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某职校校长童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在侦查阶段介入,出具法律意见书,在争取不批准逮捕。
5.陈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检方指控“情节严重”并为主犯,成功辩护后法院认定指控“情节严重”依据不足,并且不予划分主从犯,判处一年六个月并宣告缓刑;
4.宋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成功辩护被判缓刑;
3.临安市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周某某受贿、行贿一案,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接受委托,中院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为被告人辩护,法院判决受贿罪名不成立,以行贿罪判
2.临安市农业局副局长方某某受贿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二审依法改判六年;
1.杨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成功辩护改判死缓;
从业二十二年来,承办了大量的各类刑事和民商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