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经辩护后在死刑复核阶段不予
陈某销售假冒、伪劣糖果案,侦查机关认为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罪就应被判处十几年,经辩护后两罪合并量刑八年。
程某兄弟三人“摩托车定金诈骗”案,侦查机关认定诈骗金额数百万元,面临刑期十几年,经辩护后均被适用缓刑。
闻某走私毒品案,走私毒品近千克,面临无期徒刑,经辩护后被判刑八个月。
杨某等7人“顶榜诈骗”案,起诉两个罪名,经辩护后开设赌场罪不成立,除主犯外的6名被告人全部适用缓刑。
沈某涉毒品案,起诉两个罪名,经辩护后主罪名贩卖毒品罪不成立,仅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8个月。
某印染企业5名员工涉污染环境罪,经辩护后全案不起诉。
陆某等人涉黑一案,检察机关指控50余节犯罪事实,量刑建议23年,经辩护后变为30余节,最终被判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