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2014年9月28日
2014年8月20日,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指定,我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本所组建了以胡祥甫律师为总协调人,以王全明律师为组长,以高彬等十几名律师的管理人团队,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团队一起履行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