准则为我们提供了现成的指引,要想把业务做到出色,在审慎严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或许还有必要增加一些灵活性与创造性,借用古话说,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1] 吴方嘉宁,本所实习律师,英国杜伦大学金融硕士
 

[2] 本文根据作者于2017年10月在本所助理内部培训活动上的发言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