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业绩: |
担任吴某行贿案的辩护人,多项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对吴某免于刑事处罚。
腾某因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此,辩护人充分调查了解案情,
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力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对其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余某非法拘禁无罪案。余某因非法索债而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经与办案机关沟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案件被撤销。
李某因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在潜逃过程中“确实准备自首而被捕获”应认定为“自首”
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对李某予以从轻处罚。
林某与自家亲戚发生纠纷进而相互扭打,后因被害人提起自诉并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
处有期徒刑1年。上诉后,经和被害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免于牢狱之灾。
年某因家庭婚姻矛盾纠纷故意杀人并分尸,被判处死缓。
程某作为涉嫌走私犯罪的单位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缓刑。
其他:代理黄某诉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主张架空层的储藏室为房屋的附属物而应随
房屋一并转让,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经上诉最终获得胜诉。
非诉讼;作为团队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防范和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起草、审查和修订合同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现担任《杭州日报》“汽车工作室”、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 |
| 执业感言: |
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能彰显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但是在中国,他们的权利
是孱弱的;同样,维护他们权利的难度也很大。因此,刑事辩护工作的开展和效果的取得,需要
付出全身心的努力,需要激情和稳健,需要正义和执着,需要智商,更需要情商和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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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理念: |
专业、专心、正义、真诚! |
社会公益: |
法律援助
法律诊所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
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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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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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文章: |
1.《论社会危害性的矛盾结构与功能性蕴涵》,《杭州商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2.《论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偏重性》,《浙江检察》2003年第11期。
3.《防卫过当的独立犯罪性格探讨》,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2004年第十期。
4.《庭审中的证据要求与死刑适用》(与夏勇教授等合作),赵秉志 邱兴隆主编《死刑正当程
序之探讨——死刑的正当程序学术研讨会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5.《中美刑法犯罪理论与人权保障关系之对比研究》,齐文远 夏勇主编《现代刑事法研究》北
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单位犯罪之本质新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4年第4期。
7.《论安乐死立法》,《经济与法》2002年第4期。
8.《足球领域犯罪与刑法规制研究》,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2005年。
9.《保障面对死刑的人的诉讼权利——限制死刑适用之权利维度思考》,《杭州法学》2006年第
5期。2006年杭州市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论文一等奖,浙江省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10.《被害人过错的刑事司法判定研究》,《杭州法学》2007年第 期。2007年杭州市律师理论实
务研讨会论文一等奖,浙江省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11.《被害人过错的刑法意义与刑事司法判定研究》,《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1版。2007年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12.《关注未成年人权利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案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杭州律师》2007年第二期。
13.中国法学会2006年课题:《中国刑事政策区域化的经济导向功能——以浙江省为例》,证书编
号:2007W07。主持人:楼伯坤,其他课题组成员:孙红卫 金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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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章: |
1.从郑筱萸被判处死刑谈死刑的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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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反思
6.对一“保险诈骗案”所涉相关问题探讨
7.非法索债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8.房屋架空层的储藏室是否为附属物的法理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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