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权益合伙人史源律师获得上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2015年10月16日
为了加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队伍,推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十九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本所权益合伙人史源律师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通过考核,于2015年10月15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并纳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管理系统。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