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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以维护消费权益为己任,在2007年3月15日前夕,将全球知名饮料企业可口可乐公司,在杭州的灌装生产商杭州中翠食品有限公司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事件起因缘于本人一次在无意中饮用了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雪碧,后在雪碧的配料表中发现含有苯甲酸钠这种化学物质,出于好奇,在百度上进行了搜索,结果发现雪碧配料表中的化学物质苯甲酸钠其实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防腐剂,由于职业的敏感性,觉得可口可乐公司已经在实质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让人气愤的是,在可口可乐的故乡----美国,在雪碧的配料表中就有防腐保鲜内容的相关标示。
做为一个跨国的饮料生产商不仅需要保证口味统一,也应该力求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实现统一。本次维权诉讼也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其中包括人民网、央视国际、中国新闻网、中国法院网、搜狐新闻、新浪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社、浙江卫视、杭州卫视、浙江在线、青年时报、都市快报、今日早报、每日商报、中国消费者、观察与思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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