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2016年3月16日
胡祥甫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本所首席合伙人。自上世纪90年代,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各级律师协会的领导职务。 今天,胡律师将其通过二十多年逐步摸索出的一套比较成熟的律协管理经验,通过所著的《律师协会的三个“三”》一文,以飨读者。 此文已发表于《中国律师》(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