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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如金, 为业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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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著迎新年 | 一本厚重且有深度的年度案例精粹 ——写在《诉之有道:金道典型案件和项目承办策略与技艺(2022)》出版之际

2022年12月31日

展现在大家面前的这本《诉之有道:金道典型案件和项目承办策略与技艺(2022)》是金道所和法律出版社通力合作的新版“诉之有道”系列的第四本作品。这本饱含全体金道人智慧的《诉之有道》与大家如期见面了!

每年策划《诉之有道》均始于年初的“金道十大影响力案件/十大法律服务项目”评选活动。金道人共同评选出的十余个典型案件和非诉项目,以文字的形式、以全新的版式集结成书,这就是我们的《诉之有道》。

应当说,用集体的力量把律所一年的优质业绩集结成书并出版,这在行业内并不多见,而金道所自2015年以来,已经坚持了数年,更是不易。

金道所主任王全明律师写道:

“贯穿本书的十余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项目均为金道律师在2021年成功办结的代表性案例。金道律师力求在办案中不断解决难点,总结亮点,推出经典。行文之间呈现的是过往思考的沉淀,动笔总结自然能将知识形成体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让每一位读者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从而不自觉地代入与互动,激发对从事律师行业的兴趣与向往。”

对于为何要写作案例和项目,并持续推出作品,金道人有着这样的认识。

法律写作对于一位律师、一家律所而言,是总结、思考、提升和分享。写作专业文章,对律师来说投入的是时间和精力,收获的却是日益深厚的法律素养与内涵,是同客户、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更加深入的交流和对话,是个人和律所专业品牌的塑造、影响力的提升。法律写作的水平可以通过训练习得,并可以在写作实践中逐渐获得提升,所以法律写作应是律师的一项重要能力。

通过长期的写作,律师们所写的各式文章多能呈现问题突出、素材丰富、逻辑得体、体系圆融、修辞纯熟的精致文感,即“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出自张孝祥《念奴娇·过洞庭》),使读者在阅读时能享受到一种智识上的愉悦感和充实感。

同时,写作能力是助推律师事业起飞的火箭燃料。一个人思想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能写出清晰连贯、逻辑通畅、言之有物的文章。律师如果有意识地对日常的实践经验加以归纳,这个过程既是对自己经历的梳理,也是对自己能力的总结,更是知识管理。零散的经历、知识、经验、心得,在总结之前是碎片化的、凌乱的,经过总结后,自然地能够形成系统化的体系,这个过程是律师和律所业务精进、品牌宣传、行业交流的重要步骤。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无疑是文字工作者,应不懈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逐步提高自己及其所在律所的专业竞争力。

当律师同行们都无私地分享自己的经验、心得,律师行业的水平就会越来越高。正如一位学者所言:“提高一个职业社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是要让这个职业的专业技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如此,每位律师个体都在这个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的行业中,就会不断进步和发展,获得越来越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正是《诉之有道》这样一个载体,记录下金道人专业、敬业的执业印记。在法治社会发展的漫漫长路上,我们金道,我们金道人,也曾留下过深刻的脚印。

金道所首席合伙人胡祥甫律师提出:

“律师应该有一种境界,将自己所办的每一个案件,提供的每一项法律服务产品,不再当作商品,而是当作艺术品来对待。虽然艺术品也是有商业价值的,但是艺术家在创造艺术品的时候,他首先追求的不是商业价值,而是艺术品本身;艺术家创造艺术品也有可能失败,但是艺术家创造艺术品的过程,却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并且他乐在其中。”所以,努力追求艺术品标准的案件和法律服务产品,其展现的载体便是《诉之有道》,包括收录其中的文章。

关于《诉之有道》的写作编排,金道人经过多年的思考,已确定全书分为方法论篇和办案纪实篇(即诉讼案件篇和非诉项目篇)两个部分。我们设置了独有的写作体例,使全书保持统一的文感,作者们达成了一致的写作理念。

方法论写作超越水平,写作时树立产品思维。律师应不懈地写作方法论文章,多归纳、提炼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项目的方法论。如果说律师成功办结的每一个案件是其最务实的宣传素材,那办理一批类案的经验就是律师最厚重的营销底气。律师在写作方法论文章时应聚焦于服务思维和技术,重在凸显律师资料整合和经验锤炼的能力。这种中观写作既接地气,能解决问题,又脱离了具体问题的局限,对于沟通学术界与实务界亦很有意义。

方法论文章也是我们最提倡的一种律师写作体裁,只是目前律师界这样的作品还不多见,本书“第一部分 方法论篇”即是一种尝试。

写作方法论文章要践行体现水平、超越水平的理念。实践中,律师通过常态化地办理某一类型的案件或项目,会逐渐实现实操层面的专业性。而方法论写作恰是绝佳的思考方式。在写作过程中,律师总会发现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一些似是而非的疑惑。如果不是一定要变成白纸黑字的文章或书籍,很多时候律师并没有强大动力、足够好奇和旺盛精力把这些问题弄得水落石出。而正是以成文为契机,让脑中诸多的“不确定”变得不可再模糊,不可再混沌。于是,或查阅各种资料,或请教各路高明,检索、探讨、切磋,最后将这样一个个似懂非懂的、犹如雾里看花的问题弄得清楚、明白、真切,体系性地呈现过往的思考沉淀。为此,金道律师竭尽全力地写作通透、高质的方法论文章,用文字的力量彰显律师独到的专业性。

同时,不少作者在写作时具备产品思维,把方法论文章视作能满足用户(读者)需求的产品。由此,律师写作方法论文章时要以用户为导向,既要了解用户的需求,也要从用户需求的角度对产品进行设计、加工和打磨,还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应当相信,蕴含产品思维的方法论文章写得好,律师“走出去”授课的素材就会更丰富,法律服务产品的雏形就能搭建,展业也就会更顺利。

悉心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办案纪实体现水平。金道律师通过写作展示自己对办案经历、经验、思考的总结,体现应有的专业水平。通过办案纪实的标题,就可以发现,办案纪实是一种兼具浓郁法味和文学气息的纪实性文章,因此最具有可读性,也是最容易让读者读懂案件的文章体例。

作者们在办案纪实中形象地展现案件的推进过程和办案思路,客观展示办案时各种顺与逆的经历,既注重客观、严谨、简明、实用,也为读者呈现一个个立体、鲜活的案例,使其读起来有血有肉,不枯燥、不乏味。

为何我们坚持将非诉案例也收录《诉之有道》?这源于金道所管理合伙人崔海燕律师提出的“律师参与诉讼前纠纷化解,亦是一种‘诉之有道’”理念。她在本书的序言中写道:“当下,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尚未缓解,加之疫情影响,诉讼进程相对较慢。作为律师,除了担任诉讼代理人,其实可以在法庭之外扮演更加主动、积极的角色,即在不进入法庭的情况下,协助当事人通过交换事实和理据以及沟通,寻找理性的和解方案。我相信,越是理性的主体,越容易接受这种非诉讼、不对抗的方式,这正是相较于立案后和解或调解的前置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方式),值得我们律师不断地实践和总结。不战而和的效果对客户而言可能更好,因此律师和客户都需要转换思维,不要认为只有案子打赢了才是最好的效果,如果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效果,不失为一种更好的‘诉之有道’。因此,我建议在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律师函方式对话,双方不要走上法庭,因为我相信在商事争议中大多数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一些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很大、必须分清责任的案件,或者是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才需要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来加以解决。”

还要提到,在每篇办案纪实后,作者都附上了一篇“办案启示”。不少作者将办案中遇到的重要法律概念或者裁判规则归纳总结出来。这样的做法起码具有以下四大好处:一是有助于夯实律师的法律功底,提高律师的研究能力。二是有利于律师收集可供深入研究的课题,为其撰写专业论文奠定基础。三是文中的观点可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们交流、探讨。四是律师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和观点,可以发挥案例最大的效用。

不可否认,每年我们制作《诉之有道》的过程,都是一段辛苦付出的历程。

在向法律出版社交稿前,我们律师组成的编辑小组已经完成了多道审查工序。编辑组的小伙伴们在集齐作者的文章后,首先根据业务类别分组对这些文章进行初审,对文字、语句、标点等先进行一次筛查。初审结束还不算完,几位小伙伴为了保证文章的质量,还要再交叉进行一次审查,这之后交由赵青航律师复查,然后再交崔海燕律师复核。复核之后我们会将修改意见反馈到每一位作者,再进行反复修改调整,修改后的文章重新收集,又如之前一样进行一次初审-复查-复核程序,这之后才会整理成文档交到法律出版社编辑们的手里。待编辑老师们反馈意见后,我们又要配合编辑部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包括文字的表述、版式的安排、细节的把控,只为了能把一本更好的《诉之有道》呈现在大家面前。

在此,我们感谢法律出版社给予金道所多年来强有力的专业支持。我们一起坚信:

专业文章是以书面语言描摹、雕琢业务的每个细枝末节,

是从今时今刻去复盘、研究彼时的所作所为,

是将律师办案的所思所想以文字来记录、总结与升华。

这种“跨维度”使得办案中每一处不曾在意的难点与灵感在纸上得以隽永,

让每个案例真正有机会成为经典。

愿《诉之有道:金道典型案件和项目承办策略与技艺(2022)》成为一本厚重且有深度的年度案例精粹。