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主任王全明律师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邀请在之江校区为培训学员授课
2015年11月6日
2015年10月22日与11月2日,本所主任王全明律师受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邀请前往之江校区为在法学院培训的温州市律协学员、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学员作题为《合同的审查与修改》主题讲课。 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合同的审查与修改是每位民商事律师的基本工作,十分考验律师的实务经验与理论功底。王律师通过条块结合,整体与细节的把握,风险易发的关键点等角度,结合案例给学员以启示,将这一基础课程讲出了新意和深度。 浙江大学法学院是目前浙江法学的最高学府,王律师参与浙江大学的授课活动,也代表着金道律师事务所在院校合作,传播律师实务经验方面又向前走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